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哥VS反殺男:壞人面前,我們如何保護自己?
龍哥VS反殺男:
壞人面前,我們如何
保護
自己?
文 | 霧滿攔江
(01)
法律界從未像現在這樣熱鬧。
都在說龍哥。
都引經據典,並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
(02)
龍哥事件,大體如下:
寶馬車主,就是死後走紅的龍哥。
龍哥一生,也蠻拼的。
在龍哥短短36年的人生中,五次入過大獄。罪名五花八門,後來他來到崑山,開了典當行,算是立穩了腳跟。
也算是中產了——可龍哥還是那個暴脾氣,一言不合就開刀。
此前都是他贏。
這次輸了。
(龍哥)
(03)
龍哥開著寶馬,擠占非機動車道,逼停電動車。
爭執中,龍哥從車上拿出砍刀,哐哧哐哧狂砍電車男。卻不知怎麼回事,砍刀落地。
電車男撿起刀,反殺龍哥。
至此,反殺男的命運,成為所有人的牽掛。
……這應該算是正當防衛吧?
法律界人士開始普法。
但這個法一普,就亂了套。
一派人士認為,反殺男是教科書式正當防衛,他有權保護自己的生命,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另一派法律界人士,持相反觀點。
吃瓜群眾懵了。
到底應該聽誰的?
——牽掛反殺男的命運,實際是關心我們自己。
如果我們處於反殺男的位置,好端端騎電動車,走在規定的路線上,沒招誰沒惹誰,忽然間有輛寶馬過來,逼停我們。然後人家開心的打我們,快樂的砍我們……按第二派法律界人士的觀點,如果我們撿起落地的刀反殺,這種行為是非法的。那我們,到底該咋個辦涅?
(04)
有法律界專家梳理了100多份以正當防衛為由,要求輕判的刑事判決書,僅有4份通過認定,獲准率低於4%。另有20份被認為防衛過當,76份被認為是故意傷害罪。
也就是說,當你認為自己是在正當防衛時,只有4%的希望認定成立。
96%的概率……你會很慘的。
這份意見書誠懇建議:法治社會,不要以暴易暴。
我可以砍你,你不能反殺。
正當防衛,還得靠跑。
這個建議好。
以後咱們遇到龍哥事件時,二話不說跑起來。
不過……萬一龍哥舉刀追來,跑得比我們還快怎麼辦?
(05)
認慫,逃跑,確是個……避免麻煩的好辦法。
——但這是個人的辦法。
——並非是群體的規則!
龍哥先走一步,我們不說他了。說件認慫逃跑的事兒吧。
有位大哥,暑天帶寶寶去游泳館,教寶寶游泳。
寶寶扒在池邊,撲通撲通練賣萌。
忽有個熊孩子走過來,站池邊斜眼看著寶寶,冷不丁一腳踹出,把寶寶踹進水裡。
哎你這熊孩子……大哥急了,急忙撈出寶寶:你怎麼可以踹人呢?叫你家長過來!
過來一個老頭:咋了,欺負我孫子幹啥?
大哥:……沒人欺負你孫子,是你孫子把我家寶寶踹水裡了。
老頭:踹就踹了唄,他還是個孩子,你這麼大個人跟孩子計較,要臉不?
你……大哥怒了:他是個孩子不假,你年齡夠大了吧?怎麼不會說人話呢?
哎喲小樣的,老頭樂了:敢罵我,膽挺肥喲。上來上來,讓老子教教你做人。
大哥怒極,正要上前,忽然間醒悟,急退一步:明白辣,你是年紀大了,想找個冤大頭替你養老。我憑什麼養你?認慫好了,惹不起你。
哈哈哈,諒你也不是我的對手。老頭不戰而勝,贏得倍有面子。帶著孫子走開,又去踹別人。
連踹了幾個,也沒人敢吱聲。
終於,老頭的孫子又踹了一個女孩,對方家長怒了。上前理論,老頭衝上去開打,對方一拳過來,老頭立即倒地:哎喲喲打死人辣……下輩子醫藥費,有著落了。
打老頭的那戶人家,頓時傻眼。
怪你忍不住氣。
讓人家訛上了吧?
(06)
事後泳池大哥反思:
不對呀,這事不對呀。
好的法律,應該是讓每個人,為自己的行為擔責埋單。
——你不能讓老實人,為壞人的行為付出代價!
面對惡意挑釁的壞人,你要求我們認慫,能躲就躲……聽起來好像有道理。
可總有被壞人纏上,逃不過去的吧?
難道這個人就只能自認倒霉?就必須為壞人的行為付出代價?
哪這個社會,豈不是在玩抓倒霉蛋的遊戲?
