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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權法案」或將在特朗普任期內被推翻?

哈佛大學 來源:視覺中國

8月30日,美國司法部發布利益聲明,聲援狀告哈佛歧視亞裔學生的民權組織「學生為公平錄取」(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簡稱SFAA)。SFAA於2014年正式向聯邦法庭對哈佛提起訴訟,稱哈佛在錄取過程中對亞裔學生的歧視傷害了亞裔美國人的權利,違反美國憲法。

司法部稱,雖然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允許大學在錄取中考慮種族因素,但哈佛沒能在招生過程中對此提供具體的執行標準,而是用主觀臆斷的「個人素質」分數系統性降低亞裔學生獲得錄取的可能性。

這一案件在美國國內引起了對平權法案的討論。自提出以來,平權法案為在許多方面為非裔美國人為首的少數族裔爭取了更多的教育及就業機會。但對種族的考量是否會造成另一種不公?考慮到不同族裔的收入背景和生活條件,在教育這一敏感話題上,種族因素應該扮演怎樣的角色再次成為焦點。

哈佛錄取機制及調查結果

美國大學在錄取過程中除了學習成績和標準化考試分數外,還會考慮學生的個人情況和綜合素養。各大名校均將這一過程視作學校的商業機密,拒絕公開,外界存在對其公平性的長期質疑。通過此次訴訟,哈佛的秘密錄取機制終於被迫公開。

哈佛大學在錄取過程中對每名申請者在幾個類別中打分,如GPA、SAT分數及課外活動,除此之外還有最為主觀的「個人素質」項。SFAA向法庭提交了其僱傭獨立專家進行的研究,結果顯示,相比於其他所有種族,亞裔學生在學術和課外活動類別中獲得了最高的分數,但在個人素質中獲得了最低的分數。由此可見,錄取機制存在針對亞裔學生的系統性歧視。

支持哈佛大學的部分學生組織 來源:美國全國有色人種進步組織

SFAA稱,受平權法案影響,這一歧視背後的動機是為了保持學生群體內各族裔比例保持平衡,因此導致亞裔學生比其他學生面臨更激烈的競爭。哈佛大學亞裔學生比例在過去十年內從約19%上升到了24%,幾乎沒有太大變化。相比之下,受到加州憲法要求不能在錄取過程中考慮種族因素的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亞裔學生佔比超過40%。SFAA稱,如果哈佛不故意提高對亞裔學生的准入門檻,亞裔學生的比例將遠高於現在水平。

哈佛大學的招生官William Fitzsimmons對穩定的族裔組成給出了另一種解釋。他表示,哈佛將美國分為數十個地區,在各個地區內按比例錄取學生。各個地區的人口組成在過去十年內沒有太大變化,因此學生群體中的族裔比例也維持不變。

在法庭要求下,哈佛大學公布了其在2013年做的一項內部調查報告。報告顯示,在同樣優秀的學生中,亞裔學生的錄取率最低。亞裔學生在所有打分項中均表現優秀,但在由招生官決定的「個人素質」項中普遍獲得較低分數。報告顯示,如果哈佛僅考慮GPA及SAT分數,亞裔學生的比例應近翻倍翻倍達到43%。加入除校友直系親屬和運動員招募因素後,亞裔比例降低到31%,算上課外活動及個人素質後將達到26%,最後約2%的減少確實是由種族和地區因素造成的。SFAA認為,這充分證明哈佛以種族因素為由歧視亞裔學生。

西澳珀斯的科廷科技大學畢業典禮上中國留學畢業生在一起合影留念 來源:視覺中國

哈佛大學的辯護律師稱,該調查目前僅得出了最初步的結論,無法直接證明哈佛確實存在歧視。

包括哈佛中國學生組織(Harvard-Radcliffe Chinese Student Association)在內的25個少數族裔學生組織共同發布聲明支持母校,表示在錄取過程中對種族的考量至關重要,不認為哈佛錄取過程存在歧視。聲明指出,SFAA刻意忽略了哈佛2013年研究中的重要結論:如果哈佛真的在錄取中忽略種族因素,在亞裔學生比例僅將提升約3%、非裔及拉丁裔學生比例將下降近50%的情況下,白人學生比例將提升近10%。而申請中同時存在另一個重要因素:未來職業選擇。約30%的亞裔學生在申請中表示自己未來希望從事醫療行業,在所有行業中選擇醫療行業的學生錄取率最低。

法律進程及政治考量

司法部利益聲明截圖 來源:美國司法部

備受爭議的平權法案誕生於美國平權運動大潮,最初由美國總統肯尼迪於1961提出。為了讓歷史上受到嚴重歧視的少數族裔有入學和就業機會,政府開始允許各機構在錄取和招聘中考慮申請者的種族來作出最終決定。

最常見的反對意見之一是這樣的種族考量創造了另一種不公平,應該單純考慮申請者的資質和成就,而不是讓種族因素影響公平競爭。這一意見的有力體現是2008年的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一案。原告Abigail Fisher在2008年被德克薩斯州立大學(University of Texas)拒絕後將其告上法庭,稱她的錄取資格受到了州立大學對少數族裔學生優待的影響。這一案件在2013年被最高法院駁回重審後,於2016年再次打上最高法院,也奠定了平權法案的現行三大標準。

一,大學只能在高度嚴格的標準下謹慎參考種族因素。大學必須能夠證明其對種族的考慮符合憲法,服務於其教育目標;二,大學不能為各種族設立既定比例或名額。但在一定範圍內採取增加多樣性的手段屬於合法行為;三,大學必須證明不考慮種族的錄取過程不能夠滿足其教育目標。如果考慮和不考慮種族因素的錄取過程結果相近,則必須減少對種族的考量。

