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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情願一輩子單身,也不會答應跟你復婚的」

01.

「浪子回頭金不換」,這句話你信嗎?已經知道了他是什麼樣的人,已經結束了之前的那種複雜關係,現在他回來求復婚,你會答應嗎?

「破鏡難重圓」,你們之前的婚姻因為什麼而破裂,他若不做出一點改變,不懂得反省自己,你們怎麼可能那麼容易「破鏡重圓」。

離婚之後,要不要復婚?也是有條件的,而不是他來求你,就可以復婚了。凡事並沒有那麼簡單,婚姻是兩個人過日子,在任何時候都要慎重。

思琴總算是看清了丈夫,原來她嫁了這麼一個無能的人。思琴剛生完孩子,還躺在病床上,寶寶因為早產體弱要在保溫箱里待幾天,他竟然怕多花錢。

思親忍受不了他那種態度,給娘家人打電話,讓娘家兄弟送來了錢。娘家兄弟一聽說這事,就急到不行,到了醫院就想打他那個不懂得疼人不會辦事的姐夫,被思琴一聲呵斥給攔下了。能不攔嗎?這裡是醫院,而她剛生完孩子,她需要休息,孩子也是。

有些人,你平時若揣測不出他是什麼樣的人,當發生一些事的時候,你總能看出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思琴以前沒覺得丈夫有多壞,可是那一刻她知道了,這個男人根本不值得託付,他把錢看得比老婆和孩子重要。

在你生孩子時已經這樣對你的男人,日後的婚姻生活,你就甭想著「他會為你而做什麼」。

「你不主動,我也懶的要求」,出院後,思琴一個人照看寶寶,她看到丈夫那種不情願的態度就心煩。人家爸爸照顧孩子是心甘情願的,這倒好,覺得孩子是負擔,就好像孩子不是自己親生的似的。

思琴在月子里的時候,她母親說:「閨女,當時你真不該嫁,是媽媽的錯,不該催你。」

聽到這句話,思琴眼角忽落了一滴淚,說這些有什麼用呢,已經都晚了。

02.

原是三年前,思琴當時年紀有點大,29歲,母親非要催著她在三十歲之前把自己嫁出去。母親那會常說,你看看,一個三十歲都不結婚的大姑娘多丟人。催催催,成天的催催催,思琴倦了。

有一次她還在上班,母親就來找她,說是給她約了一個相親對象。思琴無語,媽,我都已經見多少個相親對象了。

能找到對象的,誰還去相親啊。不是思琴對相親的有意見,而大都是歪瓜裂棗,就好像自己的姑娘是嫁不出去似的,非要把自己姑娘往便宜了說,介紹的竟是一些不靠譜的。

什麼男人都有,什麼奇葩也算是都見過了。

思琴和前夫也是相親認識的。那會她正被母親催的不行,發狠話說了一句:「媽,是不是只要是個男的,我結婚就行?」

興許都在氣頭上,母親說,行,趕緊把自己嫁出去。

思琴又被催著去相親了,她粗略看了一下這個男人,然後就同意結婚了。一個你因為催婚而結婚的人,即便是要結婚了,你也不會有什麼驚喜的感覺,領證不過是走個過場。

沒有愛情的婚姻真的很冰冷,什麼都是走過場,想在婚後日久生情,著實是一件不太可能的事。

女人有一個思維,甚是奇怪,甭管又沒有感情,只要是結了婚,就會讓自己想著怎麼能把接下來的婚姻生活過好,也會履行做妻子義務,然後思琴懷孕了。

懷孕之後,她更看清了一些事情,也更明白和懂得了婚姻。

03.

一個只想著自己對你沒什麼感情的男人,他的心不在你身上,你多佔用他一點時間,他都會覺得煩。

思琴懷孕後,吐到不行,人家嫌棄她吐了;懷孕需要照顧,做丈夫的向來不會上心。思琴結了婚會讓自己早點回家,畢竟已經結婚了,那個是她丈夫的男人,不管不顧,照樣和孤朋狗友來往,照樣打遊戲通宵,照樣混沌的過日子。

以前想著只要他不去亂來就行,可是思琴怎麼能關注他呢,他對思琴沒感情,總是很晚才回來,有時甚至連這兩三天不回家。這樣的婚姻有什麼意義?

思琴好不容易熬到了生完孩子,出了月子,卻又是一連串受到來自於丈夫給她的打擊。

或許吧,從一開始就嫁錯了人,太過草率的對待婚姻,婚姻也不會以好臉色來對待你。你的不慎重,也會讓自己在婚姻里不幸。

一系列事情,讓思琴在想一個問題,這樣的婚姻有什麼意義,會對孩子好嗎?讓孩子生活在一個完整的家庭里不是看似爸爸媽媽都有,而是那個是父親的人得盡心,做母親的也是。可是現在這樣一個暴力的動不動發脾氣惡習纏身的父親,對孩子有幫助嗎?

再說,孩子生下來之後發生那樣的事,也讓她不敢想以後。以後要是她生病了,丈夫會怎麼做?是不是根本就不照顧。

所謂夫妻之間是什麼?你需要我的時候我照顧你,我需要你的時候也照顧你,如果連這些都做不到,那麼這樣的婚姻有什麼意義。

想到這些,思琴就果斷的跟丈夫離婚了。離婚的時候丈夫耍無賴,孩子你可以帶走,但是一分錢不能拿。思琴恨到不行,但還是果斷的離婚了,「我寧願一分錢不要,也會跟你斷絕來往」。

04.

其實思琴知道前夫為什麼不要孩子,因為他怕擔責任。離婚之後,思琴一個人帶著孩子。離婚三年,丈夫都沒有問過她和孩子一句,更沒有出過撫養費,結果三年之後的一天,竟然找上門來,說「我們復婚吧」。

真是荒唐,打那之後,前夫總是以看孩子的名義來找思琴,然後還會跟思琴借錢。

思琴總算是明白了,這哪是迷途知返啊,而是要給自己找個靠山。思琴知道前夫目前已是窮困潦倒,他之所以會想到思琴,是因為看她一個女人帶孩子過得還不錯。

前夫說,你一個女人還帶著孩子,是二手貨了,誰會要你,還是跟我吧,看我多好,又回來了。

思琴聽了就來氣,當場就下了逐客令,放了狠話:「我思琴,就算之後是一個乞丐也不會跟你復婚。我就算一輩子單身,都不會跟你這樣一個男人復婚。」

婚姻是過日子,如若是一個不合適的人,斷然不能在一起成為一家人。

思琴的故事,也告訴我們以下這幾個道理:

一還是要嫁給愛情,沒有愛情的婚姻很難能日久生情;二婚姻不能倉促,不能為了結婚而結婚;三婚姻要選對人,結婚要慎重;四要不要復婚,看他有沒有悔改之意,他若是過得很好還回來找你,可以考慮,如若過得不好才想起你,斷然不能答應。

要不要復婚?想明白了再做決定。婚姻在任何時候都是大事,如若人不合適,倒不如單身自己過。


今日話題:離婚了,前夫回來找你復婚,你會答應嗎。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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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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