(07)
要求反殺男,在龍哥的砍刀面前逃跑。
聽起來是對的。
——可你逃跑,等於是在告訴龍哥,玩刀是有效的,管用的。
他就會條件反射,習慣揮刀,經驗告訴他這是個人利益最大化的方式。
反殺男逃了,下一次面對龍哥砍刀的,就是個無辜妹。無辜妹也認慫,下一個就是懦弱叔……人民群眾如被野狗追逐的兔子,瘋狂逃竄。可遲早有一次,會有一個人逃不過去,不得不撿起龍哥落在地上的刀,反殺回砍。
——讓大家認慫逃跑,不是規則,只是苟且。
——把追砍大家的暴力者關進籠子,才是法律。
(08)
為什麼法律界會有爭執?
我們是法外人士……不是,我們是法律界之外的人士,對專業術語無由置喙。
但法律說到底,不過是不同群體的博弈規則。是一個支點,撐起兩端:
一端傾向於被砍方,認可其「守護陣地」的權利。
另一端傾向於砍人方,認為被攻擊方,還有主動撤退的義務。
前者,認為反殺男是正當防衛。
後者,認為反殺男除了撿刀反殺,還有著掉頭逃跑的的選擇。
哪個觀點更貼合世道人心,我們不下結論——但,就算是反殺男逃了,但龍哥並不會停止揮舞他的刀。總有一天,會有一個人無路可逃。這個人很可能就是我們自己,是以我們憂心不已。
(09)
龍哥的暴力法則,給他個人帶來悲劇,也讓整個社會陷入焦慮。
正因此,才讓我們意識到底層的缺失:
底層缺少的第一個,是公正的規則。
古律有云:刑不尊大夫,禮不卑庶人。
好的社會規則,讓所有人不分身份地位,都平等的站在法律面前。每個人只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而不必害怕落入捉倒霉蛋的陷阱,兔子一樣驚恐逃竄,擔驚受怕。
奉行暴力者,有一個都嫌多。
只有讓法律資源下移,讓底層規則不再匱乏。像龍哥這樣的人,才會減少。
底層缺少的第二個,是機會。
成為有產者的龍哥,仍然奉行暴力。顯系在他的逆襲生涯中,根本未曾有機會洗面革心。
至少他沒找到一個出口,讓他用光明磊落的方式,賺到更多的錢。
好的社會,始終給底層留有出口,讓底層人能夠獲得機會。
底層缺少的第三個,是市場。
市場給所有人機會,無論是底層,還是其它層。
市場就是規則,貫穿所有社會層級。
如果你感覺市場並不能解決一切問題,甚至對你不公。那麼你更應該意識到:一個扭曲的市場,只會對底層傷害更嚴重。
機會或市場,要求社會的財富配平,適度下移。儘管這個要求未免理想化,但財富配比不均衡,就會動搖底層的規則。就會讓所有人的利益,都陷入風雨飄搖。而這樣一個普遍性焦慮的社會,並非是理性的選擇。
(10)
菩薩畏因,凡夫畏果。
結果不重要,程序才重要。
規則有兩種,一種是個人的,一種是群體的。
於個人,我們始終祟尚奮鬥。
群體規則越是晦澀,越是缺少公正,我們越需要強大自己。只有當我們比環境更強,才能用自己心,用自己的付出與努力,引導著社會向好的方向行進。
於群體,我們祟尚公平,祟尚對弱者的保護。
如村上春樹所說:假如這裡有堅固的高牆和撞牆破碎的雞蛋,我總是選擇站在雞蛋一方。無論高牆是多麼的正確,無論雞蛋是多麼的錯誤,我仍然選擇站在雞蛋一方。
法律之上,猶有良知。
——我們永遠站在雞蛋一方。
詩人約翰·多恩說:所有人都是一個整體,別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別問喪鐘為誰而鳴,這喪鐘為你敲響。我們關注此事,只是希望所有人一起努力,營建一個讓老實人,讓好人能有足夠安全感的社會。營建一個讓我們的孩子,能以正當手段、光明正大獲得生存機會的社會。營建一個不懷恐懼之心,合法經營就能夠獲得財富的社會。營建一個擁有普遍性共識、不需要動轍陷入焦慮的社會。而這一切的構建,不過是讓高高在上的法律,回歸常識。
霧 曰
脆弱而美麗的年輕人,極易於為極端抽象問題所吸引。
熱衷於思考人生的價值與意義。
但偏偏,他們沒有能力找到答案。
——在最缺乏智慧的年紀,卻面對最深刻的問題,這讓青春變得暴躁不安,迷茫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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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在日本的女教師:不要把世界讓給你所鄙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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