總而言之,雖然法院允許對種族因素的考量,但必須按照嚴格標準執行,不能對其他種族造成傷害。肯尼迪大法官在判決中寫道:「大學應該被允許自行定義對其核心教育目標存在重要意義的特質,如學生群體多樣性等。但美國教育系統依然面臨挑戰,尋找調和對多樣性的追求和憲法保證的平等待遇間矛盾的方法。」

這個案件的最終目的則是讓法院宣布對種族的考量違憲,徹底推翻平權法案。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數十年間最高法院在平權法案問題上處理的案件全部針對政府機構或公立大學。包括2013年Fisher案在內,所有案件的法律立足點是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憲法要求各州在其領土範圍內給予所有人平等的法律保護,即必須用相近的標準對待每一個個體。因此,此次SFAA訴訟也是兩手準備。在狀告哈佛大學獲得大量媒體曝光的同時,SFAA也將公立的北卡萊羅納大學告上了法庭。如果兩個案件中有任何一個最終抵達最高法院,平權法案都將面臨重大挑戰。

此次訴訟背後的政治目的同樣明確。主流意見早已認可多樣性的重要程度,68%的美國人支持平權法案,認為大學和工作場合中都應該保證有來自各個種族的人。在各族裔中,最為反對平權法案的是中低收入的白人群體,其中大部分是堅定的保守派共和黨選民。

2011中國國際教育展在北京國際貿易中心一位參觀者在諮詢留學問題 來源:視覺中國

本案的背後推手Edward Blum便屬其中,Blum是一名著名保守派法律策略顧問,長期在全國尋找符合保守派議程的案件。在過去的十幾年內,Blum成功將6個案子打上了最高法院,包括2013年的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這6個案件全都涉及種族議題,涉及到選區劃分和平等僱傭等問題,著重打擊任何涉及種族因素的問題。Blum從未對亞裔群體的利益表示過關心,因此也有意見認為亞裔群體這次是被Blum利用,實際上服務於白人至上主義的保守意識形態。

而司法部發布的利益聲明也非平常之舉,利益聲明應在司法部認為某一案件存在涉及到美國政府核心利益時發表。此前數任總統都鮮少採用這一手段,而在奧巴馬時期,司法部開始頻繁發布利益聲明,主要對涉及平權或種族歧視的案件發聲。在特朗普上任後,司法部延續了這一策略。2017年至今,司法部共發布了7份利益聲明,涉及案件主要關於言論自由和阿片藥物等。

自特朗普就任以來,教育部已經推翻或撤銷了多項奧巴馬時期惠及少數族裔的政策。

在11月中期選舉之前,特朗普對平權法案的強硬立場將有利於共和黨繼續籠絡保守派選民,爭取繼續維持在國會兩院的多數席位。近期被特朗普提名最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對平權法案長期持反對立場。若他最終獲得任命,此次案件抵達最高法院之時幾乎可以肯定就是平權法案被徹底推翻之日。

亞裔身份認同及社會地位

哈佛大學畢業生 來源:視覺中國

隨著整體教育及收入水平提高,亞裔人群不再滿足於做被忽視的「模範少數族裔」,開始積极參与政治活動。其中,亞裔最為關心的莫過於教育,大學也不是矛盾爆發的唯一焦點。

亞裔學生平均成績突出是不爭的事實,因此,在受法律要求不得考慮種族因素的學校中亞裔學生的比例往往遠超亞裔佔總人口的比例。這也為重視多樣性的美國教育界帶來了問題。

今年6月2日,紐約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表示準備提出立法,要求紐約市最優秀的公立高中留出20%的名額給來自貧困學區的學生。白思豪指出,相比之下,大部分非裔及拉丁裔學生來自低收入家庭,無法和許多亞裔及白人學生享有同樣優渥的學習環境和資源。這一提議在亞裔群體中引起極大的反彈。目前紐約市兩所著名公立高中Stuyvesant High School和Brooklyn Technical High School在僅考量學術成就的情況下,學生群體中亞裔學生比例達到62%。而占紐約市學區總學生數 達67%的非裔及拉丁裔學生比例僅為15%。許多亞裔家長認為這再一次反映了政府將為了提高其他少數族裔地位而直接犧牲亞裔群體的利益的做法,對平權法案表示極度不滿。

來自中國的父母們參觀金斯伍德中學,為自己的孩子尋找合適的學校留學 來源:視覺中國

事實上,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亞裔在受教育權利的問題上多次受惠於平權運動大潮。在最高法院於1954年審理由黑人學生髮起的案件,推翻「分隔但平等」原則前,亞裔學生只能就讀於種族隔離的公立高中。直到1968年在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遇刺身亡引起的群體抗議後,美國大學才開始在錄取中重視對各少數族裔學生的錄取。在平權思想推動下,最高法院才在1971年宣布加州要求華裔學生就讀單獨隔離高中的做法違憲。

SFFA v. Harvard一案預計將於10月開始正式庭審,此案的結果將直接影響平權法案的未來。亞裔群體在教育權利議題中該何去何從?答案有待揭曉。

世界說

車欽儀

發自 美國 弗吉尼亞州

責任編輯 | 張夢圓

運營編輯 | 賈珍珍

版面編輯 | 馮建悅

文章版權歸原作者,謝絕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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