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與滴滴的訴訟博弈,滴滴認為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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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風雨過後,眼前會是鷗翔魚游的天水一色;
走出荊棘,前面就是鋪滿鮮花的康庄大道;
登上山頂,腳下便是積翠如雲的空濛山色。
歡迎大家再次閱讀小編的文章,鄭州空姐,清樂女孩事件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滴滴事件屢見不鮮,讓滴滴公司成為輿論的旋渦,近日,網友搜索到2015年以來滴滴公司的38份判決書,其中就有12份涉及滴滴順風車,在這些案件中,認定滴滴公司無需承擔賠償責任的就有24例,認定有責任的只有8例,其他6例是在宣判前達成和解。是什麼讓滴滴公司逃脫了法律賠償?
在庭審中,滴滴公司堅持以下幾點:居間服務,不是承運人、無過錯。滴滴公司對於調解,和解並不排斥,但是在一些案例中,滴滴車辯稱自己無過錯的同時,會要求退還此前墊付的資金。
法院指出,乘客通過滴滴的預約車輛,內心所新來的是滴滴出行平台,對於大眾信賴、使用度較高的服務平台,就其社會功能來說,應當承擔一些社會責任和社會義務。
網約車,順風車是互聯網時代的新生事物,對於由其引發的侵權責任訴訟,各地法院也在探索。
滴滴的應對策略:堅稱無錯,多次墊付醫藥費後要求返還,這種情況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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