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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最特殊的一類女人,走到哪裡都會被看不起,現今地位大變樣了

最早,從白居易《琵琶行》中的一句「猶抱琵琶半遮面」中,第一次看到了古代妓女的風姿。再到後來,了解得到了薛濤、陳圓圓她們都是妓女,並且,她們也是「才女」。

或許很多人都是這樣的,剛開始的時候,我們讀著這些才女寫的詩詞,我們感嘆著她們的美貌,她們的才情,最終,在得知她們都是青樓女子之後,覺得難以置信。也有的人,對妓女存在著極大的偏見,在他們看來,妓女就是下賤的人,根本就不配談論這些高大上的文學詩詞。

但是,「妓女」一詞,在現代社會和古代社會的含義是有著極大的不同的。當代社會,講究法制,對於「妓女」,「青樓」這些都是不允許光明正大地出現在社會當中的。但是,「小姐」依然存在,其內部小社會的運轉是及其複雜的。

所以,這些女人在現代人的眼中是不堪入目的。可是,在古代社會就是大不相同了,古代社會中,男人總是三妻四妾,這還不夠,到外面去花天酒地也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情。所以,青樓不僅沒有被禁止,而且,人家的生意還是紅紅火火的。

「妓女」的出現在我國已經有著很久遠的歷史了,《說文解字》解「妓」為:「婦人小物也,從女支聲,讀若跂行。」早在殷商時期就有了「巫娼」這一說法。之後,經過歷史演變,直到春秋戰國的時候竟然出現了我國歷史上的第一個名正言順的妓院,就是當時所謂的「官妓」。

《戰國策》二卷「東周」引周文君云:「齊桓公宮中女市女閭七百。按周禮——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則一閭為二十五家。管仲設女閭七百,為一萬七千五百家。管仲設女閭,等於後世之有花捐也... ....可以說,我國娼妓制度,既自「女閭」開其端,自此以後,無代無之。

再往後的發展,妓院不僅沒有消失,反而發展成為了一種類似於我們現在社會的一個「企業」,一個「單位」一樣。所以,它的性質也發生了較大的改變,更加偏重於盈利。之後,其行業中的競爭力就變得越來越大了。

最終,為了提高自己妓院的收入,老鴇們爭相培養優秀的妓女,所以,妓女們需要去學習更多的文化知識,所謂「琴棋書畫」也就成了這些妓女們的學習必備內容了。到了唐宋時期,「妓院」已經發展成了一種獨特的文化形式。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尤其唐玄宗設教坊、置梨園,統4萬宮妓作樂以及和楊玉環風流韻事傳遍朝野後,各級官員極為羨慕,紛紛仿效。地方上諸道、方鎮、府司、州縣軍鎮都設有官妓,每逢節日宴遊,迎送官員,招待賓客,都要分配妓女前去歌舞陪侍。

就像唐代的詩、宋代的詞一樣,有了這種文化形式的存在,就會出現在這一領域非常突出的代表。就像薛濤,她的名聲盛極一時,她更是被後人稱為「唐代四大女詩人之一」,並且,有後世流傳的薛濤箋。但很少有人能想到,這樣一位女子曾是一代名妓。

在當今的這個社會,依然有這種不法交易的存在,雖然,我們都知道這種工作有多麼地不好,但是,依然會有人去從事這份工作。

在現今社會中,已經沒有人會去強迫某個人做出賣自己身體的事情,但是,依然有很多不願意靠著自己的勞動和努力去獲得報酬的女性,最終,這類女性憑著自己的幾分姿色就走上了「賣淫」的這條道路。

可是,古代社會也是不同的,封建社會的男權觀念壓迫著所有的女性,這永遠是男權至上的時代。女性從出生開始就沒有什麼是自己能夠決定的,古代女性就連自己的婚嫁大事都是由不得自己有半點的發言權的。

有的女性,由於自己出身不好,家庭貧困,在那個重男輕女的時代,女性往往是做出犧牲最大的,所以,像這種家庭貧困的女孩子從小就會被賣到青樓,成為了風塵女子,自此,過上了身不由己的生活。

也有一些女孩子,也許她們是身出名門,從小就過著優越的生活,接受著良好的教育,妥妥的大家閨秀。但是,因為家庭的變故,或是父親遭人陷害,或是父親官場生變,所以,自己無家可歸,最終,淪落到這青樓。所以,在古代社會,有太多的妓女都是被迫的。

也許,她們也想找一個自己愛的丈夫,平平淡淡的幸福一生,但是,命運弄人,偏教她們過上這種生活。由於,他們是不願意就這樣一生被人當成一種玩物,所以,她們會更加的努力,讓自己更加地優秀,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古代的青樓女子是分等級的,按照等級的不同,別人對待她們的態度也就不同,最重要的是她們能夠見到的人也不同。薛濤和大詩人元稹的愛情故事堪稱一段傳奇,正是這樣的機遇,讓他們遇到了志同道合的人。

所以,有很多的青樓女子都開始學習文學詩詞、彈琴譜曲都是不在話下的。為的就是讓自己能夠進入到上流階層,如此,她們便能夠過得相對於別人更加地自由了。其實,我們也不難發現,古代有名的才女,大多數都是妓女出身。

在那個女性被壓迫的時代,她們能夠在這樣的環境之下學習知識,讓自己變得優秀,不畏懼世人的眼光和看法,勇敢地追求自己所愛,可以說,她們是和現代的「妓女」是有很大的不同的,這樣的女人也值得我們尊敬。

清末民初時,香港的妓女稱為阿姑、老舉,且妓院集中在水坑口,後來遷移至石塘咀,為著名的塘西風月所在地。至於現代,在1949年中國取得政權之後不久,人民政府通過查封妓院、懲治老鴇和改造妓女等措施取締了娼妓制度,直到到1957年,中國賣淫嫖娼活動基本禁絕。

之後,大約從20世紀70年代末即1978年改革開放開始,由於多種因素的綜合作用,暗娼的活動在中國又重新出現了。

參考資料:

『《琵琶行》、《說文解字》、《戰國策》、《中國古代的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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