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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里的祭日》扒一扒「天網」裡面那些毛骨悚然的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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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史心父母經營的魚塘,2016年1月26日晚上,十八歲的史心如同往常一樣在網吧上網,臨近春節了,他突然想到這一天是父親的生日,該早些回家。史心給父親打電話想去接父親,但是沒能打通。


 

 


兩小時後他再次打給父親,但還是沒能接通,於是他打給了母親,母親說你爸正在睡覺呢。



父親從來沒這麼早睡過,況且今天還是他的生日,史心隱約感到有些不對勁兒,便急忙打車回家。


 

 


家裡的燈沒有開,父親出去從來都是不關燈的呀,史心又問母親,父親在哪裡,母親說沒在屋那就肯定在魚塘吧。對於母親的這個提示,兒子不僅沒有消除疑惑,反而覺得更蹊蹺了。


 


冬季一般天黑就沒人來魚塘了,加上快過年了,誰會趕在這麼冷的大晚上還來釣魚呢?魚塘就在他家房子西南五十米處,史心急切地跑到魚塘,他在魚塘里看到一絲亮光。




由於霧氣籠罩,史心環顧一周沒有看到父親,但這個亮著的手電筒和手電筒放著的狀態讓他感覺凶多吉少。


 

 


父親不會被淹死了吧?接下來的心態印證了史心的不祥預感,史心撿起地上的手電筒一照,父親的腦袋赫然出現在眼前,父親被淹死了,史心跳進水裡使勁拽父親。




史心大聲呼叫,父親卻不應,拖也拖不動,他擔心母親受到驚嚇,就沒有第一時間告訴她,而是打電話叫來表哥幫忙。


 

 


表哥來了之後看到史心父親的腦袋上全是血,於是撥打了110報警電話。霧氣非常大,離入口兩三米遠的地方有很多血跡,不止是現場環境不利於勘查,哥倆兒全力救人也讓現場失去了原始狀態。

 

魚塘邊上亮著的手電筒


 


因此第一輪現場勘查未能獲得更多線索,中心現場是在魚塘內,要想找其他目擊證人很困難。史心家在村邊,四周都是樹,很少有人經過,再加上又是冬天的晚上,因此根本不可能有人經過。


 

 


警方根據被害人死亡的時間和具體環境這些因素,初步確定了案件性質,很難跟人發生衝突的時間和地點,因此被害人在這個時間這個地點死亡,應該說作案不是偶然性的。




現場的條件和狀況挑戰著警方的判斷,此刻法醫的屍檢結論佐證了案件的惡劣程度。


 

 

死者是後頸部和顳頂部有致命傷,傷口非常嚴重,顱骨已經塌陷了,按照法醫的說法,這種傷只有在交通肇事的時候才有可能形成這種傷口,從傷口包括傷情來看,嫌疑人是抱著要致受害人於死地的想法。


 


警方擴大了調查走訪範圍,繼續尋找目擊證人,對中心現場周邊的村民小區包括村屯逐人逐戶進行排查,究竟是誰製造了這起故意殺人案?




魚塘主人史心的母親是離現場最近的人,當晚被害人被送往醫院後,偵查員在醫院第一時間接觸到了她。


 

 


第一眼對視,作為老偵查員的王勛對於魚塘女主人的眼神,神情,情緒和狀態似乎就察覺到了什麼,按照正常邏輯來講,一個家庭婦女對自己丈夫的去世應該感到非常意外,她應該是歇斯底里傷心欲絕地哭泣或者呈現出一副絕望的表情。

 

 


但是她的表情卻超乎尋常的平靜,自己的丈夫被他人殺害了,血淋淋的屍體,她看到這幅情景沒有悲傷沒有恐懼,這種異常她自己的兒子史心也感覺到了。




史心對媽媽說,我爸死了。媽媽特別鎮定,也沒有進去看看爸爸,這麼多年夫妻了,這太不正常了。


 

死者的死亡原因


兒子的說法強化了警方對於魚塘女主人的第一印象,進一步梳理他們的家庭關係,暴露出了史心父母之間關係的特殊狀態。




原來案發時候史心的父母處於離婚狀態,兩人在2011年就已經離婚了。


 

 

雖然離婚了,但是兩個人還居住在一起。案發後,史心的母親從醫院直接進了公安局,一開始她並不願意來審訊室,只是作為受害人的家屬坐在沙發上。隨著疑點上升,她的身份也已從被害人家屬變為嫌疑人。

據史心母親說,案發當晚就她和前夫在家。


 

 


警方:

你最後看到他的時候,當時他在幹什麼?

  


史心母親:

他在東屋裡用平板玩鬥地主。


 

警方:

你聽見往爐子里添煤大概幾點?  


