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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導「道法自然」,老子是一個極端的環保主義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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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尊為道祖的老子,其主要思想都集中體現在《道德經》這部國學經典著作當中,短短的五千言中,蘊含了治國、治兵、安民、修身、養生等各個方面的內容。毫不誇張地說,現在幾乎所有學科都能從中吸取自己所需要的養分,生態環境保護也自然蘊含其中。而生態環境問題,說到底就是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儘管老子所說的自然、天地、萬物等詞語和我們今天的辭彙意義並不完全一致,但是在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上,兩者還是有著高度的契合性的。

那麼,老子以及道教是怎樣看待人和自然關係的呢?

從本體論上來看,萬物同源,天人一體。我們都知道,道教是以道立教的宗教,得道是道教徒最崇高的追求。那麼什麼是道呢?老子認為:道是一切事物的本源,先天地生,為天地之母。宇宙萬物都是「道」所化生,所以說:「道者,萬物之奧也。」《道德經》第四十二章中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原來,我們所看見的天地萬物與我們人類是同一個本源,所謂「萬物同源」或「天人同源」也。

人是自然界即天地萬物的一部分,人的一切行為都應當順應自然(即遵循自然規律)。這一思想,便是老子的「天人和諧」思想。縱觀歷史,可以說最早、最系統地提出順應自然的環境保護意識的,就是老子。所謂「天人和諧」,實際上就是「天人一體」(或「天人合一」)。在老子看來,天地萬物本來就是同一起源的,那麼它們之間應該是個整體的關係,不能孤立地來看,也不存在誰戰勝誰的問題。即要求人與天地(自然界)成為一個和諧統一的有機整體,而不是人與天地(自然界)相分離,甚至於相對立。人類只有認識到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性,並在與自然相處時順應和遵循自然規律,才能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

「道法自然」,是人和萬物都要遵循的客觀規律。《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中說:「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從這一段話中,我們不難明白:世界是由道、天、地、人共同組成的一個整體。因此,人類要尊重天地(自然界),千萬不要以為自己作為「萬物之靈」就可以妄自尊大。要明白在整個生態系統中,人類只是其中的成員之一,並位居天地之後,「四大」之末。第二十三章說「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狂風暴雨即使再猛烈也不過一天,甚至說天地如果不順應自然,都不能長久存在下去,何況人呢?所以,我們要清醒地明白:人類不是大自然的「主宰者」或「統治者」,而只是大自然家庭中的一員。只有人明白自己的定位,對自然存在敬畏之心,才能自發地熱愛自然和保護自然,以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所以老子說:「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是道生長滋養了萬物,人儘管是萬物之靈長,儘管可能對萬物的發展變化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那不過是順自然而為,又有什麼資格去主宰和決定萬物的命運呢?

道教提倡無為和不爭,是把人和自然萬物真正當作和諧統一的系統去看待,一損俱損,一榮俱榮,根本不存在爭。中國儒家學派的荀子提倡「人定勝天」,西方的科技主義者試圖以科技戰勝自然,這些都是在與生態環境做鬥爭,結果顯而易見,自然界的報復也接踵而至,人們也深受其害。而道祖老子崇尚的無為不爭,就是要告訴人們行為一定要把握住萬物的自然規律,不能以自己的一己之私,向自然過度爭奪索取,也不是為與人爭而採取的臨時策略。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我自己致虛守靜,看著萬物在遵循著其自然規律的發展,回歸到大道,又何必與它相爭呢?

儘管倡導回歸自然,但老子並不是一個極端環保主義者。近年來國際上也出現了一些極端的環境保護主義者,他們提倡改變人類中心主義轉移到生物中心理論。人要敬畏自然,人類不能破壞自然界的一草一木,甚至採取極端暴力的手段去報復那些對環境進行改造的人,不管該行為是否合理。他們有時候也會引用老子的觀點來證明自己的正確性。但明顯地可以看出,按今天的劃分,老子是一個環保主義者,但他絕不極端。他崇尚自然,反對人過度干預自然,但是應在天人一體的前提下。他提倡無為,卻又說道無為而無不為。能把握好「無為」和「無不為」之間的妙處,才真正能明白道教的人天宇宙關係的根本在哪裡。

(道教之音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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