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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還是傳教?互聯網宗教道路之爭——關於《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思考

【觀察者網風聞社區 梁興揚】

網路宗教經過長時間的野蠻生長,2018年9月10日,國家宗教事務局發布了《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網宗管理辦法),涉及具體的,包括不得在互聯網上直播或者錄播等宗教活動等;講經講道實行實名制管理,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講經講道;任何個人不得以宗教名義進行網路募捐等等。

截圖來自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

不少宗教界人士明裡暗裡說政府要對互聯網宗教進行管控、宗教界人士不好過了,甚至有些人出言不遜,陰陽怪氣說等待處罰云云,還有的升級為政府對互聯網宗教的變相取締或迫害。

在我看來,網宗管理辦法的出台一點也不意外,甚至有點欣喜,宗旨在於落實國家宗教政策與相關法律法規,相關部門適應互聯網發展的大潮、積極適應網路時代的發展,對互聯網宗教進行規範化管理,讓互聯網宗教能夠正規化發展,積極弘揚社會正能量,而不是讓宗教野蠻生長,侵犯互聯網正常網民的權益。

一、互聯網宗教道路之爭

之所以某些宗教界人士反應激烈,無非是感覺觸犯了他們的利益,網宗管理辦法所禁止的,恰恰是他們獲取利益的途徑。

網宗管理辦法所禁止的網路宗教募捐、封建迷信傳播、講經講道、捐印經書、算命占卜、宗教洗腦正是互聯網宗教野蠻生長期的灰色地帶,不合法的互聯網宗教行為被打壓,必然侵犯他們的利益。

有關這一點,讀者們可以參照我曾經的一篇文章《宗教防騙略談》,如何識別和打擊打著宗教幌子的詐騙。

作為互聯網宗教人士,我經歷了互聯網宗教發展的很多事件,近十年來,見證了互聯網宗教的發展,見證了網宗管理辦法的產生,感覺非常及時甚至說撥亂反正,這一切的根本在於互聯網宗教的道路之爭。

對於我本人來說,不算是個太老實的道士,涉足互聯網宗教也非常早,近十年來一直被某些道教人士所詬病、辱罵,甚至差點被逼上了絕路:

「你傳道不傳教,你不宣傳法術神通、你不教算命算卦、你不看手相不摸骨,你就是假道士。你不網上募捐對道教沒責任心,你不在微博上講道教經文,你是道家不是道教。你不錄念經的教學材料,你光知道抽獎跟粉絲玩。」等等。

發展到2015年,我被北京白雲觀的道教徒舉報到中國道教協會,下紅頭文件批評我宣揚愛國進行政治投機、鼓吹無神論對社會穩定造成巨大影響、不止一次強調傳道不傳教、教育弟子用科學目來審視道教的信仰、蠱惑弟子不受道教經典和教規的束縛是道教敗類等等。

之所以產生如此大的爭執,無非是網路弘道的方式之爭,互聯網宗教究竟是傳道還是傳教?究竟是發展宗教徒還是弘揚宗教優秀的思想文化?究竟是傳播迷信還是傳播科學?究竟是表達政治立場還是模糊政治立場?

在某些道教界人士看來,利用網路發展更多的教徒、利用神鬼之說宣揚宗教因果報應、通過道教科儀宣揚道教神秘性、通過宗教性講經吸收信眾、模糊政治立場左右逢源等等是網上弘道的內容。

2017年「互聯網+宗教事務」論壇在福建連江舉行(@東南網)

在我看來,我雖然是個宗教界人士,但更應該擔負起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責任,從涉足互聯網宗教以來,我一直奉行不迷信愛科學、傳道不傳教、傳播道家思想重於傳播道教經文、愛國立場鮮明表達、減少道教神秘性、宣揚國法大於教法、我們首先是中國人才是道士、拒絕幼兒信教、拒絕經文的宗教性解讀等,與他們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這個對比過程中,我屬於少數中的少數,異類中的異類,一直在羈絆和磕磕碰碰中艱難前行,無數次想放棄,甚至因為他們對網路宗教活動的直播大肆傳播,我不得不迎合網民,短時間內開設了網路宗教活動直播,事實證明,我之前的預判是正確的,只不過差點被逼上了與他們同樣的路線。

網宗管理辦法的及時出台,我認為是對互聯網宗教道路之爭的最終判斷,肯定了互聯網宗教積極的一面,利用法律法規規範並治理互聯網亂象。

互聯網宗教,走上的理應是傳道不傳教、弘揚正能量、弘揚愛國精神、傳播優秀思想的路,理應是積極樂觀、遵紀守法、明智理性、與時俱進之路,不應抱殘守缺,更不應該宣揚宗教中的迷信思想,不應因循守舊,更不應該任由互聯網宗教野蠻生長。

二、網宗管理辦法出台後,宗教人士如何自處?

