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言「反華斬支那」的台灣人居然被這麼判,法官比他更氣人!
一聲嘆息。
台灣一男子曾在島內統派政黨的宣傳車上噴「支那人」「反華斬支那」等字眼,被控損毀罪、恐嚇罪。昨天(10日),台北地方法院判處該男子損毀罪成立,恐嚇罪不成立,比起宣判結果,法官說的一句話更讓人氣憤。
台灣「聯合新聞網」報道截圖
法官到底說了什麼話?一起往下看。
據今天的台灣《聯合報》報道,涉案男子姓鄭,18歲。他因與李承龍、邱晉芛、王雲波所屬的「中華統一促進黨」(下稱統促黨)理念相左,就在2月27日夜裡11時騎著車來到台北市文山區,對李承龍等人所使用的租賃小貨車噴紅漆。
他在車頭噴上「支那人」,又在車側噴上「反華斬支那」字樣。後鄭姓男子被檢方以毀損罪起訴,統促黨成員李承龍又對其加告恐嚇罪。
統促黨曾向台媒公開的遭噴漆的車輛照片。來源:台灣《聯合報》
案件審理中,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毀損罪成立,恐嚇罪不成立,9月10日判處鄭姓男子拘役30日,並處罰金3萬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6700元)。
針對損毀罪,法官認為鄭在宣傳車上噴漆,嚴重影響車子的清潔、美觀,勢必重新烤漆才能使用,而且車子的外型與特定目的的可用性較原本發生顯著的不良改變,因此鄭該當毀損罪。
至於恐嚇罪,法官卻認為鄭用詞雖激烈但主觀上沒有侵犯之意。
法官甚至還聲稱「支那」在台灣人認知上是「CHINA(中國)」的譯音,沒有恐嚇意涵,而「反華斬支那」是表達政治立場,即反對統促黨的理念,當局應該給這種所謂「高度政治性言論」最大限度的維護。
判決下達後,島內網友紛紛表示不認同法官的這一說法。針對其所言「支那」是譯音一事,有網友提及,「支那」是日本人(所用)的音譯,更質疑「反華斬支那」中的「斬」為什麼不是恐嚇。
被判處30天拘役後,鄭姓男子仍可提起上訴。
至於李承龍,有必要再多說幾句。
在此案宣判的當天,李李承龍等4位統促黨成員正在「日台交流協會」台北辦事處潑漆。
李承龍。來源:台灣《聯合報》
李承龍等人的潑漆緣由是,日本右翼組織「慰安婦之真相國民運動組織」幹事藤井實彥日前赴台灣就慰安婦銅像進行「溝通」活動,其本人被曝光在赴台期間用腳踹台南慰安婦銅像。
李承龍等人赴「日台交流協會」潑漆抗議。臉書截圖
後台北地方檢察機構將李等4人帶回,依妨害公務、傷害、公然侮辱等罪嫌偵辦。
在李承龍的潑漆直播貼下,有不少網友為他加油,甚至有人稱讚他是「民族英雄」。
有人認為,檢方、警方搞「多重標準」「自打嘴巴」,並質疑日本人踢慰安婦銅像「不算侮辱」?
執筆:付國豪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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