史心母親:

大概八點左右。


 

 


她是除了死者以外唯一一個在家的人,因此她的嫌疑從一開始就不可排除。


 

史心母親


 


審訊室里的史心母親吳華表現得很無辜很茫然,這事兒怎麼就牽扯到我呢?我怎麼知道他怎麼就死了呢?他死和我有什麼關係?




魚塘內的監控原本可以直接質證案發過程,然而關鍵場所里的關鍵監控卻未能發揮關鍵作用。


 

 


監控不早不晚,就在案發前幾天才壞的,這僅僅是個巧合還是蓄意所為?




警方繼續從二人關係上尋找突破口,據吳華說,以前兩人感情很好,雖然離了婚領了離婚證,但是我對他還是有感情的,我老公對我很好,從不打我罵我,想吃什麼買什麼,沒錢了給我錢花,家裡面的財政大權也歸自己。


 

 


那麼在她心中有這樣位置的前夫的死亡,隨著時間的推移,吳華的情緒卻為什麼還能夠持續平穩?




警方反覆詢問當時現場的情況,多次提到被害人向她核實死者生前的情況,她都回答得很平靜,並且過程中一滴眼淚都沒掉。


 


在她身上警方完全看不到一絲悲傷和痛苦,被害人的死亡對吳華來說到底是不是一場意外?還是這個女人的情緒太意外了?




吳華在審訊室里處變不驚,一切聽從民警的指揮,一點也不著急去料理家裡前夫的後事。


 


吳華超常平靜的背後究竟有著怎樣的真相?吳華一面說自己與前夫感情深,一面對自己社會關係中人員來往刻意迴避。




警方調查得知吳華有三個手機號,審訊的時候她只帶了一個手機,還有一部沒有卡的手機,但是在審訊過程中她只承認有一個手機。


 

 


吳華說另外一個手機是別人給的,很長時間沒用過了,警方通過調查得知吳華在撒謊,當晚那部手機還曾經五次和吳華通話,更重要的是,通話的兩個電話號碼數字十分接近,兩個手機號碼是情侶號。


 


情侶號?相比前夫死亡這樣人命關天的大事,如果二人只是情侶號關係,吳華為什麼要極力掩蓋手機使用情況的真相呢?




兩個情侶號每天都有通話記錄,並且每次通話時間都特別長。


 


從通話時間和通話頻率來看,兩人關係不正常。吳華說她和那個人是同學關係,如果僅僅是使用了情侶號的同學關係,那麼這名同學天天如此高頻率通話也確實異常。




偵查反饋,這個與吳華使用情侶號的人是一位46歲的男子叫祖洲,目前在烏蘭浩特市內經營一家汗蒸館。


 

 


從死者的傷情來看,嫌疑人應該具備特別大的力量,如果是女人,那麼很難達到那種程度,警方分析有男性為同案的可能性很大。




與此同時,對作案工具的尋找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著,嫌疑人很可能將作案工具拋棄在魚塘里,因為魚塘面積大,水也很深。


 

情侶號(好浪漫,那麼大歲數了還用情侶號)


 


屍檢結論,被害人是被條狀的有一定重量的金屬物品擊打致死,分析應該是一種不是特別鋒利的易於揮動的鐵器類的工具。




要在兩米多深如此大面積的水下尋找鐵器,警方急中生智想出了一個高效率的辦法。


 

 


利用高性能磁鐵將鐵器吸上來,水深量大,警方不得不買了六根水泵夜以繼日抽水。水抽干後,天寒地凍,民警們在一米多深的淤泥里用耙子在魚塘里一點一點地反覆打撈了三遍。


 


從傷口的情況判斷,這很可能就是作案工具,用這個東西擊打是完全可以造成傷口的,就是在這個螺紋鋼的尖端,技術人員終於提取到了被害人的生物檢材。鋼條很沉,想要用它打昏一個人難度非常大。


 

 

作案工具


 


警方分析,兇手體力應該很好,對被害人有很深的怨恨,那麼使用情侶號的祖洲是本案的參與者還是僅僅只是同學的單一角色呢?




吳華交代了和她使用情侶號的男子叫吳華之後長時間保持沉默一言不發。


 

 


通過調查兩人的生活軌跡,警方發現兩人曾在一起同居過,就在吳華長時間沉默時,警方已經迅速出現在了中年男子祖洲面前,對於民警的到來,祖洲的反應很平常,好像早就知道會有這麼一天。


 

 


祖洲的社會閱歷較深,反偵查能力非常強,面對警方的質問,祖洲一副強硬態度,你們查唄,我也沒幹啥,不怕你們查!




