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秦始皇、漢武帝、乾隆,自古那些明碼標價賣官鬻爵的皇帝

秦始皇、漢武帝、乾隆,自古那些明碼標價賣官鬻爵的皇帝

原標題:秦始皇、漢武帝、乾隆,自古那些明碼標價賣官鬻爵的皇帝


在中國古代,賣官鬻爵並不鮮見。首開賣官先河的是秦始皇,後來的典型有漢武帝、乾隆等皇帝。


秦始皇時,有一年因飛蝗成災,秦始皇下詔書,向天下公開出售爵位:凡百姓繳粟千石,可拜爵一級。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在嬴政稱皇帝的第四年(公元前218年)十月,當時蝗蟲成災,於是政府賣爵賑災。賣價是:「百姓納粟千石,拜爵一級」。即每繳納1,000石粟,可以授予爵位1級。


與秦代相比,漢代買官賣官市場更為成熟。到漢武帝時,貨幣政策走強,買官已不再收糧食,直接收錢。


據《漢書·食貨志下》記載,元朔六年(公元前123年),朝廷開賣武功爵。時武功爵分為17級,但從下往上只賣到第八級的「樂卿」。這爵位畢竟是虛的,買主不太積極,為刺激消費,朝廷便給買武功爵的人試著授以「實」官,武功爵中的「千夫」與文職中「五大夫」相同。

當時的價格是,第一級17萬金,每級加2萬金,那麼買允許出售的最高爵位第八級「樂卿」,價格便是31萬金。注意,這裡的「金」不是黃金,而是銅錢,1個銅錢就是後代說的1文;「萬金」便是1萬銅錢,在當時等值於1斤黃金。


唐、宋、元、明都有捐納,有清一代則更是登峰造極,並形成了一套極其複雜的體制。史料記載,最多的時候,清朝接近60%的官員都出自捐納。


清代賣官的規模驚人心目,捐納名目繁多:賑捐、軍火捐、海防捐、工捐、米捐、茶捐等。康熙征討準噶爾費用不足,下詔鼓勵富戶捐納,僅山西一省,捐縣丞的有12,000人。乾隆時,還出現過白米20石可捐一個縣丞的記載,可想而知,賣官達到了什麼程度。


另外,清朝還實行了「議罪銀」制度,即官員犯了事,只要花錢贖罪,包括分期付款,就沒事了。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清風明月逍遙客 的精彩文章:

孫中山先生一生都在革命,後代如今怎樣?

TAG:清風明月逍遙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