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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寶璽管理制度略談

明代負責管理寶璽的是:尚寶司、尚寶監、司寶女官。我來跟大家聊一聊這三個部門。


尚寶司

《萬曆大明會典》記載:「國初設符璽郎,秩正七品。後置尚寶司,升正三品衙門,設卿、少卿、丞,職專寶璽、符牌等事。洪武元年,改正五品衙門。」 尚寶司的職責主要是「掌寶璽、符牌、印章,而辨其所用。」另外,在重大禮儀活動的時候,捧寶隨侍於皇帝左右。

尚寶司在明代中央政府機構設置中並不是一個很大的衙門,僅設尚寶卿1人,少卿1人,司丞3人。但明代諸帝對尚寶司官十分重視,把他們看作是自已的親信。明太祖洪武皇帝曾特製《尚寶卿誥》說:「寶乃乾符也。昔列聖握而統寰宇,故為神器,特謹以示信。然非忠勤無偽之土,安可職於尚寶者耶?今命爾某為朕尚寶某官,爾當宵晝慎恭,使事密而隱,機潛而發,方可周旋於左右,爾其敬哉!」在官員眼中,尚寶司也是炙手可熱的「小九卿」之一,備受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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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人仿刻的明代玉璽印文


尚寶監

尚寶監屬於宦官組織,它的設立,幾乎與尚寶司同時。尚寶監的執掌,主要是寶璽、敕符、將軍印信。凡是尚寶司所領用的御寶全部囊括其中。宮中庫藏鎖用的「御前之寶」、御藥房用的「御葯謹封」、敕命遠出時封黃紙封套的「冊符出驗四方之寶」以及其他不常用的寶璽。

尚寶司和尚寶監並不具體參與寶璽的保存,而是對用寶的細節負責。

明代寶璽管理制度略談


司寶女官

為了保證國家寶璽的絕對安全,明代在內宮還設有司寶女官,負責保存收貯寶璽印信。應該說,司寶女官才是真正的寶璽保存者。尚寶女官不參與用寶過程,只據聖旨要求把寶璽提供給尚寶監而已。

司寶女官設於明初。經過洪武年間的幾次改革,最後的編製是:司寶2人正六品,典寶2人正七品,掌寶2人正八品,女史4人。負責收存保管御寶、符契、圖籍。即使永樂以後,女官之職事移歸宦官的時候,也沒有裁除,直至明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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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麗穎在《陸貞傳奇》中的飾演的女官

三部門運作流程

孫承澤《天府廣記》中這樣概括:「明之各寶皆內尚寶監、女官掌之,遇用寶則尚寶司以揭帖赴尚寶監,尚寶監請旨,然後赴內司領取。」三者相互制約,這是明代御寶制度最有特色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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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年間聖旨

作為橋樑,尚寶監太監擔負著尚寶司與司寶女官、尚寶司與皇帝之間的溝通任務。因為:作為內宮女史,司寶女官是不能與外朝的尚寶司官員直接接觸的。要想使御寶由女官保管場所到負責使用的尚寶司官手中,這中間必須經過可以和這兩種人都能接觸的宦官的傳遞。尚寶監恰好完成了這一使命。同時,用寶是經常的事。除了常朝時尚寶司官員可以在御前直接奏請用寶外,遇有急務或偶發事件需用御寶,尚寶司官員請寶的摺奏便不能親自入禁宮送到皇帝面前了,而是要經過尚寶監太監的傳遞,得旨後再親自赴司寶女官處取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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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年間聖旨

作為監視機構,尚寶監要參與尚寶司的一切用寶過程。每當用寶時,尚寶司將揭帖送給尚寶監,由尚寶監請旨後再到內司領取御寶鈐用。各衙門的勘合底薄、御寶的使用底薄都要經過尚寶監繳進。可以說尚寶司的每一步行動,包括請寶、用寶、捧寶、隨寶、洗寶、繳寶,無不在尚寶監的監視之中,形成了二者相互制約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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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年間聖旨

由上可知,明代統治者對國寶的掌管是相當嚴格的。尚寶司、尚寶監雙重用寶制度實不失為一種有效的防止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措施。但是問題也就隨之出現。如果雙方力量均衡,互為犄角,那麼這種效力的發生自不待言。可如果一旦一方勢力過強,壟斷用寶大權,使另一方成為附庸,那麼這種制約機制就會由積極而為消極,免不了禍由此起。實際上,明朝中後期由於宦官勢力的不斷膨脹,這種現象在尚寶司和尚寶監之間最終還是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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