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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合作夥伴的五大忌諱,誰犯誰吃虧

在我們尋找合作夥伴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迴避下面這些忌諱,誰犯這些忌諱,最終吃虧的一定是誰,而且在這件事情上,一載跟頭都是大跟頭。

【1】一忌講義氣不講規矩。

合夥是做事的,而不是講義氣的,一定要把規矩講清楚,把辦法講明白,把合夥的目的進行統一,最怕的就是沒有規矩,光講義氣,開始沒有太多利益的時候,大家也沒有什麼,合起伙來把事干成了,也掙到錢了,結果合夥的事黃了。

【2】二忌重面子不重貢獻。

大家合夥一塊做生意一定是要講究,1+1大於二的,也就是這個合夥的過程一定是一個論貢獻的過程,只不過是各有所長,各自負責自己專長的那一部分,最怕的是,合夥的十幾個人,幹活的卻只有一個人,最後大家都吃這一個幹活的人,這種合夥是最失敗的,那個幹活的人,最後他們放棄掉。

【3】三忌有如何合作沒有如何散夥。

這也是很多人合夥的一個大問題,有開始的合作,定的規矩也很多,但是沒有定好如何散夥,也就是有合夥的機制,沒有散夥的機制,最後出現問題的時候,有的付出法律,有的把關係鬧得很僵,是很不划算的事,所以在事前一定要說清楚。

【4】四忌利益分配不明。

大家合夥幹事兒,一定是圖利的,這一點是不用質疑的,所以,在利益分配這個問題上,最忌諱的事就是不明確,在合夥之前,一定要把如何分配利益,做一個詳細的約定,然後按照約定去試試,把需要承擔的責任也要進行約定,不能光享受利益,而不去承擔責任。

【5】五忌權力分散。

合夥干生意,一定要權力高度的集中,一定要有一個人掌舵,而不是大家一塊商量著干,不管大家的思想有多同意,還是存在個人想法的,所以只有權力高度的集中才能夠讓事情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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