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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女子因拒穿內衣遭解僱 投訴老闆:我衣服下穿什麼要你命令?

據《太陽報》9月2日報道,在拒絕穿上內衣工作而遭到辭退之後,一名女子投訴了她的老闆。

據悉,加拿大25歲女子克里斯蒂娜·謝爾(Christina Schell),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奧索尤斯的一家高爾夫俱樂部工作了不到三個星期,就被迫辭職了。克里斯蒂娜表示,辭職的原因,是因為她拒絕穿內衣。

原來,三年前,出於健康以及舒適方面的原因,克里斯蒂娜不再穿內衣了,這也從未出現什麼問題,直到今年6月,她在這傢俱樂部的烤肉餐館工作後,顧客們投訴她不穿內衣,因此老闆們引入了新的著裝規定,要求女性「必須在制服襯衣下穿上背心或者是內衣。」

克里斯蒂娜拒絕了,並聲稱她因此被解僱。就此事,她已遞交了一份人權投訴。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克里斯蒂娜表示,沒有男性員工要求需要穿內衣,所以,這對她來說,就是一個差別對待、有歧視的問題,「我不認為我衣服下面穿啥,是別人的事兒。作為一個女性,在今天,在這個時代,我卻不能決定我的內衣,這真的,這真的很難。」

「我衣服下面穿什麼,需要你來發號施令?」克里斯蒂娜還補充道,另外,她還與俱樂部經理道·羅伯(Doug Robb)進行了談話,據悉,經理告訴她,著裝要求是為了更好的保護她。

針對此事,該俱樂部經理拒絕置評,稱員工事物屬於機密。

封面新聞編輯 winnie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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