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要求提前下鍾,技師卻被罰2000,如果是你,你會怎麼辦?
被客人退鍾,或者發生點口角,是每個足療師成長的必經之路,但因為顧客要求提前下鍾,被老闆罰款2000塊錢的情況,你遇見過嗎?
在鄭州一家溫泉酒店工作的王姓女技師,就碰見了這種情況。
前些日子,一位客人去她們酒店消費,在為這位顧客服務到一半的時候,這位客人因有急事著要走,便提前下了鍾。
可沒想到第二天,那位客人卻到他們店裡投訴王女士,原因是王女士給他做足療的時候,並沒有做夠時間,最後王女士因為客人的投訴,自己掏錢把客人付的199退還給了客人。
原本以為事情就這麼結束了,但在王女士最新的工資單上,出現了罰款兩千的通知。為此,王女士的心裡越來越委屈。
自己從老家出來打工,每天擔心家裡人知道自己還有個名字叫「洗腳妹」,一雙纖細的胳膊因為洗腳變得粗壯、白嫩的手指因按摩生出老繭、承受著被客人退鍾、業績上不去、被店長責備......
上面這些自己都還可以承受,畢竟自己知道出來打工免不了要受一些委屈,吃一點苦頭,但是自己打工的目的就是為了掙錢,工資是自己的所有動力來源,為什麼自己負擔了客人要求的退款,還要莫名收到2000塊錢這樣的大額罰款呢?
迫於無奈,王女士便求助了當地媒體。
王女士跟記者說道,在服務過程中,客人認為服務技術沒達到他的要求,加上有點事,所以才離開的,走之前,她也專門給客人交待了,由於足療服務已經過半,所以要將單子結了。
沒想到客人第二天來之後,完全換了一套說辭,否認王女士和他協商結單的事,認為這是王女士私自將顧客未做完的單子提前結完,這才導致後來投訴罰款的事兒。
酒店老闆表示,酒店本身有自身的一套管理體系,假如顧客要提前離開,也應該讓顧客進行簽字確認,但是由於王女士不按照公司規章辦事,導致公司產生了損失。
其二:足療技師本就是服務人員,一切以服務為前提,王女士在服務過程中,和顧客發生了爭執,這讓公司名譽受到了損失。
但王女士不認為和客人發生爭執,足以罰到2000元這麼高,並且表示這位客人是自己帶過來的,公司名譽沒有受到什麼損失,另外公司規程上並沒有因此類事件對員工扣款的規定,罰款兩千純粹屬於老闆的個人行為。
王女士對於工資的據理力爭,我想大家都能理解,因為自己的工資來得有多不容易只有自己知道。
為了這些錢,我們忍痛放下家中的父母;為了這些錢,我們放棄了普通女孩那樣的纖細柔嫩的手指;為了這些錢,我們很久陪不到愛人和孩子。
做足療師,吃的是苦中苦,可卻一直沒有成為人上人。
但好在經過媒體溝通協商,王女士承認了當時的錯誤,念在王小姐初犯,酒店老闆撤回了罰款2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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