一般人的話是不敢與警察對視的,尤其是在訊問是那種非常嚴肅的場合,但是祖洲不一樣,他不但不迴避警察的眼神,反而直視警察。


 

 

祖洲


 


祖洲的鎮靜和淡定讓警方非常吃驚,要麼我就不說話了保持沉默,要麼你們就拿出證據,反正就是死不承認自己曾經去過案發現場。




警方又訊問吳華,之前問你26號祖洲去過你家沒有,你為什麼回答說沒去過?


 

 


吳華:因為我覺得他信佛,不殺生。而在前一天,吳華已經坦白了她與祖洲之間的特殊關係,但是警方審訊祖洲的時候,他依然迴避這個問題。關於二人的關係,祖洲始終迴避去過案發現場等關鍵問題,兩人的說法完全不一。


 

 


兩人的嫌疑越來越大了,如果祖洲與吳華僅僅是曖昧關係,與被害人的死亡無關,那麼吳華對祖洲去過自己家的擔心就顯得很多餘了。




案情重大,性質惡劣,春節在即,警方在案件偵破的黃金時間全方位展開偵查。


 


據史心回憶,自己的父親曾經對祖洲說過,早晚我得整死你,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對於這兩個疑點重重卻滿嘴謊言的嫌疑人,警方加強了審訊陣容,審訊經驗的四人兩兩編組,分別主攻男女嫌疑人。


 

 


警方從死者的兜里發現了一部手機,案發當晚6點50分的時候死者還和別人用微信聊天,這就說明那個時候死者還是活著的,此外警方在排查中還掌握到一個可以精確案發時間的重要信息。


 

 


晚上7點18分,死者好友給他發了一條微信,但是死者沒有回復,通過對死者手機的恢復狀態沒有發現這條信息,這一點說明死者的手機在這個時間點是不正常的。




18點50分,被害人最後一條手機語音聊天證明他還活著,而19點18分對方發出語音顯示發送成功,但他的手機已經不能接收信息了。


 

 

死者身上發現的手機


 




死者微信聊天記錄,大家注意看時間


 


警方確定案發時間為18點50分到19點18分這20幾分鐘內,那麼這20幾分鐘男嫌疑人在不在場呢?




祖洲矢口否認自己不在場,此時視頻組快速推進,已經確定了案發當晚祖洲的活動軌跡。


 

 


在距離案發地最近的這個監控,偵查員發現了一條可疑線索,一個騎著摩托車的男子在視頻中出現並去往了案發現場方向,19點36分,該男子換了一副手套再次出現在了這個點位上並按原路返回,該男子究竟是誰?


 

 


警方據此順線追蹤,路面監控點點相連,最終在這家彩票站確定了騎摩托車男子的身份正是嫌疑人祖洲。




祖洲當晚的行蹤與摩托車軌跡完全重合,祖洲兩次出現在現場附近這個監控,如果他去了現場往返後是十多分鐘,那麼他在現場停留的時間為18點56分至19點26分這30分鐘,而這段時間恰好與案發時間吻合。


 

 

 

騎摩托車的可疑男子


 

可疑男子的行動軌跡


 


在鐵證面前,祖洲招供了自己案發當晚去了被害人家,但對自己去的目的避重就輕,我去取我的手機卡去了,完了我就回家了。




男女嫌疑人都交代了取手機卡的過程,兩組主審官從中敏銳地發現了問題。


 

 


一個說在東房山面對面卸下交接,一個說在屋裡卸完拿去在路中間交接的,兩個人說的地點不一致,裡面肯定有蹊蹺,其中起碼有一人肯定在撒謊。




如果二人只為交接電話卡見面,細節上也不應該有這麼大的出入。


 

 


為什麼要連夜去取手機卡?繼續追問中,吳華又一次沉默了,情緒終於出現大幅度波動了,她的心理防線終於崩潰了,在審訊員面前首次大哭了起來。


 


第一步,警方已經用視頻和數據確認了案發時間段祖洲就在案發現場,確鑿證據面前,兩個嫌疑人也招供了案發時在場的事實。




第二步,警方就是要證實嫌疑人與被害人死亡之間的關係。


 

 


圍繞案發當晚嫌疑人往返軌跡,偵查員反覆尋找作案前後的線索,警方用時間和距離丈量出祖洲往返軌跡上有幾次無法證實的停留,警方推斷,這幾次停留是否是他作案前準備穿戴用品,作案後銷毀和丟棄作案時的著裝有關呢?


