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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強迫症的個人宗教

轉自:詩歌

哲學園鳴謝

弗洛伊德:強迫症的個人宗教

弗洛伊德:關於兒童性啟蒙的一封信

強迫症的個人宗教

文/弗洛伊德

神經症患者身上的強迫行為和宗教信仰者所表達出的虔誠之間有很大的相似性。「儀式(ceremonial)」這個詞已經被用於描述某些強迫行為了,足以證明這一點。

有強迫行為或儀式的人,要麼是有強迫思維,要麼是強迫觀念,或強迫衝動,以及類似的。這些在一個臨床實體那裡,統稱強迫神經症。當然我們不應該僅從疾病的名字來推斷疾病的特徵;並且,嚴格來說,其他類型的精神病態同樣有權利擁有我們所說的「強迫性的」特徵。

神經症的儀式堅持對日常的行為作出一個小的調整、小的補充、規定、安排,而這些行為的進行方式通常總是相同的或是經過精心的改變。這些行為給我們的印象通常是形式性的,對我們而言毫無意義的。患者們既不能適應病態,也不能拋棄它,因為對儀式的稍稍偏離就伴隨著難以忍受的焦慮,這就會促使他們把省略的步驟補上。同儀式行為本身同樣瑣碎的是被儀式行為所鋪墊的時機/時刻(occasions)和活動,這些時機/時刻和活動被儀式修飾了,妨礙了,在某程度上被延遲了。儀式的進行可通過一系列不成文的法律來描述。例如,上床睡覺的儀式:椅子必須擺在床邊的某個位置;衣服疊好以特定的順序放在上面;毯子的末端要折好,床單在它下面平平的伸展開;枕頭以這樣那樣的方式擺好,主體自身的身體必須躺在一個精確的固定位置。只有在這一切完成之後他才能睡覺。因此,在輕微的案例中,儀式似乎是日常的合理的那些固定程序的誇大;但是儀式執行時的責任感以及對其忽視時所產生的焦慮,使儀式被印上了「神聖行為」的烙印。任何的對儀式執行的阻礙都是難以忍受的,並且在它的執行過程中,其它人的存在幾乎都被忽視了。

從強迫行為這一次的廣義上而言,任何行為如果被一些小小的添加所複雜化,或是通過停止和重複被賦予了一種節奏性特徵,都可能變成強迫行為。我們最好不要期待能在「儀式」和「強迫行為」之間找到一個明顯的區分。除了儀式和強迫行為外,禁止和妨礙(abulias)也是強迫神經症的內容;事實上,這兩種是在維持強迫行為的進行,因為對於病人來說,一些事情是完全禁止的,而其它的事情只能順從於一個規定的儀式。

很明顯,義務和禁止(必須做某事,必須不做某事),是主體自己的獨立的活動,並且很長時間內並不影響他的社會行為。這種疾病的患者通常能把他們的疾病看成是一種私事而且掩蓋很多年。許多患者的掩蓋是很容易的,因為他們有足夠的能力去滿足日常義務。

在神經症的儀式和宗教的神聖行為之間很容易找到相似點:如忽視它們所帶來的內疚意識,如它們與其它行為的完全隔離(如對產生干擾的東西的禁止),如執行它們時對每一細節的認真。但是不同之處也很明顯,其中一些甚至明顯到對它們的比較簡直是種褻瀆:神經症性的儀式行為是有很大個體性及多樣化的,而宗教儀式(如祈禱,朝向東方等)都是模式化的,神經症的個人化特點與宗教的公眾性是相對立的,除此之外,宗教儀式中的那些小細節事實上充滿了重要性和象徵性,而那些神經症性的細節則看起來愚蠢、無意義。強迫症表現為一種歪曲的,半喜劇半悲劇的私人的宗教。但是,精確的說,強迫神經症和宗教儀式之間最大的不同在於,通過精神分析技術探索的幫助,當一個人獲悉了強迫行為的真正意義之後,它便會消失。在這個探索過程中,強迫行為那些愚蠢無意義的表現漸漸淡化不再被注意,之所以有這種表現的原因也得到了解釋。我們會發現強迫行為在每個細節上都是有特定意義的,它們使那些仍在起作用的過往經驗以及那些被情感所投注的想法得到表達。它們(強迫行為)通過兩種途徑完成這個過程,要麼是直接地,與經驗相關的表徵,要麼是通過象徵性的表徵;所以通常強迫行為可以被歷史性地或象徵性的詮釋。

舉些例子來闡述我的觀點。熟知精神分析的人不難發現在強迫行為和儀式中,被代表的東西是源於病人的最私密的,更大程度上是性的經驗。

(a)我觀察的一個小女孩,出於這樣一種強制之下,她洗刷完後不把水倒掉,用水繼續洗盆。這種儀式的意義在一個諺語中是這樣表達的:「在找到乾淨的水之前不要潑掉髒水」。她的行為是要給他最愛的姐姐一個警告:警告她在和一個更好的男人確立關係之前,不要同那個令她感到不滿的丈夫離婚。

(b)一個與丈夫分開生活的女人受到一種強制的控制,吃東西時會把最好的那部分留下:例如,只吃烤肉邊緣。這种放棄可以通過追溯它產生的時刻而得到解釋。它產生於拒絕與丈夫的婚姻那刻——也就是說,在她放棄了最好的東西之後。

(c)同樣是b案例的那個病人,她只能坐在一張特定的椅子上,並且站起來的時候很困難。去思考到她婚姻生活的一些細節,可以看到,椅子象徵了那個她仍舊對其忠貞的丈夫。在這句話中,她理解了她的強制。「一個人對於他曾經把自己安放於之上的任何東西(丈夫,椅子),都是很難與其分開的」。

(e)她開始的另一個強制——在花掉每一張錢之前,記下它的編號——也可以被歷史性的解釋。那段時期,她仍舊在打算,如果她找到一個更值得信賴的男人,便離開丈夫,她接受了一個在酒吧碰到的男人的求愛,但是她懷疑他是否是嚴肅認真的。一天她找他換零錢,他為她把那個面額很大的硬幣換開了,並殷勤地說他永遠不會花掉它,因為是從她的手中遞過來的。在以後的約會中,她經常想要請他給她看看那個硬幣,以便證明他當初說的話都是可信賴的。但是她還忍住了,因為她知道相同面額的兩枚硬幣之間是無法作區分的。所以她的疑慮仍舊沒解決,並導致了她記錄每張錢的編號這個強制(紙錢是有編碼的),這樣她就可以把這張錢和其它所有相同面額的錢做區分。

