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每日薦書】《秦漢兒童的世界》

【每日薦書】《秦漢兒童的世界》

原標題:【每日薦書】《秦漢兒童的世界》



【作者】王子今

【出版單位】中華書局


兒童遊戲:成年生活的仿習


未成年人的遊戲不免表現出對他們所熟悉的成年人生產和生活方式的模仿。這種情形對於他們後來的性格養成、行為趣向和職業擇定,都有一定的意義。從社會生活史的全面關注的角度考察這種現象,也會有所發現。


1.少年劉備「羽葆蓋車」志向

前說賈逵「自為兒童,戲弄常設部伍」故事,「祖父習異之,曰:『汝大必為將率。』口授兵法數萬言。」賈習注意到兒童遊戲與「大」即成人之後職業功名的關係。賈逵後來在曹操軍中「與夏侯尚並掌軍計」,魏文帝時代「進封陽里亭侯,加建威將軍」。


《三國志》卷三二《蜀書?先主傳》說到劉備的出身時,也有關於他「少時」故事的記載:先主少孤,與母販履織席為業。舍東南角籬上有桑樹生,高五丈余,遙望見童童如小車蓋,往來者皆怪此樹非凡,或謂當出貴人。先主少時,與宗中諸小兒於樹下戲,言:「吾必當乘此羽葆蓋車。」叔父子敬謂曰:「汝勿妄語,滅吾門也!」年十五,母使行學,與同宗劉德然、遼西公孫瓚俱事故九江太守同郡盧植。


元人郝經《郝氏續後漢書》卷二《昭烈皇帝紀》字句略有不同:「昭烈少孤,與母販履織席為業。舍東南角籬上桑生,髙五丈余,童童如小車蓋。涿人李定曰:『是家當出貴人。』昭烈方幼,與宗中諸兒戲桑下,言:『吾必當乘此羽葆蓋車。』叔父子敬曰:『汝勿妄語,滅吾門也!』年十五,母使行學,與同宗劉徳然、遼西公孫瓚俱事故九江太守同郡盧植。」所謂「涿人李定曰」者,或另有所據。叔父子敬言「汝勿妄語,滅吾門也」,使人聯想到《史記》卷七《項羽本紀》記述項羽故事:「秦始皇帝游會稽,渡浙江,梁與籍俱觀。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妄言,族矣!』」


這裡雖然沒有具體說明劉備與諸小兒遊戲的形式和內容,而「必當乘此」諸語,暗示可能與仿擬豪貴出行有關。


很可能少年劉備「與宗中諸小兒」的遊戲中,曾經視此「高五丈余,遙望見童童如小車蓋」的「非凡」桑樹為「羽葆蓋車」的仿象物。

2.「種樹為戲」與「俎豆之弄」


兒童遊藝形式與後來人生理想、價值取向的關係,在漢代已經受到重視。漢代文獻中可以看到有關上古聖王「兒時」「遊戲」與「及為成人」之後行為實踐與政治成功之重要關係的歷史記憶。司馬遷在《史記》卷四《周本紀》中寫道:


棄為兒時,屹如巨人之志。其遊戲,好種樹麻、菽,麻、菽美。及為成人,遂好耕農,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穡焉,民皆法則之。帝堯聞之,舉棄為農師,天下得其利,有功。


又《史記》卷四七《孔子世家》:孔子為兒嬉戲,常陳俎豆,設禮容。


《北堂書鈔》卷八七、《初學記》卷一三、《淵鑒類涵》卷一六七「陳俎豆」與「施金石」並列。《北堂書鈔》「陳俎豆」條下引《禮記》:「《禮記?曾子問》曰:諸侯祭社稷,俎豆既陳。」《初學記》和《淵鑒類涵》引文作:「《禮記?曾子問》曰:諸侯之祭社稷,俎豆既陳。」《論衡?本性》聯繫「棄」與「孔子」兩事,寫道:

