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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中我軍武器不如日軍,但這一種要比日軍強

抗日戰爭時期,日本軍隊憑藉先進的武器裝備在中國燒殺搶掠無惡不作。在敵強我弱的不利態勢下,中國軍民以劣勢武器裝備抗擊日本侵略者,並通過長達八年艱苦卓絕的浴血奮戰獲得了抗日戰爭的勝利。

在抗戰中我軍大部分武器不如日軍,但是有一種要強於同類型日軍武器,那就是有名的「中正式」步槍。

中正式步槍

「中正式」步槍起源於1932年的全國制式武器會議。會議中決定採用德國毛瑟公司「標準型步槍」為制式步槍。因造於1935年(民國二十四年)8月,國民政府最初將槍定名為「二四式步槍」。後得名於當時的軍事委員長蔣中正,此槍又被稱為「中正式」步槍。槍身長度為1110毫米,口徑7.9毫米,配用長度575毫米的刺刀,槍全重4公斤。

中正式步槍

「三八式」步槍是侵華戰爭中日軍使用最普遍也是中國軍民最熟悉的步槍。三八式步槍於1905年(日本明治三十八年)定型生產,因此被命名為「三八式步槍」,為防止沙塵進入槍內,在槍機上設置了一個拱形防塵蓋,故又被稱為「三八大蓋」。槍身長度為1276毫米,口徑6.5毫米,配用長度500毫米的刺刀,槍全重4.1公斤。

三八式步槍

中正式步槍的設計源自德國毛瑟步槍,與大家熟知的kar98k可算是嫡親,具備毛瑟槍操作簡單、結實耐用、火力強大的特長。採用的7.9毫米直徑的尖頭彈,較之圓頭彈彈頭質量較輕,初速較高。流線型彈頭使得空氣阻力更小,彈道特性更好。比之6.5毫米直徑的三八式步槍殺傷力更大,破壞性更高,在200米至600米的距離上表現得尤為突出。

槍管採用比三八式步槍更適合武器發展趨勢的短管式設計,槍身整體更為輕便,製作時更能節省用料,威力絲毫不比長管的三八式步槍遜色。

三八式步槍

然而限於當時中國薄弱的工業實力,中正式步槍的產量遠遠不能滿足抗日戰場龐大的槍支需求。在槍少人多以及軍事教育沒有普及的大環境下,唯有靠著「地無分南北,年無分老幼,皆有守土抗戰之責任,皆應抱定犧牲一切之決心」這種精神,中華民族才能歷經苦難而又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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