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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如何把好事辦好?

「以房養老」是否划算?「以房養老」試點遇冷為何還要在全國開展?「以房養老」能走多遠?——日前,銀保監會發布了《關於擴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開展範圍的通知》,將「以房養老」保險由原來的試點城市,擴大到全國開展。一時間,「以房養老」再次引發社會熱議。

辛苦買套房,等老了再「倒按揭」給保險公司,每個月吃定額養老金,這種「前半生我養房子,後半生房子養我」的做法,此前在全國多地試點已滿4年,但滿打滿算不到百戶人家參與。作為一項創新養老模式,「以房養老」可以為老年人提供多樣化養老保障,但在政策願景和現實操作之間,還有一些必須要邁過的坎兒。

「以房養老」 全國開展怎麼看?

具有創新價值 遇冷只是暫時

僅一家保險公司開展業務,累計承保139單(99戶)——2014年7月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正式開展「以房養老」試點至今4年,可謂進展緩慢,市場遇冷。

「以房養老」,也被稱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或者「倒按揭」,是跟人們從銀行按揭貸款買房正好相反的一種操作。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但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作為一種創新的養老方式,「以房養老」由保險公司承擔風險,確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後顧無憂,為老年人提供了新的養老解決方案。

然而,這一養老新選擇似乎有些「不受待見」。對保險公司來說,這項保險屬於保本微利型業務,且涉及房地產、金融、財稅、司法等多個領域,存在許多不確定性。對老年人而言,受傳統養老觀念、產權糾紛、房產市場不穩定、相關配套政策不完善等因素影響,同樣顧慮重重。

試點反響不盡如人意,「以房養老」在全國開展引發爭議。一些業內人士認為,「以房養老」現階段仍處於「小眾」狀態,不具備大範圍推廣的市場環境。

那麼,「以房養老」為何在全國範圍開展?銀保監會此次發布的《通知》中指出,將「以房養老」保險擴大到全國範圍開展是為了「對傳統養老方式形成有益補充,滿足老年人差異化、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專家表示,儘管試點成效不甚理想,但並不能因此否定「以房養老」保險的重大創新價值和實踐意義。

「『以房養老』是應對老齡化的有效手段之一,在全國開展有助於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建設,通過這種政府和市場合理分工方式構建的養老保障體系最為高效,是非常明確的政策舉動。」中國保險學會會長姚慶海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從發達國家的發展歷程來看,「以房養老」契合我國居民未來養老安排和消費理念,現階段的「遇冷」只是暫時現象。

中國老年學和老年醫學學會會長劉維林同樣認為,作為解決養老問題的一種選擇,「以房養老」通過金融機構、保險公司代理模式,可以增加老年人養老資本,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也能擴大內需,刺激消費,是有積極意義的。

「以房養老」 困局重重怎麼破?

做好政策研究 培育成熟市場

那麼,以房養老到底劃不划算呢?兩位網友的對話很有意思——

一位網友說:「30歲,你買一套房子,再用30年還房貸,把自己半輩子交給銀行。60歲,你退休,再把半輩子買來的房子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給你發錢養老,房子最終歸他們。這輩子,你都幹了什麼?」另一位網友回復他:「這輩子你讓自己好好體驗了人生!以房養老有什麼不好?每個人都為自己負責,就是一個美好的社會。」

是否選擇「以房養老」?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其實,在發達國家,「以房養老」也是一種非主流的養老模式。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在較長時期內,我們不應對「以房養老」保險市場有過高的期望值,但作為養老保障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以房養老」對於某些群體擴大退休收入來源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那麼,「以房養老」試點遇冷,又該如何破局?曾有媒體總結出中國「以房養老」模式的四大困局——觀念之困:「靠兒不靠房」仍是主流觀念;保障之困:養老機構「一床難求」;操作之困:老人「擔心」,機構「畏難」;政策之困:70年產權到期後歸誰?專家認為,「以房養老」涉及政府、金融機構、保險機構、老年人家庭等方方面面,需要政府統籌和各方通力協作。

「國際上的先進經驗都是建立在『政府支持+市場成熟』的基礎上,且經歷了多年的發展。要將其推廣,既要有完善的機制,還要有成熟的技術和市場。」姚慶海表示,政府需要在完善法制環境、健全風險分擔機制、完善監管保障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等方面下功夫。同時,金融市場、房地產市場和養老服務市場的不斷發展,金融技術的更新升級和專業人才的大量聚集,將推動「以房養老」市場的發展。

劉維林則認為,保險公司不能只算經濟賬,需要有配套的支持政策和前期投入,先培育市場,再走向成熟。他建議,「以房養老」在全國開展,地方政府應根據實際,做好政策研究,地方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也要大膽試、大膽推,逐步探索可複製推廣的模式。

銀保監會此次發布《通知》表示,保險機構要做好金融市場、房地產市場等綜合研判,加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的風險防範與管控;積極創新產品,豐富保障內容,拓展保障形式,有效滿足社會養老需求,增加老年人養老選擇。

「未富先老」 養老事業怎麼干?

