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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給女兒十萬作為嫁妝,現任妻子卻不同意,孩子已經判給前妻了

男子給女兒十萬作為嫁妝,現任妻子卻不同意,孩子已經判給前妻了

女兒是父親前世的情人,這輩子的小冤家,無論到什麼時候,只要女兒有需要,做父親的都會赴湯蹈火,在所不辭,或許比疼愛兒子還要疼愛女兒,因為兒子是男子漢,而女兒是禁不起傷害的,所以才會格外地疼愛她,甚至都捨不得她嫁人,害怕她婚後受丈夫和婆婆的欺負,這就是做父親的那種矛盾心理。

李大哥就有一個女兒,在離婚的時候判給了前妻,之後雖然一直有聯繫,可是很少和自己生活在一起,一是因為前妻不允許,二是因為自己再婚了,現在的妻子和女兒也沒有多少來往,自然也很相處不來,為了避免尷尬,女兒很少來家裡,就算有事來,也在妻子不在家的時候才會來,匆匆幾分鐘就離開很怕會碰到她的這個後媽,李大哥並不怪任何人,畢竟女兒和後媽沒有感情基礎,這麼做也沒有什麼不好,以後總歸不會生活在一起的,不見面也不錯。

李大哥和前妻是在女兒高考之後才離婚的,其實很多年以前兩個人的感情就已經破裂了,只是怕影響女兒成長,也害怕因為夫妻之間的矛盾給孩子的成績帶來影響,一直在女兒面前裝的很恩愛很幸福的樣子,其實女兒心裡都明鏡似的,她知道父母早就不愛對方了,只要一見面就會吵架,只是自己在了時候父母就裝得很和諧,自己離開的時候他們又會吵起來。李大哥沒有想到女兒竟然主動提出來讓父母離婚,原來女兒早就看出來這個家其實已經破裂了,在女兒高考結束,夫妻離了婚,開始了各種新的生活,組成了新的家庭。

如今八年過去了,女兒也長成了大姑娘,準備結婚了,李大哥想給女兒送十萬塊錢作為父親的一點心意,畢竟是自己的貼心小棉襖但是卻遭到了現在妻子的拒絕,覺得女兒已經判給了前妻,而且每年也給女兒撫養費了,這筆錢沒有必要給她。難怪很多人二婚以後都會留私房錢,不像頭婚那樣一心一意地過日子,就是防止有一天自己的孩子有什麼事需要自己的時候,妻子不同意。李大哥並沒有私房錢,但是這筆錢還是給了女兒,同樣的現任妻子的兒子結婚的時候自己也會給十萬塊錢,不偏不倚,都是自己的孩子,誰都不想她們受委屈,這是做父親的一點心意,彌補這幾年對她的虧欠,其實不算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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