 

 

 


案發當晚,祖洲離開現場後連同他的衣服頭盔手套鞋子陸續換了,從現場到利民小區一帶有19分鐘去向不明,在利民小區附近買彩票用時13分鐘外,還有半個多鐘頭的時間盲點,離開彩票站途經國稅局期間,還有16分鐘待查。


 

 

 

三次停留時間點,注意看那三個大紅點點


 


警方正在偵查三次停留的去處和目的,面對審訊出現的僵局,警方決定採用測謊合圍突破。




當測謊專家提到魚塘,手套,鈍器等辭彙的時候,測謊儀顯示的峰值特別高,測謊專家得出結論:此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測謊對於摧毀嫌疑人心理防線形成了一種力量,此後兩個嫌疑人的情緒都產生了根本性的變化,變得萎靡不振,而且說話語氣也沒有原來那麼強硬了。二人雖然承認自己的一派謊言,但對被害人死亡的真相卻繼續隱瞞。


 

 


針對鐵板一塊的祖洲,警方繼續從不同角度爭取口供,嫌疑人每哭一次心理防線就弱了一次,但是每次一到訊問眼看就要成功的時候嫌疑人就不說話了,只是承認兩人是情人關係,現場我也去了,你不管怎麼審問我,我不會再往下說一步。


 


1月26日案發,吳華前夫的生日成了祭日,29天過去了,2月24日也是嫌疑人吳華的生日,警方進行了20多天的證據搜集和審訊積累,嫌疑人吳華的這句話也許馬上能揭開真相。


 

 


吳華也在試探警方,看警方到底掌握到了哪些線索。這個年,專案組的每一個人都在崗位上度過,所有的努力就在正月過半的這一天終於有所突破,吳華喊號了,大聲說我交代,是祖洲乾的!


 

 


案發當天下午祖洲給她打電話,說今天就是史勝的祭日,你記住我會作一個驚天的大案。




掌握了女嫌疑人交代的作案動機過程,警方趁熱打鐵把人證物證一步一步拋出,祖洲的心理防線也徹底被瓦解了。


 


祖洲額頭上的汗馬上流了下來,臉也紅了,鐵證如山,祖洲再也隱瞞不下去了,抗拒了一個多月的祖洲終於心服口服認罪了,報告,我主動把這件事情說出!


 

 


我把史勝殺了,殺他的動機和原因是想跟吳華結婚。




兩個嫌疑人最終都回到良心的層面上解讀自己的惡行,警方一個多月的努力還原了事實真相。




案發當天,兩名嫌疑人商定好當晚七點左右,趁兒子史心不在家,祖洲到被害人家,以買野生魚的名義叫醒了獨自躺在東屋炕上玩電腦的被害人。


 

 


祖洲跟在被害人身後走近魚塘,經過吳華事先放好的螺紋鋼時,祖洲突然對被害人展開襲擊,被害人受傷後落水死亡。




此外,狡猾的嫌疑人作案前專門翻出一件多年不穿的衣服武裝自己,離開現場後毀滅證據,祖洲把帶血的手套摩托車帽等一些作案的衣物全部扔進了垃圾桶。


 


一下子什麼都沒有了,那麼她又是怎樣種下的這個惡果呢?




嫌疑人吳華和被害人二十多年的婚姻,養有一兒一女,他們家住村口,自建了一座小橋和一個魚塘,小橋收費,魚塘也是四季有收入,算得上是村裡的富戶。


 

 


可是五年前二人離婚了,原因是史勝在外面有了情人,並且情人還是史心的嬸嬸,離婚的時候史勝凈身出戶,把所有財產都留給了女方吳華。




長輩竭力勸阻,二人辦了離婚手續後都還住在這個家,但從此一個東屋一個西屋。


 

 


東西屋的日子持續了四年,2015年5月,吳華一次同學聚會徹底顛覆了這個格局,為了讓史勝有危機感重視自己,吳華選擇了和祖洲在一起。




三十多年前的兩個初中同學,曾經初戀過,眼下又都處於離婚狀態,二人通過同學聚會重新聯繫上後,舊情復燃乾柴烈火一發不可收拾。


 

 


祖洲對吳華非常痴迷,特別想和她一起結婚生活,被害人夾在中間,那麼祖洲和吳華的日子也不會好到哪去,祖洲的控制欲非常強,不但想要得到吳華的人,也想得到她的財,想左右她的生活,到最後已經發展到了就是時時刻刻必須知道吳華在幹什麼的變態地步了。


 

 


吳華有了一種被控制的感覺,如今二人多少淚水也沖刷不掉犯下的罪行,多少謊言也掩蓋不住殺人的事實,而18歲的兒子渴望的幸福正是被媽媽一手毀掉的場景。


 

 

附一張女嫌疑人的照片!




這兩名嫌疑人都處於離婚狀態,人生自由權和財產自由權得到法律保護,為了走到一起,他們沒有找到排除障礙的正確的方法,也沒有依法排除障礙,他們選擇了用最極端最愚蠢的方式挑戰最簡單的道理,最終的結果是法律的嚴正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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