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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兩代多奇裝異服 貴族以穿乞丐裝為時尚

原標題:明清兩代多奇裝異服 貴族以穿乞丐裝為時尚


在中國歷史上,伴隨每一個王朝的建立,都會有一套固定的程序化的服飾制度。香港文匯報今日刊文稱,這種制度不但為禮教所維護,而且植根於人們的內心深處,不敢輕易逾越。然而隨著社會風尚的變化,尤其是當一個王朝的控制力日漸減弱的時候,人們對服飾求新求異就會成為一種必然,從而引起正統人士的不滿,謂之「服妖」,甚至以為是亡國之兆。明清兩代就是顯例。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推翻蒙元舊制是其要務,其中就包含了衣冠制度。


洪武初,朱元璋主要從面料、樣式、尺寸、顏色四個方面,確立了明代服飾制度。這套服飾制度的中心內容是貴賤有別,服飾有等,不同階級不同等次的人,都只能享用本等級的服飾,不能混同,更不能僭越。如明法典規定,只有王公貴族、官員,才能使用錦繡、綾史等服飾面料,庶民則只能用綢、素紗,至於商人,因為位居四民之末,是朱元璋要大力抑制的對象,更是連綢、紗都不準使用,只能用絹和布了。服飾等級制度可不是說說好玩的。整個洪武年間,朱元璋屢次申述服飾禁例,一旦有人違犯,就會受到嚴厲制裁。當時有百姓不許穿靴的禁令,有三十八位南京市民就因為違反了這條禁令都被充軍了。


這樣嚴格的服飾等級制度,契合朱元璋的小農經濟觀念,也部分寄託著「崇儉去奢」、端正風俗的理想。但服飾的單調呆板,畢竟遮蔽了服飾原本具有的審美功能,尤其是社會總在不斷發展,人們在穿著打扮上的個性化、美學化追求很難被一紙禁令所嚇倒。明中葉以後,商品經濟發展很快,城市更加繁榮,王陽明的心學等所謂「異端邪說」也漸入人心,這些都為人們的物質生活改善,特別是在服飾上衝破傳統等級鎖鏈打下了基礎。一時間,在江南的一些城市裡,各種服飾爭奇鬥豔,而發展到極端,就是「服妖」的出現。曾有一位閑居的官員進了一趟城,發現滿街的生員秀才其裝束全是紅絲束髮,嘴唇塗著紅色的脂膏,臉上抹著白粉,還點綴著胭脂,身穿紅紫顏色的衣服,外披內衣,一身盛妝,宛如麗人,這位滿腦子正統思想的官員不禁感慨萬千,改宋詩一首曰:「昨日到城郭,歸來淚滿襟。遍身女衣者,儘是讀書人。」


其實這位官員的慨嘆是多餘的。「服妖」的出現,與其說是對傳統的反叛,毋寧凸顯了城市繁榮之後的商業社會的一種特質。


如果說明代「服妖」的特徵是求麗鬥豔,其推動者是市井小民,那麼清代的「服妖」則恰好相反,變成以「寒乞」為時尚,而其推動者則是貴胄子弟。近人李孟符著《春冰室野乘》記載,自光緒中葉以來,京城的王公貴族「皆好作乞丐裝」。他親眼見到一個少年「面黧黑,袒裼赤足,僅著一犢鼻褲,長不及膝,穢黑破碎,幾不能蔽其私。腳躡草履,破舊亦如之」,可是其侍從竟有「戴三品冠者」,後來洗了一把臉,又顯出「白如冠玉」,原來此人居然是某王府的貝勒,著的是煤灰塗面的「時世妝」。李孟符向朋友打聽,這才知道這種以寒乞為時髦的「時世妝」已在京城貴人中廣為流行。後來身經庚子之亂的李孟符不禁感嘆,這種「服妖」實為神州陸沉之預兆。



明清兩代「服妖」風尚各異,實質則一,均為人們對服裝求新求異心理的一種反映。按照中國傳統觀念,衣冠關係人倫風俗,所以要設置種種條條框框加以限制,但所謂物極必反,限制得越厲害,反彈得越激烈,「服妖」何嘗不是如此?如果將服飾的功能看得簡單一些,對下民的穿著打扮輕易不去干預,又哪裡會有「服妖」的市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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