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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李洋潔案塵埃落定 男被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為德國刑法最高判罰


周四下午,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就中國留學生李洋潔遇害案作出了終審判決。法官駁回了控辯雙方的上訴以及抗訴,維持一年前德紹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女被告5年半有期徒刑、男被告則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這也是德國刑法中的最重刑罰。






周四(9月6日),法庭當庭宣判指出,德紹地方法院按照青年刑法判女被告Xenia I.犯有性虐待罪、但未犯協助謀殺罪的裁決,並無任何法律程序上的錯誤。主審聯邦法官索斯特-沙伊布勒(Beate Sost-Scheible)表示,此案的取證非常艱難,一審法庭已經對女被告的表態進行了批判性的追問,從而作出了具有充分依據的裁決。




此前,陪訴人李洋潔父母的代理律師在上訴書認為,德紹地方法院在一審判決中對女被告Xenia I.量刑過輕。公訴檢察官也認為,一審法庭只判女被告性虐罪、卻不判其協助謀殺罪的裁決不妥,因而在抗訴中要求二審法庭以協助謀殺治罪。




而Xenia I.的辯護律師則在上訴中認為5年半的量刑過重,不符合青年刑法的"教化為主、懲罰為輔"之精神。



女被告一審僅判5年半




本案的兩名被告,原先是一對情侶。2016年5月11日晚,女被告在街上謊稱需要人幫忙搬箱子,將慢跑歸來的李洋潔誘騙入住宅中,隨後與男被告一同虐待、 強姦這名中國女學生。男被告此前曾多次要求女被告物色人選進行三人性行為,後者擔心男友與其分手,曾經就此問詢過多名親友,在被拒絕後遂直接在街上誘騙路人。李洋潔被虐待數小時後,身受重傷;而男被告Sebastian F.最終則將她丟棄到公寓樓的後院的一棵松柏樹下。法醫認為,李洋潔有可能在搬運之前死亡,也有可能是在搬運過程中死亡。法醫鑒定顯示,李洋潔全身多處骨折,進行了"數個小時的痛苦垂死掙扎"。




去年8月,德紹地方法院在一審判決中採信了女被告Xenia I.的說法,即她只參與了對遇害人李洋潔的性虐待,而隨後殘忍殺害李洋潔則系男被告Sebastian F.一人所為。一審法庭還認定,女被告的心智尚不成熟、且有改善空間,因此依照青年刑法,判其性虐待罪處5年半監禁。


聯邦最高法院(BGH)





最高法院只審程序不審證據




在一星期前的二審首場庭審中,聯邦檢察官(GBA)就提議法庭,駁回圍繞女被告的控辯雙方所有上訴或抗訴。聯邦檢察官認為,德紹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並沒有法律程序錯誤。負責二審的主審聯邦法官索斯特-沙伊布勒在庭審中特別提到了陪訴方的懷疑。後者認為,女被告很可能意識到了男被告即前男友Sebastian F.的殺人意圖。主審法官指出,她能夠理解李洋潔父母方面的懷疑,"面對這樣一樁可怕的罪行,人們總是會有很多的疑問。……但是,出於尊重證據之考量,二審法庭並無施展手腳的空間。"她指出,按照德國法律規定,聯邦最高法院在二審時只負責核查一審判決是否存在法律程序性錯誤,而不會再對犯罪情節進行重新取證、完全重審。"只是強調"還可以從其他視角來觀察案情"是不夠的。"



在去年的一審判決中,男被告Sebastian F.被判犯有強姦罪、謀殺罪,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這也是德國刑法中的最重刑罰,因此陪訴方以及公訴人並沒有就此提出上訴或抗訴。而男被告的辯護律師則提起了上訴。本周早些時候,聯邦最高法院已經以書面判決的形式,駁回了男被告方面的上訴,終審維持「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原判。




李洋潔父母的代理律師派茨納(Sven Peitzner)表示,聯邦最高法院的裁決在意料之中,「對於李洋潔的父母而言,最重要的此案主犯Sebastian F.得到相應的懲罰。」他將在下周將終審判決結果通知居住在中國的李洋潔父母。




摘錄自德國之聲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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