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的3個無理要求,讓我果斷退婚:寧可單身,也不要這種女人
編者按:
戀愛中或者婚姻中,你的另一半曾經給你提過的「最荒唐」的無理要求是什麼,你還記得嗎?
「荒唐」是情侶雙方給彼此定義的,但提的要求,過分的肯定的。
戀愛也好,婚姻也好,當其中有一個人只顧著自己,而不懂得為對方考慮,於是提出了一些很過分的要求時,很容易引起各種各樣的矛盾。
今天要說的,就是一個男讀者給我發私信傾訴,他說自己已經訂婚的未婚妻,給他提出了3個無理要求,如果婚後不能遵守,那麼隨時都有可能離婚;男讀者說,沒想到結婚之前來這麼一出,所以他決定退婚......
一、讀者傾訴:
在說我的經歷之前,我要奉勸各位大齡單身男同志們一句話:
如果你通過別人介紹了相親對象,那麼千萬不要著急結婚,先徹底了解對方再說,不然後悔莫及。
27歲還是單身,我這個年齡在農村,可能人家的孩子都會打醬油了;每次在家裡只要出門,就會有鄰居問各種問題:在哪裡工作?找對象了嗎?這麼大了,怎麼還不找對象結婚?
然後就是七大姑八大姨,都來我家給我介紹相親對象,什麼人都來介紹給我。
雖然我長相一般,工資一般(一個月到手能有6K,4線小城市),但是我真的不想過早結婚。
可是架不住爸媽,親戚的逼婚;所以我硬著頭皮迎接一次又一次的相親,最後一次相親遇到了一個和我同齡的女生,說真的,當時看她的外形,我就心動了。
短暫的交往過後,我們兩個人就確定了關係。
戀愛4個月,期間最多就是牽手、擁抱,一起看電影、吃飯,其餘的舉動,再也沒有。
本來都見了雙方家長,然後上周剛剛訂完婚,可是這幾天,她忽然犯病一樣,給我寫出來了婚後的「約法三章」,還讓我簽字按手印,不然就不能結婚。
1、結婚之後,夫妻生活的頻率由她決定;她說行就行,她說不行就不行。
2、結婚之後,家裡的所有的錢必須她來掌管,每個月按照我的生活水平,生活費來給我錢。
3、30歲之前不生孩子,生孩子等她準備好再說,不能強迫她;最關鍵的是,她還說,如果到了30歲她還不想生孩子,那麼今後就做「丁克一族」。
我當時看完她的約法三章,說真的,前兩條我都還能接受;但第三條,無論如何我也接受不了。
但是她的態度始終強硬,我怎麼溝通也沒有辦法;現在面臨的問題就是:要麼我退婚,要麼硬著頭皮結婚。
最後,我還是選擇了退婚,和爸媽說完之後,她們也覺得不合適,這兩天正在商量著退婚的事情。
二、作者解惑:
1、三觀不同的兩個人,就算再深愛彼此,感情也不會長久;因為過了愛情的浪漫期限以後,你們會被生活折磨得筋疲力盡,再也不願意耗費時間與對方爭論不休。
2、你選擇退婚也好,可以看得出來,她27歲了還是單身一人也不是沒有理由的;可能她之前也戀愛過很多次吧?也許分手的理由,也正是畏懼她的約法三章。
3、你也應該慶幸,還好你們沒有結婚,如果結婚了再離婚,可能心裡更無法接受。
其實這件事情,也怪你們兩家人都操之過急,才相處了4個月,就閃婚,在不了解對方的前提下,這樣的婚姻,真的有很多不確定性。
今日禪悟:
在感情里,可以原諒對方做的一些荒唐事,但也一定要在原則以內,不然你們的感情,可能到最後就會變得「毫無原則和底線。」
你們覺得,男讀者選擇退婚是對是錯?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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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被拋棄女人的哭訴:我為他打胎六次,如今我不能生卻把我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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