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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業一男子煞費心機開車撞樹,故意製造事故現場,原來是為了……

8月27日下午,在玉林市城區一環北路399號門前,司機李某偽造車禍撞樹現場,企圖騙取保險金。

當天18時30分,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一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接到122報警電話,稱在一環北路399號門前行人道上,一輛黑色轎車發生撞樹的交通事故,要求交警前來勘查現場處理。

接報後,玉林交警直屬一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前往現場看到,一輛黑色豐田轎車左前車頭撞在人行道上的一棵樹。黑色豐田轎車司機李某介紹說,當時他駕駛著這輛車想從人行道上往法院小區行駛,不知何故就撞上路邊的一棵樹。

圖為車撞樹的「事故」現場。

交警檢查了事故車輛及司機的所有證件後,沒有發現問題,而且車都有保險。這時候某保險公司的保險勘查員也趕到了事故現場。事故處理交警對司機李某進一步詢問,指明二次撞擊部位以及相關證據和痕迹,司機李某見事情敗露,便低頭不語,隨即又苦苦哀求交警從輕發落。

圖為車撞樹的「事故」現場。

事件經過

原來,李某前段時間駕車不小心撞到轎車的前車頭,但那時候他並沒有及時把車送去修理,而是算計著如何讓保險公司給賠償,以獲取利益。8月27日14時許,李某就報某保險公司稱出車禍,要求保險司賠償事故損失。但經保險公司人員勘查後告知這撞痕是舊的,不能給予理賠。

保險公司事故勘查員介紹,當天14時許這輛車已經報過案,司機李某稱因自己在興業洛陽駕車時,小車左前車頭撞到電線杆。保險公司的人員要求司機李某提供事故現場照片,並要求車主李某駕車到玉林勘查事故車輛。保險勘查員對車牌為桂KBD***豐田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的左前車頭的確有碰撞痕迹,但這痕迹是舊痕迹,不符合理賠事實,不給於予理賠。

李某見一計不成便想到一個製造假事故現場以騙取責任認定書的計策,於是,當天18時26分,李某在一環北路把車開到行人道上,撞上路旁的一棵樹,就報假案,交警出現場予以識破騙保案的經過。

目前,此案正在辦理過程中。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駕駛員,報假警騙保,情節嚴重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切勿因一時貪念觸碰法律底線。

采寫:龐宇勛 (通訊員)

責編: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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