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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砍人反被殺:法律不能虧待老實人

江蘇崑山男子持刀欲砍人,卻被「反殺」一事,近兩日引爆網路。本事一件普通的行車糾紛,卻引發命案,夾雜著其中啼笑皆非的情形,以及是否防衛過當的討論,一個社會個案完全可以為法學院的典型案例。

江蘇省崑山市震川路,一輛寶馬車與一輛電動自行車發生行車糾紛。寶馬車上走出的一名花臂男子,在對騎電動車的男子進行推搡後,回身至車內,取出了一把刀。監控視頻顯示,「花臂男」多次用刀拍打騎電動車男子。糾纏中,「花臂男」手中刀具掉落,被身穿白色襯衫的電動車男子撿到,並使用砍刀「反殺」。

引起媒體關注的,並非電動車男子是否防衛過當,而是花臂男的成長史。據新京報報道,花臂男名叫劉海龍,今年36歲,是甘肅人。此前,劉海龍曾多次因搶劫盜竊敲詐等罪獲刑。自2001年至2014年,劉海龍至少五次被捕,刑期累計達到9年半。

崑山市人民法院(2014)昆刑初字0180號的判決書顯示,劉海龍2001年7月因犯盜竊罪,被判刑四年六個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政拘留五日;2007年3月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刑九個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刑三年;2014年5月13日因涉嫌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罪被判刑一年三個月。

如此劣跡,讓人浮想聯翩。一個正常的社會人,怎會屢屢被政法機關打擊?且與盜竊、打架鬥毆、故意毀壞財產、尋釁滋事有關。換個角度來說,這些罪名,劉海龍這個人,是此次掃黑除惡的重點打擊對象。

具體到本案中,劉海龍的刀從何而來?就依據那把準備砍殺他人、卻將自己砍殺的刀,劉海龍在此次事件中,就難以得到同情。縱然其被砍殺,而在網友心中,且被殺是應該的,是必須的。身為刀客,卻被自己的刀所殺,實則痛快、解恨。

從法律角度來說,此案確實具備爭論點。很多人,包括絕大多數的網友和部分律師,認為電瓶車男子屬於正當防衛,但也有人認為是防衛過當,理由是「花臂男」被砍後跑向寶馬車的時候,電瓶車男子又追上去砍了幾刀。

到底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需要專業的法律解讀,也需要辦案機關的公正判案。此時考驗的是法官的智慧與民眾的接受度。坦白的說,在那種情景下,電瓶車男子的一切行為都是可以理解的,要讓他放下刀並不現實,因為他無法判斷自己的危險是否解除,「誰知道『花臂男』跑到車裡會否再拿出一把刀?

從事件的整個過程來看,雖然花臂男最終慘死,但一切過錯都是因他而起——是他搶佔非機動車道,是他首先動手打人,還是他拿刀砍人,並且他還有四個同伴。或許,他的計劃是嚇嚇電動車男子,趁機訛錢了事。但是,他沒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刀會不聽使喚,脫手掉地,自己反被殺。他是諸惡的始作俑者,大眾並不會同情他。

在那個晚上,在崑山的震川路,花臂男事件確實給這個社會留下了教訓,當然,也留下了恐怖陰影。這種毫無來由的暴力傾向,實在讓人擔憂,說不定,哪天就會降臨到自己身上。若真的來臨,遇到類似於電瓶車男子的處境,你又該如何做?是跪地求饒,還是奮起防衛?

說到底,現實中多數人,包括你和我,都是和電動車男子一樣的「老實人」,都依賴法律的保護。若法律虧待了「老實人」,以後誰還敢正當防衛?難道希望希望看到「老實人」陳屍街頭?

(圖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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