以上例子恰好解釋了我的一個觀點:在強迫行為中,每件事都有其意義,都能被解釋。嚴格來說,儀式也是如此,只是對於它的解釋要在特定(宗教)情境下。

病人在並不理解其意義或不理解主要意義的情況下,執行著強制。由於精神分析治療的作用,病人開始意識到強迫行為的意義和動機。強迫行為服務於表達無意識的動機和觀念,這個事實非常重要。同樣那些宗教信仰者,他們雖很虔誠,但也不會考慮自己在儀式中所做一切的意義,雖然科學家和神父們對儀式的意義很了解。

我們或許可以說,那些強制和禁止行為的患者表現得好像被一種羞愧感所控制,然而他對此一無所知,所以可稱其為一種無意識的羞愧感。這種羞愧感在某些早期的精神事件中找到了其源泉。它經常被一些誘惑(temptation)所激活,這些誘惑是當下的一些刺激所引發的。此外這種無意識的罪惡感會誘發一種潛在的預期焦慮,一種對不幸的預期。當儀式首次形成的時候,病人始終意識到他必須這樣做,不然一些不幸就會發生。

強迫症的無意識的罪惡感的功能的表現,可以在那些虔誠的人哪裡看到,那些人們每天進行的並非一般任務強迫行為(如祈禱、懇求等),似乎有一種防禦和保護的功能價值。

關於強迫症的更深層的機制,它總是一個對於本能衝動(性衝動的一部分)的壓制,這種本能衝動存在於主體的構造中並允許在童年期得到一個表達,並且後來屈從於壓制。導致強迫症的壓制的過程必須被看成是一種部分成功並逐漸宣告失敗的過程。儀式和強迫行為部分的是作為一種抵制誘惑的防禦,部分的是對抗預期不幸的保護性措施。用保護的方式來抵制誘惑很快被認為是不充分的,然後,禁止開始起作用,目的在於使得主體遠離形成誘惑的情境。儀式代表了一些條件,在這些條件下,沒有被完全禁止的東西就會被允許。就像教堂的婚禮儀式對信仰者來說意味著一種對性享樂的認可,而這種性享樂在無婚姻的前提下有罪的。強迫症的表現(它的癥狀,包括強迫行為)滿足了一個條件,這個條件是對內心相衝突的各種力量的妥協。所以說它常常會產生一些它旨在禁止的快樂;它不僅是對衝動的壓抑,更是它所壓抑的那些衝動的代表。

強迫症的儀式通常與日常生活中的小事相關,通常有一些嚴格而愚蠢的規則。只有通過「移置」這個首先在夢的構造中被我發現的精神裝置,才能對臨床中強迫症的這個明顯特徵加以理解。移置在上文舉的例子中就存在。一些重要的事物被一些小的事物替代了,如從丈夫到椅子。臨床中也要從小的事物找尋其真正的重要意義。

由於這些相似性和類比,我們或許可以冒險地把強迫症看成是宗教形成的病理性的部分,把神經症看成是種個人的宗教,宗教是一種普遍性的強迫症。最主要的相似性存在於對衝動活動的潛在放棄,而且主要的不同存在於這些衝動的特性,在神經症中,僅僅是那些根本上性慾的衝動,他們發自於一些具有自我性質的資源。

對這些衝動放棄的過程,似乎是人類文化發展的根本之一。對這些衝動的壓抑部分受到了宗教的影響,宗教要求個體為了上帝犧牲他的衝動性的快樂。


兒童的性啟蒙

——致M.福斯特的公開信

文/弗洛伊德

親愛的先生:

當您要求我對兒童性啟蒙問題發表意見時,我相信您所希望的是得到一個醫生的獨立見解,是他利用行醫實踐對這一問題作出的專門研究,而不是像有些學術論文那樣,僅僅讀過幾篇論述這個問題的論文,便會產生出自己的所謂「看法」。我清楚地明白,您對我科學研究的每一個進展,都十分關心。您並不像我的許多同事那樣,只是因為我把性生活中的某些糾結和「心理一性」構成看成是導致一般性心理變態的重要原因,就拒絕聽取我的意見。我非常高興地看到,貴刊最近對拙著《性學三論》(在本書中我詳細地描述了性本能的構成,以及性本能在為完成其性的功能的發展過程中所受到的種種干擾)作出了充分地肯定和好評。下面我要回答的問題是,該不該讓兒童知道一些有關性生活的真正情況和懂得一些性的基本知識。假如可以這樣做,應該在多大年齡和以什麼樣的方式為最好。我覺得,在討論這些問題之前,應該首先提出我自己的看法。我感到,對上面的第二個和第三個問題作出回答是完全有必要的,但令我感到迷惑的是,上述第一個問題何以會引起如此大的爭論。我們究竟有什麼必要對兒童和年輕人隱瞞人類性生活的知識呢?是不是因為害怕這樣做會在他們尚未成熟之前,就會喚起他們對此類問題的興趣?是不是想通過隱瞞事件的真相來阻礙他們性本能的發展,一直等到他們自己發現文明社會所能允許的那種唯一的發泄方式?人們是否會覺得兒童如果不接受外在影響的刺激,他們自己永遠不會想到去詢問、理解和認識那謎一般的性生活真實情況?人們是否真地想讓他們相信凡是與性有關的東西都是卑鄙可惡的,所以老師和父母才儘力不讓他們知道這些事情?

