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在擔心什麼,為何13年都不想鑒定「證據」?
這是一個司空見慣的農村山林糾紛。
我們是廣西藤縣大黎鎮永和村北兼小組、古泛小組的村民。
2005年,某集團到我們村裡租六廟沖山林一帶種速生桉,租金高達一百多萬。
看到了利益,自古以來與我們沒有任何糾紛的村民蠢蠢欲動。鄰村來歷村就試圖與我們爭奪六廟沖山林的所有權,最後被駁回,於是退出競爭,聲明六廟沖山林永屬於永和村。
沒想到鄰村旺伯村的區某,也聲稱六廟沖歸其所有,並上呈一份所謂的《林權管理表》做「證據」,「糾紛」開始逐漸升級。
歷來都沒有異議的爭端,當然沒有引起人們的重視。於是,在2008年林改時,縣政府根據歷史情況,給我們頒發了林權證。此舉卻引起了區某的不滿,竟然撒潑打橫,一把火燒了有爭議的50畝山林。
奇怪的是,縱火這麼惡性的案件,公安、林業等部門居然置之不理!
為了解決這個小小的山林糾紛,我們申請鎮政府調解,未果我們到鎮、縣shangfang,並前後請了兩個當地律師,但無法解決問題。
現在,我們聘請了南寧的鄧俊義律師。鄧律師非常盡心盡責,親自實地考察,還派人到我們村調查取證。廣西某報記者也對我們這個久拖不決的樣本很感興趣。
村民無助的眼神
他們都一致認為,此案13年懸而不決,這是一個「拖」出來的山林糾紛,這個問題要解決了。
我們都以為有關單位從此能秉公辦事,妥善解決這個老問題了。
然而沒有!
對於這次糾紛的根源——對方持有的《林權分配表》,曾任幾十年的村幹部都聞未所聞!我們堅持認為對方作假,偽造證據,建議去鑒定。但他們對這個合理、簡單的事情一拖再拖,至今都沒有去鑒定。
一個簡單不過的糾紛,卻拖了13年!完全是政府等部門引起的。他們千方百計要維護對方的「利益」,究竟是出於什麼考慮,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我們再次懇請鄧律師,也懇請有關單位,也請求輿論關注,認真對待我們這個非常迫切的請求:啟用法律程序,馬上對所謂的「證據」進行鑒定。
十年前,對方老羞成怒,一把火燒了50多畝山林,卻沒受到任何處罰,此舉助長了對方的氣焰。如今有關部門對一紙證明都不敢去鑒定,難道是懼怕對方的蠻橫?還是另有隱情?
要是一早就對「證據「鑒定,何來的爭端?何來的焚山,何來的shangfang?
難道非要雙方把糾紛搞大,釀成重大事故才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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