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月息為誘惑,非法吸收公眾存款6千餘萬元!他們在玉林被批捕
近日,玉州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范某、石某、周某3人,涉案金額達6千餘萬元。
經審查查明:從2014年底開始,犯罪嫌疑人范某、石某、周某等人以投資為幌子,以范某個人借款的名義,通過微信、組織互動活動以及「口口相傳」的方式,以支付月息高達1毛4(14%)為誘惑,鼓動他人沖業績向社會不特定人員借款,經調查有寧某、羅某、曾某、梁某、陳某等一百多人共借款人民幣6千餘萬元給范某。
由於該案受害人數眾多,集資群眾經濟損失慘重,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危害市場經濟秩序,檢察官經過嚴格審查全案證據,對范某、石某、周某3人的犯罪事實予以認定,遂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法律知識知多點
什麼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相關法律條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從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
2.是從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戶數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50戶以上的。
3.是從造成的經濟損失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構成特徵有哪些?
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客體是國家的金融信貸秩序。
2.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情況?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沒有吸收公眾存款資質的個人或法人吸收公眾存款,即:沒有具備國家相關單位應允的個人或單位向社會不特定對象,以高月息為誘餌,以借條的形式向親朋好友借款;另一種是具有吸收公眾存款資質的法人採用違法的方法吸收存款。依照《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規定,金融機構辦理存款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1.將存款用於帳外經營活動;2.擅自提高利率或者變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3.明知或者應知是單位資金,而允許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4.擅自開辦新的存款業務種類;5.吸收存款不符合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客戶範圍、期限和最低限額;6.違反規定為客戶多頭開立帳戶;7.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存款行為。其中第1項將帳外資金用於非法拆借、發放貸款時才構成用賬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罪,後幾項行為行政法規中也沒有被規定為犯罪,不宜作為犯罪。所以具有吸收公眾存款資質的法人採用違法的方法吸收存款不構成本罪。只有不具有吸收公眾存款資質的,能夠構成本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形式有哪些?
目前存在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形式很多,如利用非法成立的類似於金融機構的組織吸收存款,典型的包括抬會、地下錢莊、地下投資公司等。一些合法的組織也從事或者變相從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活動,如各類基金會、互助會、儲金會、資金服務部、股金服務部、結算中心、投資公司等。對這些組織上從事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構成犯罪的,都以非法吸收公眾罪論處。
金融活動表現為資金的流動,因此對金融秩序的擾亂也表現為量化的標準。需要說明的是,「擾亂金融秩序」,既可以作為本罪的社會危害性量化的標尺,同時也是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行為的性質的說明,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行為的本質正是一種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潛伏期多為2-5年,或者更長時間,因犯罪嫌疑人吸存的目標是親朋好友或多層關係;犯罪嫌疑人向受害人借款時,會以自己缺少資金或者有好的投資項目等為理由。在前期借款付息的時候,犯罪嫌疑人都會讓親朋好友在思想上覺得其『信譽很好』的觀念,所以造成受害人不停的將資金『借給』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得到資金後,有的並不是投入到『項目』,而是先將一部分資金用作歸還受害人每月的借款利息,在犯罪嫌疑人資金鏈斷裂後,都會都不會告訴受害人,為避免受害人因催要『借款』引發恐慌,嫌疑人都會說謊拖延時間,並瘋狂引誘更多的受害人出借自己的資金,用於填補資金漏洞,所以會導致更多受害人的資金『打倒』。通常犯罪嫌疑人都會以高息誘惑嫌疑人。(即: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存款利息,例如3分至1角不等,按照月息3分計算,受害人借款10000元人民幣,每月就可以得到300元利息)。
來源:玉州檢察、網路
好開心看到你來了
請花一秒鐘給網哥點個贊吧!
GIF
大家都在看
★
責編:覃維|主編:劉海東
玉林新聞網 玉林日報社新媒體中心 出品


TAG:玉林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