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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法規的人,卻要摩托車來為他買單,這樣的做法正確嗎?

不遵守法規的人,卻要摩托車來為他買單,這樣的做法正確嗎?

以後電動車在國內必須靠證才是合理的,現在小編家這邊,自己也是個騎電動車的,但是二十個騎電動車的一起到紅綠燈路口處,有四五個能停下來等就是很幸運的情況了,但是摩托車因為本來就要考駕照,並且要上牌,讓那些素質不高的人不敢違規,相對於還安全更多,所以禁是不可能禁電單車的,但考證和像汽車一樣違規就要受到懲罰是必須的,這也是小編的個人觀點。

東莞禁摩是非常早期的了,但是禁摩後的治安變好了太多太多,走在街上帶個包也不怕有人飛車搶劫,事故也少了很多,但是最近一兩年,東莞出現了許多的飛車黨,特別是晚上十二點後,開著摩托炸街,如果只是為了個人自由而放棄公共安全,我認為是得不償失的。

事物存在都有它的道理,禁摩一直存在,只不過現在更嚴了,相對而言同樣是80碼的速度,碾過一個小石頭,我可以保證四個輪胎的汽車絕對比兩個摩托車穩定多了,還有在機動車道上行駛,大家都堵車的情況下,相信沒有幾個摩托車車主會有次序的排隊等候,在一堆汽車縫隙之間行駛那是常有的事,別說這樣很安全,有人自己信嗎?反對禁摩還不如呼籲政府建設模特車專用車道來的合理。

廣東惠州市區很多地方連自行車道都沒有。逼著行人跟機動車一起走,明明目的要左轉的,交警拉著你到右邊等機動車先走,只好到右邊車道過對面十字路再轉。

長距離行駛電動車沒有摩托車的優勢,現在電動摩托車那個重量不在40kg以上,時速不超過40公里?真正解決城市交通擁堵的方法不是一味的禁止,即使當年禁止了摩托車,難道現金又要禁止電動車嗎?我覺得解決城市騎行者混亂的根本是加強獲取駕駛資格的管制,要求所有機動車上路必須考取駕駛證,上車牌,受到交通法規限制,並限制過大排量車輛准駕,以此以來完全可以很和諧的解決城市擁堵的問題。這個問題本質還是人的問題,不是交通工具的錯。舉個簡單的例子,酒駕是不允許的,難道為了避免人們酒駕,就應該把所有的酒都禁產嗎?同樣的摩托車就該為不遵守交通法規的人犯下的錯誤買單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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