我的確是無法知道,在上面列舉的種種原因中,究竟哪個是人們習慣於向兒童隱瞞性生活真相的根源。我唯一能知道的是,上述種種理由統統都是愚蠢可笑的,我甚至感到,如果對它們作出認真批駁就等於是抬高了它們。但我仍記得,在偉大的思想家和人類的朋友莫爾塔都利(multatuli)的一封信中,曾有過以下幾行字,恰好可作為上面所說問題的最好的回答。他在信中這樣寫道:

「在我的心目中,某些事情實在是太神秘莫測了。使兒童的幻想保持純潔本來是一件好事,但這種純潔卻不等於無知。相反,如果向一個男孩或一個女孩隱瞞一件事情,就會引起他們更大的懷疑,好奇心會讓人們更急於去窺探一件事情。如果這件事被公佈於世人,而且談論時不帶大驚小怪的表情,它就不會喚起那麼大的興趣。如果這種無知狀況會一直維持下去,兒童或許會安於現狀,但這是不可能的。一個兒童總是要同別的兒童接觸,讀書也會引起他對這件事情的思索,再加上父母總是對這件他認為是神秘莫測的事情擺出一副鄭重其事的樣子,似乎碰也碰不得,就會使兒童更想打破砂鍋問到底。如果兒童對這件事情稍微知道一些,並且是在一種十分秘密的情況下知道的,他的興奮度就會大大升高,純潔的幻想也就再也不會有了,腦子裡總是裝有這種『下流』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兒童已形同罪人,父母還天真地以為他的孩子根本就不了解什麼是犯罪呢?「對這一問題,我們再也找不到比這更高明的回答了。當然,我們還能夠把它說得再詳細一點。說穿了,在對待性的問題上,成年人之所以對兒童持有一種神秘的態度,或許是因為他們感到問心有愧,或是作賊心虛。但有時可能是出於另一個理由:他們自己對這件事情就有著認識上的錯誤,因而也需要學習新的知識。一般人總是認為兒童沒有性慾,只有當他們的性器官成熟時,性慾才會開始出現。這是一個十分嚴重的錯誤,不管從理論上,還是從實踐上都是極其錯誤的。我們很容易通過觀察和實驗來糾正這一錯誤,一旦得到糾正,人們就會認識到出現這樣一個錯誤實在是不應該。實際上,新生嬰兒一出生時,就把性慾帶到了這個世界上。某些性感會隨著乳房的發育而產生,而且在兒童早期便已出現了。可以說,在青春期之前能逃避某些種類的性行為和性經驗的兒童為數極少。我在《性學三論》中已對這一問題作了詳細說明。關於這本書的情形,我在上面已經提到過。讀者可以通過這本書認識到,生殖器並不是人體中唯一能夠提供快感的部分,更何況人的本性已經決定了,即使在幼兒期,也免不了對生殖器的刺激。在人生的這一階段中,某種程度的性感快樂是通過對各個不同的皮膚區(性感區)的刺激產生的。某些生物性的衝動,如伴隨著某些情感狀態的興奮,也都能造成性感的快樂。對於這一時期,H。艾里斯曾使用「自我享樂期「這樣一個名詞去定義,我覺得使用這一稱呼是有道理的。所謂青春期(發身期),僅僅是指這樣的一個發育階段:在這個階段上,生殖器官在所有快感區中躍居首位,從而成為快樂的主要源泉,從而迫使性行為服務於生育。這樣一種行為(性變)自然會受到某種壓制,而在那些後來變為性反常和心理症患者的人中,這種行為只能部分地完成。另一方面,兒童早在青春期到來之前,就已經能夠將愛情的大部分心理表現顯示出來,如體貼、熱心、嫉妒等等。由於這樣一些心理表現往往與肉體的性興奮關係密切,因此兒童對二者之間的關係是十分密切的。簡言之,兒童早在青春期到來之前,其愛情就已經成熟了,不過這時他們尚不具生育能力罷了。可以肯定的是,這種神秘感只會阻礙他們的理智對這一行為的理解,而對它的身心方面的感受卻是永遠也無法阻止的。兒童開始從理智上對性生活之謎感興趣,並希望知道些這方面的東西,要比我們一般人想像的早得多。如果兒童的父母不是經常遇到我下面要講的情況,他們將會因為自己竟然未發現自己孩子在這方面的興趣而深感後悔,或者在他們發現了這種情況後覺得不得不管時,就要想辦法去壓制或窒息它。我認識一個聰明過人的小男孩,他名叫赫爾伯特,今年已經九歲了。他的精明的父母一向不願用強力去抑制這個孩子某一方面的發展。即使他自己從未從僕人那兒受到過任何性的誘惑,但有一段時間他卻對身體的某一部分特別感興趣起來,他稱這個部分為「小雞」。還只有兩歲時,他便問母親「媽媽,你也有小雞嗎?」他母親回答:「當然有,那又怎樣呢?「此後,他又反覆向爸爸提出這個問題。大概也是在同時,他還被帶到一個牧場,在那兒他第一次看到人們給母牛擠奶,便喊叫起來:」看哪,牛奶從小雞的嘴裡流出來了!「這句話是以一種十分奇怪的口吻說出來的。在兩歲到三歲零九個月時,他就能通過自己獨立的觀察能力對事物作正確的分類。例如,當他看見水從機車中流出來的景象時,就說:」看哪!

水車也在撒尿了,可為什麼見不到它的小雞呢?「他稍稍想了想之後又說道:」狗和馬都有小雞,桌子和椅子都沒有小雞。「最近,他又看到父母給剛出生兩個星期的小妹妹洗澡的情景時,他仍不失時機地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她的小雞還小,等她長大了小雞就大了。「(我還聽到過與他同一年齡其他小男孩,對性器官的識別問題上也持同樣的態度。)

應當特別指出的是,小赫爾伯特並不是一個好色的小孩,即使連不健康的傾向也提不上。依我看來,由於他還沒有受到犯罪感的壓抑,這對他還沒有對此害怕心理,所以在表達對性的感想時也就特別真實,可以說是想到什麼就說什麼。兒童所關心的第二個大問題(也許是一些年齡大得多的兒童),便是「孩子是從哪裡來的?」這樣一個問題常常是在不受他歡迎的小妹妹或小弟弟出生之後提出來的。這也是一個經常纏繞在那些尚未成熟的人的頭腦中的一個最古老以及最重要問題,那些很擅長解釋古老傳說和古老神話的人,往往從司勞克斯向俄底浦斯提出的謎語中隱約地感覺到這個問題。託兒所的阿姨們向孩子們作出的那種回答,往往會傷害兒童的那種天真無邪的探索精神,也是使兒童對其父母的信任感的第一次打擊。從那以後,他們就不再信任成年人了,並且開始把自己最感興趣的東西(性的問題)放到心裡。從下面一封信中可以看出,這種好奇心在那些較大些的兒童身上將會變成一種痛苦的折磨。這封信是一個十歲半的失去母親的女孩寫的,因為她同她的最小的妹妹一樣,由於對這個問題十分費解,才會寫信問她的姨母:

「親愛的瑪爾阿姨,盼望您能寫信告訴我,您的克麗絲和鮑爾是怎樣生出來的。您一定會知道,因為您已經結了婚。我們昨天一直在討論這個問題,而且想弄個水落石出。我們沒有別的人可以問,您什麼時候能到薩爾斯堡來?我和妹妹怎麼也想像不到鸛鳥會把小孩子叼來。特露黛想到大鸛鳥是用一件襯衫把孩子卷上之後再叼來的。並且我們還想知道,鸛鳥怎麼會從池塘里把小孩叼上來,我們從來沒有在池塘里見到過小孩子呀!再懇請您告訴我們,在您得到您自己的孩子之前,您又是怎樣知道這些事情的。請您把所有的來龍去脈都告訴我們吧!

