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珍妃:受賄賣官,被打入冷宮,頂撞慈禧,被投井淹死
原標題:真實的珍妃:受賄賣官,被打入冷宮,頂撞慈禧,被投井淹死
在人們心中,對於珍妃之死好像已經定性:幫助皇帝進行維新變法,站在慈禧的對立面,遭到慈禧記恨,因而在慈禧重新垂簾聽政後,將其沉井殺害。這應該是現在各種小說、影視劇對此段歷史的一個主要論調。那麼,事實上珍妃真的因此而死嗎?
珍妃為滿洲鑲紅旗人他他拉氏,其父長敘曾任戶部右侍郎,其伯父長善乃廣州將軍。珍妃與其姐姐瑾妃自小跟隨長善在廣州長大。1889年,珍妃、瑾妃入選宮中,15歲的姐姐封為瑾嬪,13歲妹妹封為珍嬪。
光緒為何喜歡珍妃,據信修明太監所說,光緒皇帝有生理疾病,名曰「天閹」,用現在的話來講就是陽痿。在其大婚之夜,慈禧派了4位王妃命婦在坤寧宮喜帳後聽房,只聽見隆裕皇后一聲嘆氣說:「這也是你們家的德行啊!」從此,隆裕就在光緒面前失寵了。當然,隆裕失寵的原因不只是這一條,還有諸多原因。
與瑾妃相比,珍妃不僅漂亮,而且活潑伶俐。那時光緒也就十七八歲,每日的朝政總會讓光緒心煩意亂,而珍妃總能變著法子讓光緒高興,與光緒一起玩樂,反而對男女之事不甚在意出身大家族,珍妃對待宮中的太監們也很大方,時常對太監們賞賜,這樣一來這些太監們就更會奉承這位小主了,時間一長,珍妃漸漸「飄了起來」,失去節制。但是清宮有制,皇后每年例銀才不過千兩,妃每年300兩,嬪為200兩。本來例銀就不多,再不節省,很快就月月空。就這樣,她想了個「開源」的路子,收錢賣官!這樣的事情做一次兩次不會被別人發現,但是做的多了始終會走漏風聲的。胡思敬在《國聞備乘》寫到:「魯伯陽進四萬金於珍妃,珍妃言於德宗,遂簡放上海道。江督劉坤一知其事,伯陽蒞任不一月,即劾罷之。」
後來這個事傳到了慈禧的耳朵中,並在珍妃宮中搜到賣官的賬本。慈禧怒氣沖沖地訓責珍妃:「他事猶可宥,汝寧不知祖宗家法而黷貨若此!誰實教之?」珍妃則頂撞道:「祖宗家法亦自有壞之在先者,妾何敢爾?此太后之教也。」珍妃對慈禧的指責,並沒有低頭,反而揭了慈禧的短。說要不是你違抗祖訓,垂簾聽政,否則我怎麼敢這樣做呢?我賣官那還不是跟你學的!對於慈禧垂簾聽政的議論就一直沒有平息過,按理說,統治皇帝無後,應該過繼子嗣,繼承大統,而慈禧卻偏偏讓和同治一個輩分的光緒做了皇帝,自己垂簾聽政。一聽到珍妃這樣頂撞自己,還是揭短,慈禧大怒。命拔下珍妃衣服「袒而杖之,降貴人,謫其兄志銳於邊,憤猶未泄,後卒致之死。之後珍妃被關進了宮西二長街百子門內牢院,並安排太監嚴加看管不得出入,從此再也沒與光緒見過面。
1900年7月20日,八國聯軍即將兵臨城下,慈禧決定「移駕西狩」。臨行前突然想到珍妃,便令太監將珍妃帶到樂壽堂的頤和軒。珍妃來到殿中,她說道:洋人馬上要打進城來了,誰也說不准他們會做什麼事兒,萬一受到侮辱,有損皇家尊嚴,對不起祖宗,其實就是暗示珍妃自盡。珍妃先是一愣,說道:「我知道,不會給祖宗丟臉。」慈禧見珍妃沒有自盡的意思,又說:「你年輕,容易惹事!我們出京避一避,帶你走不方便。」珍妃據理不讓:「您可以避一避,可以讓皇上留下,坐鎮京師維持大局。」這話戳到了慈禧挾持天子的痛處,當即惱羞成怒,大聲呵斥:「你死到臨頭,還敢亂說!」珍妃頂撞:「我沒有應死的罪!」慈禧說:「不管你有罪沒罪,都得給我死。」珍妃說:「我要見皇上一面,皇上沒讓我死!」。其實就是說,你說了不算,只有皇上說的才算,要我死,必須皇上下令。慈禧呵道:「皇上救不了你!來人,把她扔到井裡去!」就這樣,珍妃掙扎著被推進井中。
庚子之變後,舉國憤慨,一些新思潮的人出於對光緒皇帝的同情,就開始在輿論上攻擊慈禧,囚禁光緒,溺死珍妃這樣的事件很具殺傷力。於是維新黨人便開始炮製珍妃因支持變法維新而被慈禧殺害的新聞,老百姓一般很少能知道的皇家的事情,一聽到這個新聞,都信以為真,就這樣一傳十,十傳百,本因「賣官」被囚禁的珍妃竟漸漸成了一個為變法而死的「有功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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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被摟抱的女孩緊張無奈,慰安所門前日軍畜生一樣焦急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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