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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入京十帝,為何只有四帝在紫禁城舉行過大婚典禮?

婚喪嫁娶,是人生最重要的時刻,所以,大家都會隆重對待。古代民間結婚,都是要經過三媒六證,一套程序走完,也是轟轟烈烈、喜慶多多的。而作為皇帝,他們結婚的場面與講究比民間要宏大得多。

清朝是離我們最近的封建王朝,清帝的大婚,為人們了解封建帝王的婚嫁提供了最直觀的答案。清朝入主中原的第一次皇帝是順治帝愛新覺羅·福臨,他曾在紫禁城舉行過兩次大婚盛典。

福臨是皇太極的第九子,福臨六歲那年,由於其父皇太極突然駕崩,在各方勢力的博弈下,年僅六歲的福臨在母后孝庄及叔父多爾袞的支持下勝出。順治八年,福臨在紫禁城舉行了自己的第一次大婚。正是那次大娛樂圈,正式確立了皇帝納後的各項禮儀。

順治皇帝的大婚,也是參考了清代民間的做法進行改進的。當時,民間嫁娶要行六禮,所謂「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與民間嫁娶不同,皇帝大婚不需要問名、納吉和請期,皇帝也不可能親迎(一般是譴使奉迎),所以皇帝大婚禮儀中最為重要的就是納采和納徵。

所謂納采,是指男方欲與女方結親,男家遣媒妁往女家提親,送禮求婚。得到應允後,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採擇之禮」。初議後,若女方有意,則男方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並攜帶一定禮物,故稱。說得通俗點,納采就是俗稱中的議婚或說媒,請媒人到女方說媒,了解女方的心意,初步敲定雙方結婚事宜,就如同民間的「看家」、「相親」之類,是成婚前最重要的一步。

納采之後是納徵。所謂的納徵,是婚姻六禮的關鍵,《儀禮·士昏禮》載:「徵,成也,使使者納幣以成婚禮。」意即派遣者納送聘財以成婚禮,故稱完聘、大聘或過大禮。納徵以後,婚姻進入正式準備階段。通俗地說,就是男方給女家上彩禮。民間的彩禮都是量力而行,皇帝家的彩禮卻是有規可依,顯示的是皇帝的富有與國力的強盛,馬虎不得的。

皇帝大婚前一天,要祭告天地祖先,皇帝要親自去太和殿批閱冊封文書(寶、冊),按立後儀冊立,使臣隨冊、寶從協和門出前去冊封。

次日,大婚使者持冊封文書替皇帝迎娶皇后。鼓樂、儀仗導引在前,皇后鳳輦隨其後,有中門進入中宮,行至太和殿外台階,皇后下輦入宮。皇帝率諸王親到中和殿,向皇太后行禮。禮畢,諸王退下,皇帝則親臨太和殿,賜皇后父親及男性親屬宴飲,王公百官均坐陪。而皇太后則到保和殿,賜皇后母親及家中女眷宴飲,由公主、福晉、命婦坐陪。

三天之後,皇帝再次到太和殿,接受王公百官的祝賀,然後頒詔確立皇后。賜皇后父母兄弟衣服、物品。

上述程序是清宮有關史料中記載的順治的第一次大婚的情形,此後在清宮紫禁城的幾次大婚,也都大同小異。

清朝入關後共經歷了十位皇帝,在紫禁城舉行大婚的卻只有四位,分別是順治、康熙、同治和光緒,其他的六位皇帝則沒能享受到這樣的待遇,是何原因?

原來,順治、康熙、同治、光緒都是沖年即位,婚期都是即位多年之後的,所以,其大婚與冊後典禮才得以在紫禁城同時進行,而雍正、乾隆、嘉慶、道光、咸豐五位皇帝都是婚後才即位的,所以,即位後不可能再「補辦」大婚典禮,只需將原來的嫡福晉冊立為皇后就行了。而溥儀在清亡前只是年不滿六歲的孩子,是趕上舉行大婚、冊後的。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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