吻您一萬次。

您的好奇的侄女莉莉

我並不相信,這樣一封誠懇的信會給這兩個姐妹帶來真正的答案。事實也正是如此。不久之後,這封信的作者便患上了心理症。這種心理症產生於無意識生活中無法回答的問題——迷狂性的憂鬱。

我認為我們拿不出任何像樣的理由拒絕回答兒童們渴望知道的問題。並且我敢說,如果教育者的目的是通過儘早窒息兒童之獨立思考問題的能力,以便於產生一種受到社會之高度讚揚的「良好行為」,那就再也不會找到比在性問題上對兒童進行哄騙,或是通過宗教手段對其施行恐嚇更加有效的方法。的確,那些有著較堅強性格的人是能夠承受這些影響的,他們將會背叛和對抗父母的權威,最終導致對一切權威的反抗。當兒童不再從父母長輩那兒獲得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時,他們便會在私下不斷地思考這個問題,或是試圖找到一種滿意的答案。這種答案往往是對實情的猜測和荒誕想像的奇妙混合。他們常常在私下相互傳播著關於這類事情的不同種說法。由於這些年輕的探索者自身的犯罪意識,所以很容易把每一種與性有關的東西都看成是可怕的或者討厭的。這樣一些兒童對性的見解是非常值得加以收集和驗證的。在經歷過這樣一種經驗之後,兒童對性問題的唯一正確的態度便丟失了,對多數人來說,這種正確的態度也很難在今後的年代裡出現。看來,對於如何向兒童解釋性秘密的問題,大多數學者,不管他們自己是男是女,都認為應當向兒童進行性的啟蒙教育。然而他們提出的種種建議——關於這種啟蒙應該何時進行和怎樣進行——往往又很愚蠢,所以只能使人出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在他們看來,在這種事上冒險並不值得。從我所讀過的某些文章來看,F。E。艾克斯坦發表的那些寫給他九歲的兒子的迷人的信最為典型。這些信所展示的是一種習慣性的教育方法:先是盡量拖延,使兒童晚知道有關性的知識,最後只好在一個偶然的場合,向他們吞吞吐吐地解釋,雖然只是講出了事實的一半,而且為時已經很晚,卻還要以一種嚴肅的語言和故弄玄虛的神秘口氣去解釋。人們總是以「我怎麼可以向孩子講這種事情?」這樣一個問題為理由,而對父母不去做這件事持同情態度。因此認為最好還是不要求父母向孩子們講這些事情。我覺得,問題的關鍵並不是在這裡,而是一開始就不要給兒童造成這樣一個印象:彷彿那些有關性生活的事實要比其他一些不適於他們理解的事實更神秘一些。要做到這一點,一開始就要從容地或自然地對待性的知識,使之像兒童應該知道的其他一些問題一樣,得到正常的理解和探索。更重要的是,如果孩子們提到關於性的問題時,學校和教師不要有意地設礙和干涉,在那些講解動物世界的課程中,應當把生育和繁殖這一重大事實包括進去,而且還要給予應有的強調和重視。與此同時還要指出,人的機體在這方面與高級動物並沒有本質的不同。在這種情況下,假如家庭中的氣氛不再壓抑兒童對這個問題的探索,就很可能會發生下面的這樣的事情,在一個託兒所中,一個小男孩對他的妹妹說:「你怎麼會認為孩子是由鸛鳥叼來的呢?

人是一種哺乳動物,你怎麼可以想像一隻鳥會生出別的哺乳動物的孩子呢?「這樣一來,兒童的好奇心就不會變得無法忍受,因為他們在每一個階段上提出的問題都可以得到滿意的回答。兒童在十一歲左右就應該知道一些有關人類」性「活動的特殊環境以及這種活動的社會意義等知識。而在給兒童行按手禮的年齡將比其他年齡更加適合於接受性方面的指導。因為這個年齡的兒童已經完全知道了性活動的身體動作,因此更應該讓他們了解一個人應該對這種本能的真正滿足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在我看來,在對兒童的性啟蒙中,完全應該採取這種循序漸進的指導方式,這種教育應當是先由學校開始,中間不應間斷。由於它充分考慮到按照兒童的不同發展期給予不同的性知識,所以能夠成功地避免種種不安。我認為,法國人採用的方式在教育科學方面向前作出了重要的決策。在法國的教育中,已經不再使用問答教學法,而是先由國家指定一本入門書,書中對兒童將來具有的公民的地位、權利和應負的道德義務都作了一些基本的介紹。但遺憾的是,在這種基本教育中有一個非常嚴重的缺陷,那就是它完全迴避了性的啟蒙。這是一個應當引起教育家和改革者充分注意的大事。在有些國家中,竟把對兒童的教育全部或部分地交給牧師去作,這些牧師使用的方法當然不是有效的。因為沒有一個牧師會同意人同動物在本性上是相同的說法。在他看來,靈魂不死是倫理教育的基礎,因而永遠不能夠放棄。在這兒,我們又一次清楚地看到了用舊瓶裝新酒的蠢法。我們清楚地認識到,假如不從根本上推翻現行體制,僅僅是從枝節方面著手改革,改革是永遠不會有成效的。

