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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山案「反殺男」:為15歲患癌兒子網路募捐,只籌得4萬餘元

記者/付垚 孔令晗 熊穎琪

編輯/劉汨 宋建華

于海明身體多處受傷

為給罹患非霍奇金淋巴瘤的15歲兒子做手術,在眾籌平台上發起的30萬元籌款項目,經過732次捐款,最後籌得了4萬餘元。

2017年底,在崑山「反殺寶馬男」案中成為輿論關注焦點的于海明,正在背負著家庭生活的重擔艱難前行。

而此時的「寶馬男」劉海龍,則時常會來到他開的「聚業典當」中,親自照看生意。只不過,典當行無證無照,屬於非法經營。

8月27日晚,在崑山市順帆路與震川路交匯處的東北口,劉海龍與于海明因行車衝突,遭遇到了一起。

監控視頻顯示,刀是由劉某龍從其所乘車輛中取出,並向於某明連揮數次。後劉不慎刀落,刀被於搶到。在搶刀過程中,於朝劉腹部連刺兩刀致使劉倒地。在劉起身過程中,於朝劉回砍三刀。在劉起身離開後,於又從身後追砍兩刀。警方通報,劉某龍經搶救無效死亡,於某明無生命危險。

事發4天後,在「反殺男」于海明是否屬於正當防衛的輿論熱議中,案件雙方當事人的更多信息也逐漸豐富起來。

現場視頻截圖,白衣者為于海明

「聚業典當」為無證無照經營

8月30日上午,北青報記者來到事發現場,在震川路北側的人行道上,血跡依舊可見,分布在七八米的距離範圍內。一些路人發現自己不小心踩到後,立即跳開。

崑山「砍人被反殺」案的事發地——順帆路與震川路交匯路口,周圍有河流穿過,屬於崑山市較為繁華的區域,車來車往。事發當晚,被網友稱為「崑山龍哥」的劉海龍與于海明便是在這裡發生了衝突。

事發時的視頻顯示,劉海龍被于海明砍傷後,圍著寶馬車跑了一段距離,隨後倒在附近的草坪上,草坪上的留下的血跡,也依舊可辨。

于海明的工作單位在事發地北側僅200米的距離,是名為昆城一品的一家宴會中心。據知情人介紹,于海明在這裡的工程部門工作,主要負責宴會中心的設備維護。事發時,他剛剛準備下班回家。從當晚的監控視頻中可以看到,劉海龍駕駛的寶馬車也是從昆城一品的方向駛來。

據媒體此前報道,劉海龍生前在當地經營一家名為「聚業典當」的典當行。30日下午,北青報記者趕到位於崑山市陸家鎮合豐村的「聚業典當」時發現,店鋪已歇業,捲簾門被緊緊拉上,店鋪門面顯得並不起眼。

據我國《典當行業監管規定》,開典當行須向商務部門提交准入申請,其自然人股東須無犯罪記錄、信用良好。前後至少入獄5次的「龍哥」,顯然不符合這一規定。

合豐村綜治辦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一般只是對村裡的店鋪進行登記一類的管理,並不會去管店面的經營資質問題,所以當鋪是否合規他們並不清楚。

北青報記者從崑山市商務局了解到,「龍哥」所參與經營的「聚業典當」系無證無照經營。工作人員介紹,經營典當行需持工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到商務局提交申請,獲准後還要再確認經營範圍包括典當,才能開始經營。經查,網傳劉海龍參與經營的「聚業典當」,未獲得典當企業特許經營權,且工商部門也未有同名企業的工商註冊信息。工作人員表示,該店鋪可能是以其他名稱進行了工商註冊,「但背後具體是什麼企業我們現在也暫時不清楚」。

與「聚業典當」行相隔不遠的煙酒店老闆告訴記者,這家典當行的日常經營確實由劉海龍負責,店鋪面積不大,「也就十幾平方米,開了不到三年時間」。開店期間,劉海龍雇了幾個人給自己看店,自己偶爾也會來店裡,和周圍店鋪的人打招呼,但彼此交談不多,「只知道他不是本地人」。