共同承擔責任 推動產業發展

歷經多年發展,中國基本形成了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和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構成的養老保障三支柱格局。

截至2017年末,全國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超9億人,積累基金超4.6萬億元,第一支柱已經形成「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兩大制度平台。第二支柱方面,同期全國已有近8萬戶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參加職工逾2300萬人,積累基金近1.3萬億元。相比之下,第三支柱的發展腳步遲緩。

相關專家表示,從國際經驗看,一個完備的養老保險體系必然要實現政府、企業(僱主)和個人三方責任共擔,而商業養老保險第三支柱是個人分擔養老責任的重要體現,可以有效引導個人通過預防性養老儲蓄與投資,承擔個人在養老活動中的責任。

事實上,本次「以房養老」的全國開展,正是中國在強化養老保障第三支柱方面的新嘗試。姚慶海認為,「以房養老」在全國深入推廣,需要社會養老理念轉變,認可保險功能作用。他建議,社會公眾和政府應重視發揮保險業在養老、醫療等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的作用,保險業還需在這些方面開展大量的宣傳諮詢工作。

自然,「以房養老」不會也不可能替代政府承擔的基本養老責任。養老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產業各方的通力協作。專家建議,要進一步完善養老產業布局,探索通過引入長期護理保險與「以房養老」保險產品有效融合、發展康復醫療等,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多層次的養老服務。

「養老主要包括兩大方面,一是要加強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針對老年人醫療衛生、文化娛樂、家政等需求,建立完善的養老體系。二是要完善養老保障體系,完善養老金、醫保、福利救助、商業保險等制度建設。」劉維林說。

全國老齡辦常務副主任王建軍表示,我國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開端良好,但養老服務業發展仍不充分。下一步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實現多元主體辦產業,不斷滿足老年人對產品和服務的多層次、多樣化需求。

「中國進入老齡化是『未富先老』,且存在地區發展不平衡、老年人群發展不平衡、社區養老尤其是居家養老基礎薄弱等問題。要大力推動養老事業發展,還要推動老齡產業發展。」劉維林說。

專家解讀

「以房養老」三大疑問

■ 受訪專家:中國保險學會會長 姚慶海

西南財經大學博士 完顏瑞雲

1「以房養老」是把房子交給保險公司?

事實上,選擇「以房養老」並不意味著房子最終歸保險公司。舉例來說,70歲的老人擁有100萬的房子一套,抵押給保險公司,簽訂合同指定受益人,保險公司以5.5%的利息每月支付老人養老金(每月大概3700元)。老人去世後,受益人有兩個選擇,其一是保險公司按照當時市場價評估房子價值,扣減老人領取的養老金,剩餘部分保險公司支付給受益人;其二是受益人將老人領取的養老金加利息總金額交給保險公司,獲得房子。這樣來看,這種養老模式只是一種消費方式的轉變,保險公司並沒有額外獲益。公眾對「以房養老」的抵觸通常建立在「以後房子沒了」這一點上,說明公眾對該產品還缺乏足夠的認識。

2「以房養老」是「政府轉移養老壓力」?

這種說法有失偏頗。近年來,中國政府在基本養老保險上的投入逐年攀升,政府一直在加大養老資金投入,並無轉移壓力的做法。

中國致力於構建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基本形成了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和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構成的養老保障三支柱格局。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養老保障需求,中國在做強主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同時,也在大力推進商業養老保險計劃,其中就包括住房反向抵押貸款——「以房養老」。尤其重要的是,「以房養老」是商業行為,不存在強制性。

「以房養老」在發達國家如日本、美國、英國、新加坡等地區都已發展出了成熟模式。通過這種制度安排,一方面給滿足條件的老年人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另一方面也開拓了養老保險的視野,有利於拓展養老保險產品開發的思路,建設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

3「以房養老」全國開展要解決哪些問題?

從政策環境看,「以房養老」實施過程中,可能涉及遺產繼承糾紛、地面附著物處置計價、房屋價值波動損失承擔等法律問題。針對這些問題,首先,需要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其次,開展「以房養老」需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提供大量的資金,需要安排適當的財政稅收政策支持。最後,需要建立必要的政策性保險機制。從國際經驗來看,推行反向抵押貸款有必要設立最終的保險人,這當中離不開政府的作為和擔當。

從社會環境看,「以房養老」作為一種新型的金融工具,面臨著利率、房價、經濟周期、長壽等各項風險。就中國情況來看,房地產市場價格走勢、人均預期壽命等因素還沒有形成長期穩定的預期。監管機構要重視對風險的監測和控制,切實做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從市場環境看,中國是典型的供給推動型保險市場,「以房養老」產品的推廣,最終還是需要從供給側發力,開發滿足消費需求的產品。保險公司應立足現實,綜合運用先進的科技手段,開發設計能夠滿足消費者多方面多層次養老需求的產品。(記者 王 萌 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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