稷為兒,以種樹為戲;孔子能行,以俎豆為弄。石生而堅,蘭生而香。生稟善氣,長大就成,故種樹之戲,為唐司馬;俎豆之弄,為周聖師。


古來聖王和聖人兒時的所謂「種樹為戲」和「俎豆之弄」,對於他們後來「及為成人」、「長大就成」的歷史文化功業,是有重要意義的演習。漢代人的這種意見,也反映了當時社會對於兒童遊戲的一種認識。這種認識涉及到兒童教育問題,對於「兒時」「遊戲」賦予了較多的政治文化寄託,教育史和政治思想史研究者應當予以關注。


八 前言 序言:


引言:秦漢兒童史與秦漢兒童生活史

1932年5月,王稚庵著《中國兒童史》由上海兒童書局初版發行,此書1936年8月再版。這可能是第一種以「中國兒童」為主題的史書出版,有熊希齡題籤,黃一德序。序文寫道:「中國一向有沒有兒童史?現在,王稚庵先生苦心搜集,成此鉅制,中國才有兒童史!」這部書應不足20萬字,形式也相對單一,大概還算不上是「鉅制」。其編製體例,是一部自上古到民國兒童故事的總集。民國亦有孫文、陳英士、陸宗桂、秋瑾女士、朱執信、蔡公時、譚延闓、蔡鍔、趙聲、胡景翼、徐錫麟、廖仲愷、孫岳、黃興、熊承基、溫生才、宋教仁、張紹曾等列入。書前有曾澤的題詞:「誰看好模樣,誰學好模樣,誰做好模樣,這就是好模樣的人!」看來,這是一部模範兒童事迹綜錄。全書4輯:第1輯「智編」(1.幹才類;2.辯才類;3.謀略類);第2輯「智編續」(4.學術類;5.聰慧類;6.神童類);第3輯「仁編」(1.孝親類;2.敬長類;3.廉潔類;4.博愛類);第4輯「勇編」(1.氣概類;2.果決類;3.技術類;4.武功類;5.勤學類)。作者《自序》寫道:「為了兒童們不能不受教育,為了兒童們不能不有良好的環境,所以發生了這部《中國兒童史》編輯的動機。」「本書記述中國歷代的兒童,不分性別,惟十六歲以內為限。」各類「好模樣」兒童總計1018人。據黃一德《序》,「這部《中國兒童史》的功效,至少有下面幾種:(一)供一般教師歷史的參考;(二)供教師和家長對兒童講述……;(三)對兒童講抽象的名詞,如:學術、謀略、氣概、廉潔、果決……等,有的雖能瞭解幾分,有的簡直要莫名所以。教師可以借這部書,對兒童引證一二,作為示例和示範的說明;兒童讀了這部書,就能『哦!廉潔是如此的!我們應該有此廉潔;哦!氣概是如此的,我們應該有此氣概;……』的充分了解,和效法。」看來,這還並不是我們期待的有充分學術意義的「兒童史」。關於這本書的風格,我們可以舉示第一輯「智編」1.幹才類中秦甘羅一條:「甘羅,秦人,年紀十二歲,在呂不韋的門下做事。那時候,秦王想叫張唐到燕國去,張唐不肯去,甘羅就去見張唐,說以利害,張唐才肯去。秦王聽到這個消息,深知道甘羅是有才幹的,就叫他到趙國去。他奉了命令,先叫人到趙國去宣揚他的才幹,趙王驚為神童,佩服萬分。後來甘羅到趙國了,趙王親自到郊外去迎接他,並且割讓自己五個城的地方給秦國。甘羅回來複命,秦王大喜,封他為上卿,沒有多少時候,就請他做宰相。」力求「適合兒童閱讀」的「採用語體」的故事表述,未能與歷史記載十分切合。又如列入漢代的「黃崇嘏女士」的事迹:「黃崇嘏女士,是臨邛人。她家中一時不小心,失了火,延燒了鄰居,她父親駭跑了。她才十四歲,就改扮男妝。縣裡的差役把她拿住了,送到四川成都府里去問罪。……」「黃崇嘏」事迹見於《說郛》卷一七下《玉溪編事》「參軍」條,清人編入《十國春秋》卷四五《前蜀十一》。黃崇嘏與唐「女校書」薛濤、宋「女進士」林妙玉並稱,其生活時代,在五代十國。以為漢代人,是作者王稚庵的錯誤。