30日上午,事發現場的血跡依然可辨

因瑣事將服務生臉打變形

據崑山市人民法院(2014)昆刑初字第0180號刑事判決書顯示,劉海龍曾經於2013年1月25日凌晨「在崑山市陸家鎮宜家花園小區內因瑣事與被害人許某發生糾紛,被告人劉海龍用隨身攜帶的摺疊刀與被害人許某互毆,致被害人許某左側胸腔積液」。而在同年的6月3日晚,劉海龍和另外兩人「酒後至崑山市陸家鎮合豐好聲音KTV,無故毆打被害人杜某,致被害人杜某鼻骨粉碎性骨折」。

一位知情人告訴北青報記者,當年劉海龍在KTV打人時,將一名KTV的服務生堵在房間內毆打,該知情人趕到後,發現那名服務生「臉都被打變形了」。

記者注意到,判決書中的兩處事發地,距離劉海龍所開的典當行都很近,僅有幾百米的距離。30日下午面對記者的問題,好聲音KTV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因為事發時間久遠,加之這一行業的從業者流動性很大,所以他們的管理人員和服務生都換了好幾批,對當年的事情並不能提供更多細節。

據此前媒體證實的情況,19歲時,劉海龍在北京盜竊,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判4年6個月監禁。刑滿之後,劉海龍來到江蘇崑山。2006年9月,劉海龍因為打架被崑山市公安局處行政拘留五日。此後不到半年,他又因為敲詐勒索被崑山市人民法院判了9個月。

2009年5月,劉海龍因為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崑山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出獄後,又因瑣事兩次與人發生衝突,致對方左側胸腔積液和骨折。2014年5月13日,劉海龍被崑山市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的罪名判處了一年三個月有期徒刑。

據統計,自2001年至2014年,劉海龍至少5次被捕,刑期累計達到9年半。

劉海龍被稱為「崑山龍哥」

于海明兒子身患重病

關於事件中於海明的身份,此前有傳聞稱他曾在高級酒店任保安一職,是退伍特種兵。但很快這些消息被否認。

在崑山當地貼吧,一名自稱于海明前同事的網友透露:于海明並非網傳退伍軍人,他的家庭很不幸,去年十幾歲的兒子患癌症,年底父親又去世了。平時生活壓力大,一個手機用了4年都沒捨得換。

北青報記者通過眾籌平台證實了其子患病的事實。經核實,名為《愛心接力!救救花季少年》的籌款帖中,救助對象於小寶(化名)正是崑山反殺寶馬男一案中於海明的兒子,彼時這位15歲的男孩剛剛被確診患有非霍奇金淋巴瘤不久。帖子中稱,2017年11月,於小寶在西安某醫院做的腫瘤摘除手術,化療結束進行移植。「費用估計30萬元左右,我自己無法籌到這麼多錢,請求社會的力量救救我的兒子。」籌款發起者是於小寶的母親。多名自稱是于海明同事的實名認證用戶在評論區證實了眾籌情況屬實。

記者注意到,此次籌款目標金額為30萬元,但經過732次捐款,僅籌得4萬餘元。眾籌帖中最後一條信息更新於去年12月26日,顯示籌款人已將全部款項提現。

眾籌平台工作人員向北青報證實,他們已與於小寶的母親取得聯繫,孩子化療結束後恢復得不錯。孩子母親表示,自己和于海明很早就分開了,一直獨自撫養孩子。目前,由於于海明的事情,孩子的生活已經被打擾,不希望過多地被牽涉。截至30日20時,該項目眾籌頁面已無法打開。

30日下午,北青報記者撥通了于海明同學的電話,但是其表示現在並不方便多說。于海明的一位老鄉在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于海明已經出院,目前羈押在看守所。而據于海明的哥哥於陽(化名)介紹,28日家中親人就已知曉于海明出事的消息,「弟媳打來電話說弟弟出事了,家裡人都急得不行」。於陽介紹,弟弟先後有兩段婚姻,與前妻育有一子,去年孩子生病後,于海明借了好幾萬外債給孩子治病。

於陽說,,因為家中老母親身體狀況很不好,短時間內他也沒辦法抽身前往崑山,只能靠弟媳在當地操心。

北青報記者從知情人處了解到,于海明的愛人正在為其聘請律師。

30日,聚業典當已關門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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