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二人在一起多久可以住在一起?這些男女的內心想法很一致
編者按:
如今並不是一個「談性色變」的年代,越來越多人都能夠用一種比較理性的觀點和態度去看待這件事情,無論是長輩們還是年輕人們,好像都越來越能夠接受情侶雙方婚前住在一起。
在戀愛中有很多有意思的周期。
情侶從互不相識,到相互認識並逐漸了解,再到戀愛1個月的時間,就足以化解掉許多尷尬;而在一起3個月時間左右,就能夠做到無話不談;戀愛半年正處於熱戀期,分不開彼此。
3年之內還會每天膩歪,但過了3年,就處於一種危機。
這種危機可以稱之為「前婚姻危機」,雖然你們還沒有結婚,但在一起的感覺,就如同結婚之後的樣子,平淡、習慣,甚至還會有爭吵,感覺到勞累。
大多數情侶都要走的一步就是「住在一起,並且發生關係」;那麼對於情侶們來說,在一起多久之後覺得可以同居並且發生關係呢?
下面是與一些男女讀者們交流之後,他們說出了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
一、「只要感情深,心裡感覺到足夠的愛,哪怕一個月也可以同居」
1、@讀者孫女士,24歲,戀愛中。
和男朋友戀愛半年多,差不多3個多月的時候,我們倆就住在了一起;現在公司距離不算遠,所以就一起合租了一個房子,一室一廳。
感覺就像是提前感受了一下婚姻生活了吧,畢業1年多,現在我們兩個在努力賺錢攢錢,然後下一步打算買房子。
為了我們的幸福生活,現在就算是提前感受一把婚姻吧,只要感情到位了,什麼時候同居都可以啊。
2、@讀者杜女士,25歲,單身。
我這個人算是敢愛敢恨的角色吧,特別喜歡看金庸的書,感覺我就像是《倚天屠龍記》裡面的趙敏,遇見了自己喜歡的男生,無論如何都要得到他。
不愛了就勇敢地放手,誰也不要糾纏對方。
至於同居,發生關係,這在我看來好像是很多情侶們都能夠接受的事情吧?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啊,只要做好保護措施,一切都沒有問題。
二、「只要她願意,我就願意;她不願意,我也不會勉強她」
3、@讀者劉先生,26歲,已訂婚。
戀愛4年,從大學到參加工作,如今終於修成正果。
從戀愛前3年不敢告訴她爸媽,到如今我們都見了雙方父母,而且都比較滿意,明年結婚,現在已經買了房子準備裝修。
一切都來得順其自然,我和未婚妻戀愛第三年才開始同居;引起之前她總是對我們兩個人的感情不自信,但慢慢相處之後,都認定了彼此就是那個正確的人,也都是奔著結婚的目標去的。
所以,現在我們倆相處很好,打算一邊結婚,一邊造孩子~
4、@讀者馬先生,24歲,單身。
對於一個男人來說,應該做到的就是務必善良;既然姑娘願意跟你在一起,那麼就得做到負責,既然同居了,發生關係了,那就努力對她負責,除非對方不願意讓你負責。
和前女友分開,就是因為她說不愛我了,對我沒有感情了;而那個時候,我們已經同居了一個月。
很難過,覺得自己受到了欺騙;但是後來想一想,心裡就不鑽牛角尖了,也許離開我之後,她能夠過得更好吧。
今日禪悟:
同居、發生關係,並不是戀愛必須經歷的道路;有些情侶們喜歡點到為止,享受柏拉圖式的純愛;但也有一些情侶認為,愛與性不分彼此,只要相愛,就願意付出一切。
你們覺得,兩個人在一起多久,才能夠同居並且發生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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