其實,將才智出眾的兒童事迹集中編列,《北堂書鈔》卷七《帝王部七》的「幼智」與卷二五《后妃部三》的「早慧」已有先例。《太平御覽》卷三八四《人事部二五》「幼智(上)」和卷三八五《人事部二六》「幼智(下)」對於相關古事的輯錄則涉及更為寬展的社會層面,不限於「帝」「後」。而後來的類書,如《淵鑒類函》卷四八《帝王部九》「幼智」條,卷五七《后妃部一》「早慧」條,又回復到《北堂書鈔》格局。然而卷二七七《人部三十六》「聰敏」條引魏劉劭《人物誌》:「夫幼智之人,材智精達,然其在童髦皆有端緒。」是並沒有階級等級區分的。不過,中國傳統文獻中確實沒有「沒有兒童史」,沒有「記述中國歷代的兒童」的專門著作。兒童史或者兒童生活史應當包括的除了「幼智」「早慧」之外的豐富內容,散見於汗牛充棟的古代文獻中,未能受到重視,予以發現搜輯、歸納分析,使得我們認識中國歷史與中國文化,關閉了一扇本來可以望見生動情景的視窗。


中國兒童史或者中國兒童生活史的學術起步,應當說比較晚。在中國家庭史、中國教育史、中國醫學史、中國風俗史等研究專題的成果中均可見兒童史的片段。而專門的兒童史或者兒童生活史學術論著的面世,應以熊秉真的《幼幼——傳統中國的襁褓之道》(1995年)、《安恙:近世中國兒童的疾病與健康》(1999)、《童年憶往:中國孩子的歷史》(2000年)等作為顯著標志。


熊秉真在《童年憶往:中國孩子的歷史》的「代結語」中寫道,「胡適曾援引一位友人之說:『你要看一個國家的文明,只消考察三件事:一、看他們怎樣待小孩子?二、看他們怎樣待女人?三、看他們怎樣利用閑暇的時間。』類似的發言,代表了近代之初,受了西方文化洗禮的中國知識份子,帶著一份啟蒙者的姿態,提醒民初國人,切不可因了對待兒童態度動作上的粗暴失禮,而暴露出自己文化上的野蠻,道德上的低劣。」 「怎樣待小孩子」,是民族文明的一種表態。而小孩子的精神狀貌,也體現了民族文明的形象。


魯迅雜文《從孩子的照相說起》說到有些人分辨中國和日本的小孩子的方法:「溫文爾雅,不大言笑,不大動彈的,是中國孩子;健壯活潑,不怕生人,大叫大跳的,是日本孩子。」魯迅又談到自己的孩子,「然而奇怪,我曾在日本的照相館裡給他照過一張相,滿臉頑皮,也真像日本孩子;後來又在中國的照相館裡照了一張相,相類的衣服,然而面貌很拘謹,馴良,是一個道地的中國孩子了。」魯迅分析,「這不同的大原因,是在照相師的。」他所指示的姿勢以及攝取他以為最好的一剎那的相貌,兩國的照相師是不同的。在他的《上海的兒童》一文中,又可以看到「軒昂活潑地玩著走著的外國孩子」與「精神萎靡,被別人壓得像影子一樣,不能醒目了」的「中國的兒童」的對比。魯迅說:「現在總算中國也有印給兒童看的畫本了,其中的主角自然是兒童,然而畫中人物,大抵倘不是帶著橫暴冥頑的氣味,甚而至於流氓模樣的,過度的惡作劇的頑童,就是鉤頭聳背,低眉順眼,一副死板板的臉相的所謂『好孩子』。這雖然由於畫家本領的欠缺,但也是取兒童為範本的,而從此又以作供給兒童仿效的範本。我們試一看別國的兒童畫吧,英國沉著,德國粗豪,俄國雄厚,法國漂亮,日本聰明,都沒有一點中國似的衰憊的氣象。觀民風不但可以由詩文,也可以由圖畫,而且可以由不為人們所重的兒童畫的。」魯迅指出,「頑劣,鈍滯,都足以使人沒落,滅亡。童年的情形,便是將來的命運。」由這樣的思路,通過兒童的生活情狀與精神風貌考察,理解中國文化的「氣象」和中國歷史的「命運」,也許是有益的。


