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哉:曾業英先生還不認錯?擊椎生還是唐璆?(大結局)
原標題:異哉:曾業英先生還不認錯?擊椎生還是唐璆?(大結局)
核心提示:2016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曾業英先生於《歷史研究》第3期發表《擊椎生不是蔡鍔,那又是誰》一文認為,擊椎生絕非蔡鍔,而是籌滇協會的倡議人唐璆。對此,湖湘近代人物研究專家鄧江祁教授於去年八九月間在本刊發表系列論文《擊椎生不是蔡鍔,是唐璆嗎?曾業英失誤》共20期,指出「曾文」重大失誤20餘處,並認為其結論完全不符合歷史事實,擊椎生應是蔡鍔。今年7月,曾業英先生又在《河北學刊》第4期上發表《再論擊椎生不是蔡鍔 而是唐璆》一文,對鄧江祁進行了反駁。為此,鄧江祁教授又撰系列論文《異哉:曾業英先生還不認錯?擊椎生還是唐璆?》進行堅決回擊。本刊自2018年8月1日起連載鄧江祁教授此文,敬請廣大讀者關注。
蔡鍔,字松坡,別號擊椎生
第八,曾先生必須證明唐璆致梁啟超並含有『欲以熱血感熱血,愛力吸愛力』內容的信寫於1908年1月21日。在《擊椎生不是蔡鍔,那又是誰》一文中,曾先生指稱,擊椎生的《蘇杭甬鐵路與滇川鐵路之比較》一文中「以熱血感熱血,以愛力吸愛力」之句,與唐璆於光緒三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致梁啟超信中所說有「以熱血感熱血,愛力吸愛力」之語是「一字不差的用語」,而「唐璆的信寫在(《蘇杭甬鐵路與滇川鐵路之比較》)之前的1908年1月21日,擊椎生的文章發表在其後的2月28日。這說明絕對不可能是唐璆引自於擊椎生的文章,唯一的可能是擊椎生引自於唐璆的信。可是,唐璆的信是一封涉及籌滇協會高層庶務兼調查部長雲南人孫志曾的隱私,當時沒有也是不便公開的私人信件,不可能為擊椎生所看到和引用。那麼,便只剩下一種可能了,即擊椎生與唐璆是同一個人。」(詳見資料之一)
對於曾先生這個「特別值得一提」的發現和結論,筆者曾在《擊椎生絕非唐璆,而是蔡鍔》一文中一針見血地指出:曾先生將此信的時間由光緒三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換算成公曆1908年1月21日犯了陰曆陽曆不分的嚴重失誤,其「特別值得一提」結論除了誤導讀者、對蔡鍔不公之外,沒有任何學術價值和意義。
經筆者的嚴重提醒,曾先生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於是在2018年第4期的《河北學刊》上拋出《再論擊椎生不是蔡鍔而是唐璆》一文,不得不對其嚴重失誤進行辯解,「交代一下當初我是怎樣判定唐璆這封信的寫作時間是1908年1 月21 日的」。但曾先生這個「交代一下當初」的「馬後炮」不僅沒打響,反而將自己置於一個更為難堪的境地。因為按他的邏輯推導,唐璆此信不僅不是1908年1 月21 日,反而倒是1908年3 月21日,結果,好不容易搬起一塊大石頭,不僅沒有打到別人,反倒重重地砸在了自己腳上!(詳見本文第八期)所以,曾先生遲到的交代不僅說了假話,還不成功。既然不成功,曾先生就必須繼續做下去,必須再重新證明「1908年1月21日」的問題,否則,曾先生「特別值得一提」的「擊椎生與唐璆是同一個人」的結論豈不是泡湯了?!
第九,曾先生必須重新證明唐璆是《西江警察權問題》一文的作者。在《擊椎生不是蔡鍔,那又是誰》一文中,曾先生曾以唐璆在其所認為的「1908年1月21日」致梁啟超信中說「他打算『下月』,即2月上書廣西巡撫張鳴岐,專言廣西兩件事,一是清亂源,二是籌邊防」,與擊椎生《西江警察權問題》一文中「與英人開特別談判,先行承認『自清盜賊』」之語有相似之處,便捕風捉影地認為,「擊椎生這時對兩廣要務的認識,與唐璆清亂源的主張也是一致的,加上該文的發表時間又與唐璆所說『下月』十分吻合,這樣的確很難排除其中隱含的密切關係。」(詳見資料之二)
對此,筆者曾在《擊椎生絕非唐璆,而是蔡鍔》一文中指出,曾先生在這個問題上犯有四個方面的嚴重失誤。
其一,如前所述,曾先生上引唐璆致梁啟超信的時間並不能確定就是1908年1月21日,即便是,光緒三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換算成公曆也應為1908年2月22日。它的下月是2月28日嗎?可見,曾先生據此而斷言擊椎生《西江警察權問題》的「發表時間又與唐璆所說『下月』(即2月28日)十分吻合」,又是陰曆、陽曆不分,其結果必然又是牛頭不對馬嘴。
其二,曾先生在此文中說:「迄今不知梁啟超是否同意唐璆上書,也不知唐璆是否上過此書。」既然連曾先生自己都「不知唐璆是否上過此書」,就拿它來「說事」,並以此作為重要的「關聯」物,豈不是過於草率?!
