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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思想」是怎樣確定下來的?

原標題:「毛澤東思想」是怎樣確定下來的?



「毛澤東主義」的提出

1942年「整風」以後,關於「毛澤東思想」的提法就出現了。開始,宣傳者還是沿用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的提法,說的是「毛澤東主義」。如1942年7月1日,當時擔任晉察冀日報社社長兼總編的鄧拓,在該報便以醒目的標題刊登他寫的社論《紀念七一,全黨學習掌握毛澤東主義》。


如果是延安的報社,發表這樣的文章,尤其是以「社論」形式推出,不會不送給毛澤東審閱,可遠在另一個邊區,大概事前是沒有給毛澤東看過,發了也就發了。


「毛澤東思想」的確定


中央有關部門,如中宣部,在1943年初比較鄭重地提出要宣傳毛澤東思想。毛澤東不得不重視起來。

1943年4月,他在給中宣部副部長何凱豐的信里特別申明:「我的思想(馬列)自覺沒有成熟,還是學習的時候,不是鼓吹時候;要鼓吹只宜以某些片段去鼓吹(例如整風文件中的幾件),不宜當做體系去鼓吹,因我的體系還沒有成熟。」


可當時,毛澤東的個人表態是一回事,黨內的期望和政治上的需要又是一回事。因為中國共產黨確實希望併到了有必要打出自己的思想理論旗幟的時候了。這年7月8日,延安《解放日報》發表王稼祥的長文《中國共產黨與中國民族的解放道路》,明確提出「毛澤東思想」的概念,說:「毛澤東思想就是中國的馬克思列寧主義,中國的布爾什維克主義,中國的共產主義」,「是馬克思列寧主義與中國革命運動實際經驗相結合的結果」。


發表前,王稼祥把文章送給毛澤東審閱。一天傍晚,毛澤東專門來找王稼祥,談他讀後的意見。開始,他不同意提「毛澤東思想」,由於王稼祥反覆陳說理由堅持,他同意了。



1943年,毛澤東與王稼祥在延安

毛澤東不同意提「毛澤東主義」


但是,他還是堅持,不能提「毛澤東主義」。他說:我是馬克思、列寧的學生,怎麼可以跟他們並列,馬克思有馬克思主義,列寧有列寧主義,我不能提「毛澤東主義」。我沒有「主義」,我的「主義」,就是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你們一定要提,還是你提的「毛澤東思想」。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嘛,不能隨便地提「主義」,不過,我仍然認為,作為一種思想體系,我還沒有成熟。這不是謙虛,事實如此。


「毛澤東思想」作為一個在此後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上產生巨大影響的政治和理論概念,就這樣確定下來了。



從毛澤東思想到「毛澤東同志的著作」

新中國成立初,各個領域都在制定一些指導性的文件法規,在其大原則處,免不了要提到整個中國共產黨的指導思想——「毛澤東思想」。此外,一些專門的文稿信函中也是如此。對此,毛澤東曾反覆表態。


1952年9月24日,人民日報社社長鄧拓把該報準備發表的國慶社論的提綱草稿送給毛澤東審閱。毛澤東把草稿里「這證明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無敵力量」一句中的「毛澤東思想」幾個字刪去。隨後,還在草稿上給鄧拓寫了一個批示:「不要將『毛澤東思想』這一名詞與馬列主義並提,並在宣傳上儘可能不用這個名詞。」


1953年4月初,政務院副總理兼法律委員會主任董必武,就成立中國政治法律學會的有關情況,寫了封信給彭真。毛澤東看到了這封信,特別對彭真批示:「凡有『毛澤東思想』字樣的地方,均應將這些字刪去。」


1954年12月,中央宣傳部專門發出一個怎樣解釋毛澤東思想的通知稿。其中有這樣一段文字:「關於『毛澤東思想』應如何解釋的問題,今後可用口頭答覆如下:黨章已明確指出:『毛澤東思想』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與中國革命的實踐之統一的思想』,它的內容和馬克思列寧主義是同一的。毛澤東同志曾指示今後不要再用『毛澤東思想』這個提法,以免引起重大誤解。我們認為今後黨內同志寫文章作報告,應照毛澤東同志的指示辦理。」

這個通知稿報送毛澤東審定的時候,他又特別加寫了一句話,說:「在寫文章作講演遇到需要提到毛澤東同志的時候,可用『毛澤東同志的著作』等字樣。」



這樣,從延安整風到20世紀50年代中期,毛澤東對待黨內宣傳他的思想,便經歷了這樣3個轉變:「毛澤東主義」——「毛澤東思想」——「毛澤東同志的著作」。(摘自《湘潮》陳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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