兒童的生活境遇,社會對於兒童的態度,是體現社會文明程度的指標之一。兒童的生存權利能否得到保障,他們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得以溫飽,他們中有多大的比例能夠獲得受教育的機會,他們承負著怎樣的生產和生活的壓力,都是考察社會生活史時應當關注的重要的問題。研究兒童的生活,可以通過一個特殊的觀察視角,更真實地了解當時社會關係的原生形態。由此將有助於對於當時社會生活情狀的全面理解,對於當時社會文化風格的具體說明。


作為未成年人的少年兒童,是建設未來社會的預備力量。他們的心理,他們的願望,他們的素質,他們的能力,他們的文化性格,他們的審美情趣,他們的價值判斷,他們的社會責任心,在某種意義上預先規定了社會演化的方向,將顯著影響社會演化的進程。研究這部分社會人群的生活,對於跨越代際的較長時段的社會歷史考察,對於社會發展的大趨勢的考察,也是有意義的。


秦漢時期在中國古代歷史中有特殊的地位。在這一歷史階段,大一統專制主義政體得以創建並初步鞏固,秦漢社會結構和文化形態對於後世也都有顯著的影響。了解秦漢時期未成年人的生活形式,對於認識此後中國歷代社會生活的相關內容,都會有啟示的意義。


兒童期是人生極其重要的階段。兒童是絕大多數家庭的基本成分,又是整個社會的基本成分。兒童生活的形式和內容對他們的人生軌跡有重要的影響。因而兒童的生活情狀是我們研究社會史不能不予以認真注視的考察對象。通過對秦漢時期兒童生活的考察,有助於更為全面、更為真切地認識秦漢家庭生活和秦漢社會生活。秦漢社會的總體面貌,也可以因此更加清晰。


在秦漢人的意識中,已經注意未成年人的年齡段區分。《釋名?釋長幼》說,「人始生曰『嬰兒』。」「兒始能行曰『孺子』。」「七年曰『悼』。」「毀齒曰『齔』。」「幼,少也。」關於「童」,又有這樣的解釋:


十五曰「童」。牛羊之無角曰「童」。山無草木亦曰「童」。言未巾冠似之也。女子之未筓者亦稱之也。


從「十五曰『童』」的說法看,當時兒童階段的年齡界定似乎與現今有所不同。《說文?人部》也說:「僮,未冠也。」


《禮記?曲禮上》:「人生十年曰『幼』,學。二十『弱』,冠。」《禮記?內則》:「成童舞《象》。」鄭玄註:「『成童』,十五以上。」《白虎通義?辟雍》也說到「十五成童」。有學者於是說,「『幼』的年齡在10至15歲之間,『童』亦稱『成童』,年齡在15至行冠禮(20歲)之間。」「漢代『童』的概念與今天的『兒童』概念不同,因此,張既『年十六,為郡小吏』,仍被人稱為『兒童』、『童婚小兒』。」這樣的認識是大致可以成立的:「漢代的嬰兒、孺子、悼、幼或幼童諸階段相當於現代意義上的兒童時期,童或成童相當於青少年時期。」也許,以秦漢文獻所見「童」即「未巾冠」、「未筓」階段概括「未成年」,是大體適宜的。


由於秦漢文獻遺存對於「童」的概念有時不易明確現今習慣語言所謂「少年」和「兒童」的區分,本書在討論秦漢兒童生活時使用這些資料,可能會在個別情況下超出「今天的『兒童』概念」。不過,即使如此,也不至於逾溢「未成年人」這一社會層次。這是需要說明的。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財經雜誌評論 的精彩文章:

《娜塔莎之舞:俄羅斯文化史》
《英國進步主義思想:社會改革的興起》

TAG:財經雜誌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