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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我家轉租公租房?原租金1700元轉手4900

澎湃新聞記者 計思敏

8月30日,據《中國經營報》報道,我愛我家、中天置地存在違規轉租現象。原租金1700餘元的一居室公租房被轉租後,租金高達4900元,通過中介租賃的部分租戶卻並不知情。

目前,朝陽區公共租賃住房發展運營中心已就該情況展開調查。

在業內人士看來,公租房的承租人及轉租的中介均存在違規行為。

所謂公租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各種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據《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符合下列條件的才可申請公共租賃房,具體包括: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以下統稱「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北京市住建委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6月底,北京市已啟動公租房分配(含市場租房補貼)1.26萬套(戶),其中實物房源約1萬套,新增市場租房補貼發放2600戶。完成全年政府實事任務分配公租房1.5萬套(戶)的84%。

此次,媒體曝出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南沙灘東路的一公租房項目存在轉租現象,而我愛我家及中南置地兩家中介存在帶人看房、租房、轉租公租房的情況。

據住建部頒布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經紀人員不得提供公共租賃住房出租、轉租、出售等經紀業務。

《辦法》明確,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的,依照《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記入房地產經紀信用檔案;對房地產經紀人員,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取消網上籤約資格,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而對於承租人來說,《辦法》規定,承租人存在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對於上述報道,我愛我家方面回應稱,目前正在核實下面的個別經紀人是否有違規操作,公司層面肯定是明令禁止的。

中天置地方面並未回復。

近年來,北京大力發展公租房,引導居民通過租賃方式解決住房困難,穩步推進「租售並舉、以租為主」的住房保障供應體系。

8月22日,為加大租賃住房供應,北京市住建委多措並舉,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其中,西城、海淀、丰台三個區在上周先後發布配租公告,集中啟動近5000套公租房供應分配工作,目前均正在進行意向登記過程中。

同日,北京市住建委又明確,北京市、區住房保障部門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力爭年底前再啟動近萬套房源分配工作。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分析認為,北京大量供應公租房,的確緩解了部分區域租賃市場的供需結構。按照公租房的租金基本每套房月租在2000-3000左右,相比當下同位置同戶型的租金便宜60%以上。這種情況下,的確有個別人用作套利行為,但從比例看,非常少。

張大偉稱,擅自將公共租賃住房轉租、出借給其他人員居住的,屬於嚴重違規行為,處罰將是取消承租人的租賃資格,並按照合同約定收回公共租賃住房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5年內不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而中介違規代理賺取租金差價也屬於違規行為。從出現違規看,主要還是部分承租戶並非需求租賃房源,更多還是從套利角度申請,這也意味著北京公租房配租的條件應該提高。

本期見習編輯 周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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