如果我們完全忘記了道德律條,設想自己是一種完全的思維生物,並從另一個星球上觀看地球上發生的事情,那將會發生什麼事情呢?在這種情況下,地球上的一切對我們都將是新鮮的,而其中最能吸引我們注意的將是人類中性的存在。對於我們來說,儘管這兩性之間有很多相似,但它們的區別卻又是那麼明顯,所以即使是浮光掠影的一瞥,也能將這種區別看出來。在兒童眼中的兩性,是否也是如此呢?看來,兒童並沒有把上述基本事實作為他們的出發點。這就是說,他們剛開始時對兩性間的區別並不太感興趣,因為他們從記事起就知道有一個父親和一個母親,這近乎是一種十分自然和不容置疑的事實。同樣,一個小男孩對於他的姐姐(她只比他略大一二歲)也會持同樣的觀念。可以肯定,兒童的求知慾並不是由這一事實而自動促成的,只有當他與另外一個剛出生的兒童「遭遇」時(例如在他剛剛三歲時,母親又生了一個小孩),才可能在其自我追尋(尋根)衝動的激勵下,產生出探索的慾望。在這種情況下,由於他一時失去了父母的親自照顧和關懷(他親自經驗到父母已經把原來對他的關懷照顧轉移到了這個「新來者」身上,他對此很害怕),由於他從此之後,必須同這個新生兒分享原來自己獨享的一切,所以很快便滋生出某些(敵視)感情,他的思維能力也會因此而大大加強了。一般說來,這個年紀稍大一些的兒童總是對這個新來者表現出一種公開的敵對態度,並通過一種敵對的批評言論把它發泄出來(例如「讓白鸛把他叼回去」等)。

在偶然的場合,他還會對這個躺在搖籃里的小生命進行蹂躪和欺侮。一般說來,假如這兩個孩子之間年齡相差較大,這種幼稚的敵對情緒就會大大減小。例如,如果過了許多年之後,小妹妹或小弟弟還沒出生,他們就會十分希望有一個玩伴出現(就如同他們在別的地方見到的玩伴一樣)。

受這樣一種感情和思緒的刺激,兒童便會考慮人生的第一個大問題,即經常自己問自己,孩子是從哪兒生出來的等。他的發問也許是:「這個極其討厭的東西是從哪兒來的?」這是人生第一個謎(它的反響似乎就是出現在許多神話和傳奇中的無數謎語)

這一問題的本身,也像其他一切問題一樣,乃是某種急迫需要的產物,似乎他們探究這一問題的唯一目的,就是想阻止如此可怕的事件再一次發生一樣。與此同時,兒童的思維這時已不受外部刺激的制約,自由地和獨立地進行調查研究。在兒童還未受到過分恫嚇的情況下,他們遲早會採取一種最簡捷的解決辦法——直接從他的父母或保姆那兒得到該問題的答案,因為對他們來說,父母或保姆乃是知識的源泉。不用說,此類方式多數會遭到失敗,他們所能得到的不是模稜兩可,就是對其好奇心的嚴厲訓斥,或是用一種神話般的故事搪塞過去。在德國,父母們常常這樣回答:「孩子是鸛鳥帶來的,鸛鳥從水裡把孩子叼了出來。」我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多數兒童都不會滿足於這樣一種答案,並且對其持一種懷疑態度,雖然多數情況下他們不會公開表示出來。我認識一個三歲的男孩,這個男孩在聽了保姆的上述回答後,竟背著保姆獨自一人跑到一個大湖岸邊的城堡上,想從這兒觀看水中究竟有沒有「孩子」。我所認識的另一個孩子,同樣不相信這一故事。為了表示這種不信任,他慢騰騰的回答說,實際上,這件事他知道的比誰都更清楚,帶來孩子的不是鸛鳥,而是蒼鷺。從上述的事例中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果,兒童們根本就不相信這一關於鸛鳥的傳說。經過這第一次被欺騙(或搪塞)之後,他們以後便不會再信任成年人的解釋,他們已經隱隱地觀察到成年人是在向他們隱瞞一件犯禁的事情,卻不讓他們知道事情的真實情況。為了繼續揭開這個秘密,他們只好在暗中進行調查。經歷了這樣一件事情,也就意味著經歷了第一次「心理衝突」。

