崑山寶馬紋身男,砍人不成被砍死,為什麼網上有些人卻在叫好?
網友1:
這是一種社會正能量的體現!如果人人都能嫉惡如仇,讓施暴者作惡成本增加,支持守法公民正常的反抗,那麼社會風氣會越來越好!民眾對於本次事件並沒有所謂的仇富觀念!只是因為寶馬紋身男作惡不成丟了性命,只能說是咎由自取!沒有任何值得同情的理由!反倒是電動車男無故碰到這種事情,還有可能被所謂的專家學者扣上防衛過當的帽子受到法律的制裁!真的很可悲!不反抗難道等死嗎?視頻中紋身男先赤手施暴再返回車中拿刀行兇!被反砍後能跑說明還有再次傷害他人的能力!
網友2:
確切的說不是有些人叫好,而是絕大部分人都在叫好。這個男子上半身都是紋身,一臉兇相,車內還放著砍刀,一言不合就打人,這些特徵合在一起就是典型的社會混混,許多人都不願意去惹這樣的人,不願意和他們有任何交集。
整個事件的經過是一輛寶馬車違反交通駛入了非機動車道撞上了一輛正常騎行的電動車,之後寶馬車上的人下車和電動車騎手理論發生爭執,對騎車拳打腳踢,隨後寶馬車司機(也就是死者)從車內拿出一把長刀威脅並砍向騎手,騎車趁機奪過砍刀自衛反擊,最終男子被砍身亡。
從整件事中可以看出寶馬司機先是違規行駛在非機動車道,撞到正常騎行的騎手,還趁人多欺負騎手,之後居然拿刀砍人,可見這個人是多麼的囂張,試想一下要是騎手沒有奪取砍刀那他很有可能有生命危險,當一個人面對這種威脅時做出這種舉動是再正常不過了。
紋身男在2001年盜竊罪被判4年6個月,2006年又因打架被刑拘5日,2007年因敲詐勒索罪被判9個月,2009年因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3年,2013年因犯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被判兩年兩個月,這麼多年,種種劣跡,可見他是一位屢教不改的社會危險分子。人們在現實中對這類人深惡痛絕,他們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有不少人受到過這類人的威脅和傷害,在他們面前我們是實實在在的弱勢群體,盡量做到遠離他們。大家對紋身男被砍死事件叫好是人們對惡勢力厭惡的正常反應。
面對這種危險的情境下騎手的反應和行為個人認為是合理自衛,是對惡勢力的不屈服和反抗。至於法律如何界定騎手的行為自然會有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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