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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工具的中國實踐

來源:《家族企業》雜誌

(微信公眾號ID:jiazuqiyezazhi)

作者: 劉紅玉 高慧雲

古人云「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中國企業家在財富累積的過程中,愈發注重參與社會公益慈善活動。2018年7月31日,《福布斯》第十二次發布中國慈善榜,上榜的100位企業家(企業)現金捐贈總額為173.1億元,與前一年的103.8億元相比,大幅上漲66%,為近六年來的最高值。而在胡潤研究院發布的《2018胡潤中美慈善榜》中,中國共有76名中國慈善家在過去一年個人捐贈都超過500萬美元。

《2018胡潤中美慈善榜》TOP10

在諸多慈善工具中,公益基金會與慈善信託是最為常見的兩種。在我國,基金會是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而成立的非營利法人。慈善信託則是委託人基於慈善目的,依法將其財產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委託人意願以受託人名義進行管理和處置,開展慈善活動的行為。基金會與慈善信託法律特徵不同,各有優勢。如火如荼的慈善活動使得公益基金會與慈善信託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公益基金會大量出現

根據基金會中心網統計數據,2017年全國共有6406家基金會,而截至2018年8月19日,基金會數量已增長至6699家,其中企業家/企業設立的基金會近1000家。

基金會的資產以現金為主,但越來越多的企業家願意將企業的股權捐出來。

牛根生家族設立的老牛基金會是企業家族向基金會捐贈股權的先驅案例。2005年1月,牛根生與家人宣布全部捐贈其持有的蒙牛乳業股份,並約定在牛根生有生之年,該股份紅利所得的51%歸老牛基金會,49%歸個人支配。2009年,曹德旺先生也宣布捐出其家族持有的上市公司福耀玻璃的部分股權用於創建河仁慈善基金會。

除彙集家族力量共同從事公益事業外,還有各行各業企業家強強聯合而設立的公益基金會。愛佑慈善基金會成立於2004年,由企業家發起並管理運作,理事除馬化騰、馬雲外,還包括鼎天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兵、恆基兆業地產集團副主席李家傑、新浪董事長曹國偉等。

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會是由李連杰先生2007年4月發起創立,於2011年1月作為中國第一家民間公募基金會落戶深圳,發起機構為上海李連杰壹基金公益基金會、老牛基金會、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萬通公益基金會及萬科公益基金會,理事包括著名企業家馬化騰、馬雲、王石、牛根生、俞敏洪等。

慈善信託快速發展

因法律制度、社會環境等各方面的差異,起源於英國的信託制度在我國的發展長期處於水土不服的狀態,因此我國慈善活動多採用基金會形式。但《慈善法》、《慈善信託管理辦法》等法規出台後,慈善信託也在近兩年獲得了快速發展。

截至2018年8月19日,全國慈善信息公開平台已顯示92條慈善信託備案數據,財產總規模共99,807.92萬元。其中廣東省民政廳備案的「中信?何享健慈善基金會2017順德社區慈善信託」是目前規模最大的慈善信託,信託財產總規模為4.92億元。該信託委託人為何享健先生控股的美的控股有限公司,受託人則由廣東省何享健慈善基金會和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同時擔任。

2017年4月21日,「國投泰康信託2017年真愛夢想2號教育慈善信託」在北京市民政局完成備案,上海承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贈1萬股股權,公允價值48萬元,這是國內首單以股權財產設立的慈善信託,不僅豐富了我國慈善信託的財產類型,同時也為公眾參與慈善活動開闢了新路徑,對促進我國慈善信託的發展具有重要示範意義。

第三種力量的崛起

現代慈善事業一般被認為起源於美國,行業巨頭安德魯?卡耐基、洛克菲勒、福特等一大批企業家均設立了規模較大的基金會。

公益慈善活動多是個體行為,私人進行公益捐助往往先行於政府。

但我國情況恰恰相反,在慈善領域,最開始由政府佔據主導地位,如建立的中國扶貧基金會、紅十字會等慈善組織。究其原因,一方面受我國傳統的中央集權思想影響,另一方面,源於我國經濟發展不足,制度不完善,個人或企業投身慈善公益事業較少。2008年汶川地震發生後,在政府救助的同時,很多個人和社會組織也積极參与其中,社會公益力量逐漸凸顯。伴隨著經濟增長、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的實施,政府開始大力支持個體、民營企業參與公益。

2014年1月,民政部、全國工商聯發布《關於鼓勵支持民營企業積極投身公益慈善事業的意見》,同年9月,國務院頒布《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推動和改進慈善工作。2016年3月16日,我國頒布《慈善法》並於2016年9月1日開始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規範慈善活動的基礎性法律,重新構建與明晰了我國現代慈善架構及文化體系,慈善事業進入蓬勃發展期。此後,我國陸續出台了十幾部與《慈善法》配套的規範性文件,涉及慈善組織登記認定、慈善募捐、慈善信託備案、慈善活動支出和管理費用、慈善組織信息公開等方方面面。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門也頒布多項規定,進一步優化慈善事業的發展環境。

慈善活動通常是自發性和自願性的,但有時也存有一定的「被動性」。社會貧富差距的存在,導致社會對富人存有一種特殊的期待,即期待他們能夠回報社會。

資中筠先生在《財富的歸宿──美國現代公益基金會述評》中這樣描述「這是一種義務,而不是恩賜」。

為應對這種壓力,慈善便成為企業與社會、政府形成良好關係的橋樑。企業選擇藉助慈善之力,以獲得更好的企業形象,同時加速企業成長與發展。當然,我們看到更多的企業主動參與慈善事業。《民營企業家公益慈善實踐與思想認識研究報告》指出,民營企業的捐贈動機、行為方式與企業所處生命周期、企業發展水平密切相關,處於發展期的企業經濟動機和政治動機更強,處於成熟期的企業道德動機更強。

由此看來,成熟期企業的社會責任感更強,能夠更為主動地開展慈善活動。微軟公司的比爾?蓋茨、 Facebook創始人馬克?扎克伯格、美的公司的何享健等人均是在企業實現了平穩持續的發展後,開始大力開展慈善事業,為社會發展與進步貢獻力量。

同時,稅收制度會對企業家參與公益慈善活動產生重要影響。在美國,建立基金會、慈善信託或捐助善款都可以獲得稅收減免,政府的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推動了個人尤其是企業家參與慈善公益事業。我國目前的慈善稅收優惠政策逐步完善,形成了有助於推動公益慈善的稅收政策。如企業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均明確對企業和個人的公益慈善捐贈予以稅前扣除。此外,企業進行公益性股權捐贈的,所捐贈股權雖視同為銷售,但銷售收入以歷史成本價格確定,這使得企業公益性股權捐贈不再因為股權捐贈而背負企業所得稅。總之,有關公益慈善捐贈的有關稅制正逐步趨於完善。但是,慈善信託有關的稅收優惠政策暫處於缺位狀態。因此,有關慈善信託稅收優惠的政策,亟待出台。

(作者是京都家族信託法律事務中心律師。)

—END—

(本文詳見於【《家族企業》雜誌2018年9月刊】 未經本刊授權,不得轉載;經本刊授權轉載的,請註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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