他們所提出的問題是他們在本能中感到而且十分歡迎的,卻無故地受到成年人的斥責,甚至是被罵作「淘氣」或「頑皮」。由於這種想法與那些被成年人批評因而成年人自己也無法接受的觀念恰恰相反,所以這種「心理衝突」的產生是根本不可避免的。在這樣一種「心理衝突」發生之後不久,又會產生出另一種「心理分裂」:心理中分裂出兩種理念,一種觀念被譽為「善」的或「好」的,它的出現即意味著思維的停止;另一種變成一種極強大的意識,觀念由於不斷受到好奇心的驅使,所以總是提供出新的證據。由於這些新證據並不被重視,所以總是被壓抑,從而變成無意識的,精神病人那無法解脫的核心情結也就是這樣形成的。後來我通過對一個六歲男孩分析以後,又獲得了另外一種無可辯駁的證據。通過這種證據,我進一步認識到,母親在懷孕後,身體的某些情況發生了變化。對於這種變化,是無法逃過兒童那敏感的眼睛的。兒童已完全有能力把母親漸漸變大的肚子同一個嬰兒的出生聯繫起來。在上述例子中,當這個男孩的妹妹出生時,他已經四歲半。在他四歲零九個月的時候,就已經能用準確的比喻表達出自己對性問題的清晰理解,當然了,他對這種早熟的知識,一般是秘而不宣的,而當他向父母提出問題而受到斥責之後,他的這種對性問題的好奇心便受到了壓制,以後也就漸漸忘卻了。由此可以看出,那個有關鸛鳥叼來孩子的寓言,其實並不是代表著幼兒對性的看法。事實上,兒童通過對動物性生活的觀察(動物很少隱瞞其性交過程),以及對動物的經常接近,對上述鸛鳥的故事早已不相信了。他們通過獨立的觀察得到,幼兒是在母親身體內成長起來的。這樣一來,這個他們一直用心思考的問題,便才有可能開始沿著一條正確的道路逐漸地得到答案。但可惜的是,這種逐步進展後來又因為受到了阻礙而不得不停止下來,這種阻礙是由他們自己杜撰出來的某些不真實的性理論所造成的。這些虛假的性理論,大都有一種非常奇特的特徵,即雖然極為無聊,但每一種說法中卻又都包含著點滴真理。在這方面,它們有些像成年人在解決那些人類理性難於解決的宇宙問題時的靈感的閃光。後來的事實證明,凡是這些理論中所包含的那些正確的以及切中要害的成分,一開始就與兒童機體中活躍著的種種性本能成分密切相關。也就是說,這樣一些觀念的產生並不是來自隨意性的心理活動和偶爾得來的印象,而是性心理結構的必然結果。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有可能在這兒談論這些典型的兒童性理論,也正是因為同樣的原因,我們才能在所有那些我們可以觀察到其性生活的兒童中間發現同樣的性理論。第一種這樣的理論表現出對兩性間相異點的忽略,對於這樣一種忽略,我們稱之為「特殊的原始注意方式」,亦即兒童所特有的注意方式。依照這種方式,他們認定所有的人,包括女人,都有一個像他自己身上那樣的陽具。這一被成人視作正常性器官的陽具,在兒童眼裡卻成為了性活動的高貴區域,一種供「自身性慾」的重要「性」對象。兒童對這一器官作出這樣高的評價,以至於他們根本無法想像,一個與他的「自我」相似的人,竟然會沒有這一重要的器官。有時,一個小男孩偶爾看到他的小妹妹的生殖器時會大發議論,這種議論表明他的上述偏見已經大到足以影響他的視覺的程度。在這種時候,他並不在說自己的妹妹少了什麼,而是反覆地嘮叨(似乎是一種自我安慰,又好像是在自圓其說):她的「小雞」還小,但是當她長大一些時,「小雞」就會很快變大的。這種認為女性也有陽具的概念,在兒童長大成人後也會在夢中出現。例如:在夜夢中,性興奮常常使他夢見與一個女人交媾:他把一個女人掀倒在床上,正準備性交時,卻發現女人生殖器部位有一個陽具。這一景象往往會使得夢突然停止,性興奮也隨之消失。遠古人類製造的種種雌雄同體的形象與兒童的這種性觀念其實是十分相似的。我們注意到,對多數正常人來說,這種雌雄同體的形象並不會引起反感,但是,如果讓他們看到某個真人身上的這種雌雄同體性器官,一定會引起他的極大恐慌。如果這種認為女人也有陽具的觀念,在兒童頭腦中「固置」,那麼它就會無視後來生活中的一切影響,使這個男人永遠也無法排除其性對象身上一定有一個陽具的幻覺。這樣一來,這個男子倘若有了正常的性生活,便很快會成為一個同性戀患者,把另一個男人作為他的性對象,因為這個男人的身體和心理特徵總是促使他把他看作是一個女人。即使他以後結識了某個真正的女人,也不會把這個女人當作性對象來對待,因為女人缺少他需要的性的吸引力。實際上,如果讓這種人接觸另一種類型的童年生活,這種生活定會使他感到十分憎惡。

一個主要以陰莖的性興奮支配的兒童,往往通過用手玩弄自己的陽具而取得快樂。如果這種行為被父母或看管他的人所看見,就會受到斥責,甚至威脅說他把他的陽具割掉。這種「閹割威脅」所產生的效果,會伴隨著兒童對這一部分的看重逐漸而增加,換言之,會變得根深蒂固和持久延續。傳奇和神話證實了兒童感情中的這種變化,也證明了與這種「閹割性質」有關的恐懼。在以後的年代裡,意識只有在非常偶然的場合才記得起這種情結。當這種同性戀的男子在以後親眼看到女人的性器官時,往往把這看作是一種被閹割後的殘疾,因為很快他便記起小時候的「閹割威脅」。因而女人的性器官給同性戀患者造成的常常是恐懼,而不是快樂。這樣一種特別反應,並不因為他以後學習了科學知識而改變。更何況有些科學發現認為兒童的上述假設並不特別完全錯誤。這也就是說,女人同樣具有陽具。解剖學已經認識到,女性的陰蒂是一個與男人的陽具同源的性器官。生理學對女性發展過程的描述對此還作了如下補充:女人具有的這個不再長大的陰蒂,在她的兒童期起著同男孩的陰莖相同的作用(二者有著相同的行為)。例如:它也同樣是一個易興奮的區域,很容易被接觸到,而它的興奮為小女孩的性活動產生男性色彩。在女孩的發育期里,必須對這種興奮加以壓抑。只有將這種男性的性慾拋棄,才能使其身體的女性特徵發展起來。反之,許多女人性機能的喪失,都是由於她們頑固地依戀於陰蒂興奮的原因(這種機能的喪失,包括交媾時毫無快感,或是因壓抑的持久延續,導致性生活能力完全喪失,代之以歇斯底里症的發作)。

所有這些事實都可以證明,在這種認為女人也有陽具的兒童性理論中,確實包含著某些真理的種子。我們還可以非常容易地看到,在這一方面,女童的看法與她的兄弟們是相一致的。她們一開始就對男孩身體的這一部分(陰莖)非常感興趣,發展到最後,這種興趣就變成嫉妒。她們感到自己是受害者(被閹割者),希望自己也可以像一個男孩一樣,用陽具撒尿。當她們表達這種願望時,總是愛說:「我要是個男孩該有多好。」我們知道,這句話的隱含意思,便是希望對自己缺少的東西有所補償。如果兒童能從陽具的勃起中獲得一些暗示,將會對他們開始時提出的問題的解決起推動作用。這也就是說,他們將會感到,那種認為小孩子是從媽媽的身體中生出來的說法,並不是一種正確的說法。那麼孩子究竟是怎樣來的呢?到底是誰使得小孩子在媽媽肚子里長成?

這件事肯定與爸爸有關,爸爸不也是經常說,這個孩子也是他的嗎?