其三,曾先生聲稱自己「查遍《籌滇》雜誌第1期唐璆之外其他人的文章」,竟然不查一查唐璆的文章。不爭的歷史事實是,這期《籌滇》雜誌上的第9篇,也即第73頁至第78頁就赫然刊登了唐璆的《上桂撫書》!
其四,唐璆《上桂撫書》的內容與擊椎生《西江警察權問題》的內容簡直就是風牛馬不相及!因為它通篇講的就是希望桂撫張鳴岐支持雲南贖回並自辦滇越鐵路這一件事,隻字未提曾先生主觀預設的與擊椎生《西江警察權問題》一文有關的「清亂源」、「籌邊防」之事。
對於筆者以上質疑,曾先生在《再論擊椎生不是蔡鍔而是唐璆》一文中隻字未提。是曾先生無法拿出證據來證明這個問題,還是曾先生承認自己的失誤了呢?筆者不得而知。但曾先生既然不肯認錯,就應該就上述問題重新進行論證並拿出具有說服力的結論來!
第十,曾先生必須重新證明唐璆是《讀王君亮疇〈中華民國憲法芻議〉》一文的作者。筆者曾在《擊椎生絕非唐璆,而是蔡鍔》一文中指出,曾先生在《擊椎生不是蔡鍔,那又是誰》一文中,只是通過以在《雲南》上發表詩文的擊椎生來認定他「八九不離十」就是籌滇協會的倡議人唐璆,但對於1913年7 月15 日雲南《南針》雜誌上《讀王君亮疇〈中華民國憲法芻議〉》一文的擊椎生卻忘得一乾二淨,是為重大失誤。經筆者嚴重提示,曾先生也感到自己犯下了一個嚴重的失誤,於是又不得不在《再論擊椎生不是蔡鍔而是唐璆》一文中加以補救。但筆者查考後發現,曾先生這個「馬後炮」不僅沒有任何「乾貨」,所提供的「證據」與擊椎生《讀王君亮疇〈中華民國憲法芻議〉》一文中所主張的國權憲法、擴大總統權力政見沒有半毛關係,而且顯露了其斷章取義、論據造假的學術不端行為。(詳見本文第十、十一期)因此,曾先生在這個問題上的「馬後炮」並沒打響。
眾所周知,民國初年,蔡鍔一直宣傳國權主義、國家主義,堅持國權高於民權,主張加強中央集權,倡議擴大總統權力,並要求王亮疇把自己的上述主張寫入民國憲法。(詳見資料之三、四)蔡鍔上述主張與擊椎生《讀王君亮疇〈中華民國憲法芻議〉》一文中的主張十分吻合,這是蔡鍔即擊椎生的重要物證。曾先生既然一口咬定唐璆就是擊椎生,對不起,那麼就必須如你自己所說,「講道理的」拿出「擺在那裡」的「歷史事實」來重新證明唐璆就是1913年7 月15 日雲南《南針》雜誌上《讀王君亮疇〈中華民國憲法芻議〉》一文的作者,否則既是對蔡鍔不公,也是對唐璆不公!
總之,不爭的事實已經證明,曾先生所謂唐璆就是擊椎生的結論,不論是其「馬前炮」也好,還是其「馬後炮」也罷,統統不能成立。因此,筆者比任何時候都更加堅定、更加自信、更加自豪地重複《擊椎生絕非唐璆,而是蔡鍔》一文中的結論:
在沒有出現新的經得起檢驗的能證明擊椎生不是蔡鍔的史料之前,我認為仍可認定這個在《雲南》和《南針》等報刊上發表詩文的擊椎生絕非唐璆,而是中國近代史上偉大的愛國主義者,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傑出的民族民主革命家,護國元勛蔡鍔將軍。《歷史研究》《國家人文歷史》等刊登或摘錄的曾業英先生《擊椎生不是蔡鍔,那又是誰》一文竟張冠李戴,將擊椎生誤認為唐璆,不能不說是個重大失誤,亟應以適當方式予以糾正,以免對蔡鍔和唐璆的研究造成不良影響。
最後,再給曾先生傳個話。常言道:識時務者為俊傑。為了對歷史負責、對曾先生負責,恕我直言,以上關於擊椎生不可能是唐璆的十個問題,以曾先生掌握的史料和能力而言,曾先生是不可能令人信服地解決其中任何一個問題的,因為馬嘴不可能套上牛頭,太陽不可能從西邊冉冉升起。奉勸曾先生主動撤回《擊椎生不是蔡鍔,那又是誰》《再論擊椎生不是蔡鍔而是唐璆》兩篇「大作」,早日認錯道歉吧。肺腑之言,幸勿忽之!(全文完)
預告:本周三,本刊將與微信公眾號「江祁論史」、百家號「江祁說史」、鳳凰新聞大風號「江祁談史」以及鄧江祁微博、博客同步並機隆重推出系列文章《曾業英先生又栽了一個大跟頭——評〈蔡鍔一篇鮮為人知的軼文及其價值〉》,敬請曾先生和廣大讀者期待。
資料之一
資料之二
資料之三
資料之四


※史事辨正 ┃護國元勛蔡鍔的傾世之戀究竟是誰?
※異哉:曾業英先生還不認錯?擊椎生還是唐璆?(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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