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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變嫌犯:遭遇極端暴力如何自衛?

李曉亮

一起最瑣屑的行車糾紛的最終走向,可能超出所有人預料。

8月27日晚,江蘇省崑山市震川路,一起簡單交通糾紛,最終引發命案。視頻資料可見,紅燈路口,一停在公交後的寶馬車欲右轉,直接實線變道,強硬擠入相鄰非機車道,可能嫌停車等紅燈的騎車人擋道,雙方發生口角紛爭。

本就是自己違規在先,綠燈公交啟動後,本可一腳油門,萬事皆休,也無後患。或平時橫慣了,或仗著人多,寶馬沒走,而是多人下車與騎車人理論起來。除動嘴也少不了手上動作,後來一花臂紋身男,可能還嫌震懾不夠,直接折返車上取砍刀,威風凜凜,比比劃劃。

幾次揮刀動作似沒能產生足夠威嚇力,不知是否此前飲酒,反正一時手抖,刀脫手墜落,被受害人撿到,於是反持刀追砍。再後來的結局,大家都知道了。這就是「花臂男砍人遭『反殺』」的「震川殺人案」。

從昨兒此案上網,視頻瘋傳,各種或真或假的信息撲面而來,各種對「被反殺」的龍哥的段子式調侃消費也充斥網路。「被嫌棄的龍哥的一生」,在24小時內,成為各種社交網路熱傳素材和創作富礦。

僅從這些零碎拼湊信息,也能大致還原「龍哥」生平概況,生於甘肅,混跡京城,輾轉崑山,作惡多端,十幾年前開始,盜竊、敲詐、鬥毆,被拘入刑,就是家常便飯。金鏈子,大花臂,砍刀傍身,恃眾尋釁,基本你自小從影視作品或者法治新聞里,先入為主對涉黑團伙、混混無賴的標籤化心理畫像,他都完美匹配。

所以,哪怕最終他成為暴死街頭的受害者,除了不容私情的司法人士,一般嫉惡如仇的社會大眾,恐也很難對其亡故抱有同情。甚至會有為民除害,大快人心之感。這就是水滸江湖裡潑皮無賴被忍無可忍的落魄英雄手刃後你的閱讀快感。私力救濟,雖違法卻有效。

當然,在法律語境下,畢竟騎車人是殺人了,所以是嫌犯,而「龍哥」雖挑釁在先,但畢竟暴斃刀下,所以新聞是「崑山檢方介入『寶馬男砍人反被殺』案:嫌犯已被控制」(8月29日江蘇檢察在線)。

這是正常流程。檢方快速介入,也是考慮到此案的特殊性。這就是之前提到的民眾觀感的複雜況味。就如於歡案,也如科長根據鄧玉嬌等真實案例改編的《天註定》。

人非完人,人也複雜多面。前科累累,劣跡斑斑的龍哥,也有見義勇為高光時刻,所以該獎就獎。但具體此案,案發時暴力暴戾,卻是一目了然,毋庸諱言的。就事論事,一個無辜騎車人,突然遭遇極端暴力威脅,撿刀從防衛到追殺,這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度,是保命還是害命,最後只能留給法律公斷。

不同律師,得出的結論也不盡相同,仨人里倆認為是正當防衛無罪,一人認為過當。但都認為即便判罪量刑處罰上也要考慮當時的特殊情境,適當減緩。

安全感來自法律的公正庇佑。走在大街,無端遭遇流氓尋釁,除了忍還有沒有其他防衛手段?何時忍,何時防,有生命威脅時還不能出手么?若防衛反擊該如何拿捏尺度,這些需要法律更人性化更公信公正的判罰來釋疑。

就如之前「失主駕車追賊,或路人見義勇為追賊,小偷逃跑摔亡或被撞身亡」等熱點疑難案件,是見義勇為還是故意傷害?此間司法裁量,最關乎社會公義和民心所系,自然也考量司法智慧。不都是輿論審判裹挾司法,而是民意里也有真意,用心體味,不得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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