兒童由此又會想到,這件神秘的事情肯定與陽具有關。更何況他自己一想到這種事情時,陽具就開始興奮和勃起,這一事實更加證明了以上的思想。伴隨著這種興奮,還會喚起一種模糊的衝動。對這種衝動,兒童也不知如何對付——有時會作出一種強制性的動作,擠壓、摔打,甚至捅破一件什麼東西。然而,正當他有可能想到母親身上有一個陰道的事實,此時就仍然不為兒童所知。我們很容易就猜測出,由於這一思路不能成功,很可能使兒童拋棄甚至忘記這一問題。當然了,這樣一些想法和疑問以後不會完全消失,而是變成成人考慮問題時的種種「原型」,但無論怎樣,這樣一種初次的失敗都會對其後來的發展產生極壞的效果。由於對母親身上有一個陰道的無知,就使得兒童產生出了另一種思想,這種想法構成了兒童的第二個性理論。即:假如嬰兒先是在媽媽肚子里長成,後來又從肚子里出來,這種事情如果真的發生了,那只有通過母親的肛門才行。這就是說,在他們的想像中,嬰兒只能像糞便那樣用力從肛門中排泄出來。如果在此以後的童年時代里,這個問題再次被提出,就會成為兒童獨有的思考或兩個兒童爭論的一個問題,那麼作出的解釋就很有可能是這樣的:嬰兒是從張開的肚臍眼中生出來的,或者,先要把肚皮劃開一道口子。然後才可以把嬰兒取出來,這種說法恰恰與一則寓言故事中描寫的一隻老狼生小狼的方式相同。這樣一種理論往往被孩子們公開地說出來,而且留存在他們的記憶里,成為意識思考的一個內容。所以對兒童來說,這種理論中絲毫就不包含令他們感到吃驚的東西。這些兒童完全忘卻了他們小時候曾相信的另一種性理論,也根本不知道這種性理論後來又受到肛門性理論的排擠。與此同時,關於要想排泄大小便的事卻可以在託兒所內當眾宣布而不感到為難。這也就是說,這些兒童尚未遠離上述習俗性的成見,對他們來說,說一個人像一團糞便一樣生到這個世界上不是一種貶黜,因此不會受到唾棄。他們相信,對許多動物適用的泄殖理論,理所當然地也適用於人,而且他們自己準保也是用這種方式生出來的。

按照這一理論,兒童們當然也就不同意只有女人才能夠生孩子。假如嬰兒是從肛門出來的,男人也就可以像女人一樣生出孩子。一個男孩子會想像自己將來也會有個孩子。對此,我們不必譴責他,說這是一種女性化的變態。因為在這個階段上,起到作用的只可能有一種,即那種活躍的肛門性慾。如果這種泄殖理論在童年期的後半階段依舊保留在頭腦中(這種情況偶爾會有),他們對於「兒童來自何處」這一問題就有可能作出另一種回答。這種回答也當然不再是前期的那種回答,它聽上去有點像是一個神話。例如:一個人吃進去一種什麼特殊的東西,於是便生出個小孩。從一個精神病患者身上,也可以看得到這種兒童性理論的痕迹,例如,一個心理症患者會把給他治療的醫生領到他在牆角排泄的一堆糞便跟前,笑著說:「看哪,這就是我今天生下的孩子。」

第三種典型的兒童性理論出現在那些偶爾看到父母性交場面的孩子身上。通過這種事件,他們得出了一種關於性的極其不完善的概念。不管他們看到這一場合中的多少細節(如兩人的位置、發出的聲音、或其它性愛動作),都會得到同樣的結論,說這是一種「虐待性的性交」(或者說性交是一種施暴行為)。

因為他們親眼看到了強壯的人如何用強力「欺負」弱者,就象是他們在兒童遊戲中看到的那種搏鬥場面一樣(因為在這種場面中,也有某種性的興奮混於其中)。我現在還不敢肯定,兒童在這種條件下會不會突然覺悟,把父母之間發生的事件看作是孩子出生的一個必須步驟。但總的來看,兒童並未領悟到這一點,因為他們總是把這種性愛活動解釋成一種暴力活動。但這種施虐概念本身又會造成這樣一種後果;使他們回想到自己初次追問孩子從何而來,從而導致陽具勃起時的那種想要做出某種殘暴行為的模糊衝動。但是下述可能性同樣不可以排除,即:這種有可能產生對性交秘密發現的過早成熟的施虐衝動,其本身就是在模糊記起父母性交場合的情況下激發起來的。雖然兒童對這種場合還知道的不多,更沒有充分利用它來解釋自己的疑慮,但由於父母同床而卧,這種印象必定會對他發生影響。這種「性交乃施虐」的性理論(它本來應當作為兒童的性啟蒙,卻不幸把兒童引入歧途),同樣是性本能中某些天然要素的表現形式。每一個人都能在隨便哪一個孩子身上找到它的痕迹。所以,這種施虐概念在一定程度上說是真實的,它部分地表示出性愛活動的本質,而且展示出在性交之前男女雙方之間的那種「角斗」。在大多數情況下,兒童的這樣一種概念完全是通過對性交場合的偶然觀察而發現的。對這種場面,他只理解其中一小部分,另一部分他就似懂非懂了。在許多婚姻中,妻子常常拒絕丈夫的擁抱和撫摸,因為這種動作不僅不能帶給她們快樂,弄不好還會再次懷孕。這種情況下,躺在同一張床上假裝睡熟的孩子就會得出這樣一個印象:母親此時正在儘力逃避這種暴力行動。在另外的一些時候,結婚給孩子造成的印象就是一種不斷的爭吵:不是高聲吵架,就是揮拳動腿。對這樣的兒童來說,這樣一種爭吵在夜間進行是不奇怪的。再者,當他同自己的兄弟姐妹和夥伴們接觸和交火時,不也是使用同樣的一些手段嗎?這樣一種親身的經歷,更使他們對上述「施虐」概念感深信不疑。

假如這個兒童第二天早上發現母親睡的床上有斑斑血跡,他的這種概念就變得更加深一步,因為這恰好是證據,昨天夜裡在父母之間又發生了一場虐待和反虐待的鬥爭(然而對成年人來說,新鮮的血跡標明性交活動的暫時中止)。

人類對「血的恐怖」大都可以從這兒得到解釋。兒童的錯誤,有一次使他不能獲悉事實真相,因為顯而易見的是,血跡是初次性交的標誌。兒童提出的另一個問題與「孩子如何出生」這一問題僅有著間接關係。這一問題就是:「婚配」的本性和內容是什麼?

