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這種事,對女人和男人哪個傷害更大?
相見情已深,未語可知心。如果你不小心被愛情辜負,那就勇敢說出來,縱然愛情遠了,明一悅讀的友情依然支持你!
明一悅讀:你好。我今年34歲,跟老婆結婚6年,兩個月前還是離了……她比我小3歲,戀愛時有些任性,我全忍了,結果婚後更加任性,總是逼我做不喜歡的事,比如換工作。她總說我賺得少,逼著我把工廠的活兒辭了,去做什麼業務員。當業務員掙得更少時,又唆使我去跑保險,還發動各路親戚來買保險,她感覺為了賺錢可以不顧一切,但我覺得太沒臉了,為這事我們一直吵……後來是生孩子的問題,她有個原則「不攢夠30萬,絕不生孩子」,當真拖了6年,有兩次懷了還背著我打掉,傷了我心,我提出了離婚,她還罵我窩囊廢……去年一年,我們在爭吵中度過,飯不做,衣不洗,每次開口說話都是跟我要錢,後來風傳她在打麻將時跟一個有錢男人勾搭上了,是她堅決要離婚的,我沒有反對,第一時間答應了,因為這個家已經感覺不到溫暖……本以為離婚以後,自己能過得輕鬆點,兩個月過去了,我心裡依然不舒服,很痛苦,回家連個爭吵的人都沒有,我突然記起了她的好,朋友罵我「苦沒吃夠」,可我真的很痛苦,更痛苦的是昨天我看到前妻跟別的男人在一起了,感覺她過得比我好,離婚這種事,是不是受傷害的只有男人?
明一悅讀:離婚這種事,對女人和男人哪個傷害更大?誰付出得多,誰最不甘心,誰承受的傷害就最大。通過你的描述可以看出,你們的這樁婚姻里,妻子一直是強勢方,要求你換工作,要求你賺錢,要求攢夠30萬再生孩子,甚至在自己出軌後再來要求你離婚。每一次的要求都是對你傷害的升級,而你每一次的掙扎都讓自己的痛苦多了一分。離婚前,你付出最多。離婚後,你又不甘心對方過得比你好。所以說,你才是這樁離婚事件中受傷最深的那個人。明一悅讀建議:既然緣分已了,再無夫妻情分,那就放下吧,好女人多的是,找一個值得愛的去相守,離婚了,相互不再有牽扯,離婚了,收拾好心情重新再出發,做一個勇敢的男人吧。


※離婚以後,該不該把孩子的姓改成自己的?
※男人不喜歡去丈母娘家,通常是以下三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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