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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年間最大腐敗案,朱元璋狠心殺掉幾萬人,但一個創新沿用至今

三代赤貧的朱元璋稱帝後,對貪官污吏深惡痛絕。朱元璋認為,元朝之所以滅亡,與元朝官員腐朽地統治有著直關係,因此朱元璋制定了極為苛刻的貪官懲處辦法。比如各地縣衙們都有皮場廟,這裡是將貪官剝皮實草的地方。

凡是官員貪污60兩以上,將會處以梟首示眾、剝皮實草之刑,「敕法以峻型,誅一以警百」。然而,即便如此殘酷,洪武年間官員的貪污行為,屢禁不止。就在朱元璋三番五次教導官員要廉潔奉公時,一名官員當作了耳邊風,這名官員就是戶部尚書郭桓。

洪武十八年(1385年),發生了震驚大明全國的「郭桓案」。這起案件,影響之大,懲處官員之多,舉世罕見。不僅如此,這起案件了結後,一個創新被沿用至今。郭桓時任戶部侍郎,這個職位大概相當於如今的財政部副部長一職。

這起案子曝光,源自朱元璋懷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彧、趙全德夥同戶部侍郎郭桓等人,暗地配合,盜官糧七百多萬石。經過審理後,郭桓不僅吞盜官梁,還勾結刑、禮、兵、工等六部小官員及各省官僚、地主,貪污稅糧及魚鹽等,摺合米二千四百餘萬石。

朱元璋徹底怒了,他在《大誥》中寫道,「郭桓不才,乃敢如是,其中所分入己者幾何,罪及同謀愚頑者,生死紀必枚焉,空倉廩,乏府庫,皆郭桓為之。」至於「郭桓案」朱元璋究竟殺了多少人,難以統計,《明史》中只是記載「死者數萬人。」

具體多少人,野史中說的也很模糊,「百姓中產之家大抵皆破」。而官員們則更為倒霉,朱元璋本著「寧可錯殺一千,不可使一人漏網」的原則,瘋狂接收人頭訂單。讓人意外的是,這起大案還催生一個創新。

朱元璋要求戶部把記載錢糧的漢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全部改為大寫,用「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來替代。即使到六百年後的今天,這樣的規定一直還在沿用當中。

參考資料:《明史》、《朱元璋與郭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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