對該問題有著各種不同的答案,這主要取決於兒童對其父母婚姻生活的偶然觀察同他們自己那帶有愉快感受的衝動是不是合拍或者一致。所有這種回答的共同點是:婚姻會帶來愉悅的報答和滿足,但首先要不顧廉恥。我們常常聽到的一種說法是:「一個人在另一個人身體中撒尿。」另一種比較文雅的說法似乎表示說話者對這個問題已認識得比較明白,即:「男人把尿撒到女人的尿壺裡。」還有些兒童則是把結婚看成是「兩個人毫無羞恥地向對方露出屁股。」有些父母通過對孩子的教育,成功地推遲了孩子對性問題的探索。其中有一個十五歲的女孩,雖然已經有了月經,仍然不懂得性的問題。她從書本中得出這樣一種看法:結婚就意味著把兩個人的血混在一起。由於她自己的妹妹還沒有來月經,她就強制一個剛來過月經的女孩與她「交媾」,以便把兩個人的血「混合」到一起。雖然兒童對婚姻的上述觀念以後很少被記起,但是它們日後對許多心理症患者的症兆卻有很大的影響。這種影響首先可以從兒童們作的遊戲中觀察到。在這種遊戲之中,在一個兒童同另一個兒童之間會作出各種堪稱為「婚配」的小動作。此後,這種想結婚的願望仍然常常以兒童的上述表達方式出現。比如,有時以一種恐懼的表情或其他類似的表情呈現出來。這種「表現」猛一看當然是無法理喻的。以上所說的乃是兒童在其幼年時代受其自身性本能的影響而自然產生出來的幾種最重要的性理論。我自己也知道,這些材料還很不完整全面,而且尚未在這些材料和兒童童年生活的其他部分之間緊密地聯繫起來。為清楚起見,我還想在這此進一步補充幾點任何一個經驗豐富的人都有可能漏掉的看法。例如,我們還常常聽到這樣一個有意思的性理論:「那人是通過接吻而懷孕的」,這種說法已明顯地表示了對於唇部性感區的強調,就我所知道,這樣一種觀念,多半是由女孩子設想出來的,對於那些其性的好奇心在童年時代遭受到強烈壓抑的女孩來說,這種理論經常成為她們發病的根源。我有一個女病人就是因為偶然觀察到一種「父親作娘」時發病的。這種「以父作娘」的做法在許多民族中非常流行,其目的也許是為了駁斥對「父權」的懷疑(因為這種疑慮從未消失)。當一個孩子生下來之後,她的一個相當奇怪的「叔叔」便一連五天呆在這個家裡,並且穿著睡衣接待客人。大概是為了證明生育是由父母雙方一起完成的,因此在孩子出生後,男人也應當躺在床上睡覺。在兒童長到10歲或11歲時,他們便開始知道了一些有關性的知識。一個兒童如果在一種自由的和不受抑制的社會環境中長大,或者說,他有很多機會可以觀看到性生活的真實情況,就會很快地把他知道的東西告訴其他的孩子。他覺得,通過傳遞這種知識,自己似乎已長大成人,而且高出了別的孩子一頭。孩子們通過外部方式學到的東西多數是正確的。這也就是說,他們已經知道了陰道及其作用,但由於在夥伴們中間傳來傳去,往往使事實大大變樣,有的還混雜著一些虛假的看法,甚至還夾雜著年長兒童所擁有的性見解。這就使得這樣一些理論難於完善,因此不可能解答兒童一開始提出的問題(孩子是從哪裡來的?),正如同他們開始時因不知道存在一個陰道而無法真正回答上面的問題一樣,現在又為不知道精液的存在而妨礙了他們對整個生育過程的理解。兒童們無法猜測,從男性生殖器中,除了排出尿液之外,還可以排出精液。在少數的情況下,一個純潔的少女會在新婚之夜大為光火,因為新郎「把尿撒到了她肚子里」。如果這些知識在青春期之前獲得,就會使兒童的對性問題的好奇心再次燃起,但是他們這時對性的看法,已經不再是典型的,也不再帶有幼年期的痕迹了。在我看來,兒童後期對「性之謎」的種種理性,並不值得在這兒一一列舉,因為它們沒有任何病理學方面的意義。它們的多樣性自然是取決於一開始接受到的信息,而它們的含義則在於重新喚醒了無意識中孩童早期對性的興趣。因而,日後發生的手淫一類的性活動,甚至想與父母脫離的衝動,都無不與此有關。難怪學校教師經常譴責說,兒童在這樣一個年齡上接受這樣一些信息,只能使他們墮落。僅舉幾個例子就足以證明,這種兒童在自己對性問題的後期考慮中,究竟又會加進了些什麼東西。一個女孩從她同學那裡聽說,男人給女人身體中下了一個「蛋」,讓女人在自己身體中「孵」孩子。一個男孩同樣也聽說過關於這種「蛋」的事情,但是在他們心中,他們說的「蛋」就是睾丸(因為民間大多數人都把睾丸稱為「蛋」)。

但是使她最為不解的是,「蛋」是被陰囊裹住的,它怎麼能時時更換?這樣的一些傳聞,很少能解除兒童對性活動之真實過程的種種重大疑慮。女孩子們往往以為,性交僅僅發生一次,並且會延續很長時間(如24個小時),而且僅僅一次性交,就可以使女人生下所有的孩子。有人則認為,兒童之所以這樣說,一定是因為他們具備了某些昆蟲生殖過程的知識的緣故。但這種猜想並未得到證實,看來,這樣一種理論很可能是由兒童自己創造出來的。另一些女孩子則根本就不知道有懷孕這類事,也不知道在子宮裡有個小生命。她們以為只要男女睡上一夜,第二天就生出了孩子。瑪賽爾。普列福斯特曾經把女孩的這一錯誤的想法改造成一個有趣的故事(見他的《女人的信》)。

兒童青春期對性問題提出的這種種疑問,一般說來還是很有意思的,但可惜它們與我要達到的目的相去太遠,所以我也不打算在這兒深談。我想特別提醒人們注意的是這樣一個事實:兒童當時杜撰出這樣一些奇談怪論,大抵是為了駁斥那些被壓抑和進入無意識中的極古老的觀念。談談兒童在接受到上述信息後的行為方式同樣是很有意思的。對很多兒童來說,他們在性方面受到的壓抑是如此之深,以致於他們聽不到也不願聽到任何有關性方面的事情。這樣一種無知的狀態,還可以延續到更晚些時候,例如,一直到他們幼年時得到的性知識經過醫生心理分析再次被公開出來時。我還認得兩個10到13歲之間的男孩,他們當然聽別人說過有關性方面的事情。但是他們的回答卻出乎意料:「你的父親和別的女人當然會幹那種事,然而我敢保證,我父親是決不會幹出這種事來的。」

儘管兒童在年齡稍大時對性問題的好奇心會發生改變,但是我們完全可以從他們早期的行為中找出普遍的東西,這便是:他們都急於要發現他們父母到底是怎樣生出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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