網宗管理辦法的出台,對於宗教人士在互聯網上的行為,肯定有極大的影響,甚至完全否定了某些宗教人士灰色地帶的生存空間,宗教人士應該學會如何自處,如何適應網宗管理辦法,我個人覺得理應有一下的認識:

1. 網宗管理辦法不是取締宗教,更不是禁止宗教人士上網或者侵犯宗教人士自由,而是規範宗教人士行為,提倡合法,禁止非法,規範宗教人士行為。

2. 網宗管理辦法對於宗教活動的界定,是杜絕互聯網傳教行為,更是提倡宗教界人士利用豐富多樣的形式,弘揚宗教正能量,傳播宗教優秀的思想文化,而不是一律用宗教活動來獲取信眾來謀取利益。

3. 網宗管理辦法目前是徵求意見稿,哪怕其中有不完善的地方,其出台和條文是相關部門出於大局考慮、進行互聯網規範的行為,絕對不能全盤否定或者覺得侵犯自身利益後,就煽動信眾進行違法抵抗行為。

4. 作為宗教人士,遵紀守法、嚴格要求自己、積極傳遞正能量、弘揚愛國愛教精神,沒有什麼可以畏懼的,法律法規從來不是懲治遵紀守法的人,而是懲治違法違紀之人,宗教人士也不例外。

5. 網宗管理辦法徵詢意見開始,哪怕沒有正式實行,也理應認清互聯網宗教發展的大趨勢和發展方向,從當下做起,積極調整自己,對不符合網宗管理辦法的做法,積極改正,避免消極對抗或者趁網宗管理辦法正式實行前渾水摸魚。

6. 網宗管理辦法出台後,對違反網宗管理辦法的行為進行積極監督,向相關部門反應問題,促進網宗管理辦法的積極推進。

三、互聯網宗教之路的思考與反應

作為一名不太合格的網紅道士,因為親身感受,2017年我曾經做過一份《關於中國網路宗教發展態勢的調研分析報告》,其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互聯網宗教目前的現狀。

網路的發展對傳統宗教產生極其深遠的影響,甚至改變了宗教傳播的方式。

而且,網路宗教生態中,在佛教獨大、道教微薄、外來宗教迅速拓展的大背景下,缺乏強有力的政府部門監督、監管及有效掌控,由此產生大量宗教之間的對沖,個體宗教事件極易發酵,造成網路輿情的滾雪球效應。

究其深層次原因,網路宗教最本質之處是宗教經典及教理教義的最終解釋權,國家一日沒有法律層面上的最終解釋權,網路宗教一日難得到有效控制及化解,網路宗教輿情一日難得到有效處理。

針對出現的情況,我提出了以下管理意見和思路:

(1)建立權威的網路宗教及宗教經典解讀體系,政府相關部門比如中央統戰部、國家宗教局連同網路管理部門,掌管對宗教經典的最終解釋權,統籌建立符合憲法標準、國家統一、民族平等、保護世俗政權的網上監督建立反饋體系。

(2)準確界定網路宗教事務、網路宗教個體、網路宗教網站、網路宗教發布渠道的範圍,根據現行國家宗教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屬於網路宗教獨有的管理體系,不獨立於現實法律體系之外,又能根據網路宗教的發展迅速調整政策。

宗教主管部門應該出台相應的解釋法或宗教管理細則,及時根據網路變化調整,參照互聯網管理辦法等條例,建立迅速反應體系。

(3)加強對網路輿情的監管,形成跨地區和跨部門合作的體系,因為宗教的敏感性,公安管理部門及宗教管理部門應取消各自為政的情況,建立全國網路宗教輿情反饋中心,各管理部門應突地域的邊界性,以全國網路宗教輿情反饋中心為核心,實體管理部門屬地解決的方式處理問題。

(4)建立網路宗教准入機制,對於微博、微信、網站、APP涉及宗教內容的個人或團體,嚴格審核,全國統一備案,對宗教出版物、宗教直播、宗教視頻統一審核,減少因為宗教分歧而造成的各種困擾。

(5)各網路平台形成與國家宗教局、中央統戰部相關部門的協調機制,重要事宜或者與國家規定不相符的宗教活動及時取締,將網路亂象納入各網路平台的考核中,《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在內容、渠道、平台、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網路宗教科儀進行相關借鑒。

(6)加強對QQ群、微信群的監管,消除輿論死角,積極引導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適應的宗教理念,扶持正面網路宗教人士,打擊負面網路宗教亂象,雙管齊下。

總論:

網宗管理辦法的出台,讓我感覺到不僅僅是我們普通網民在關心互聯網宗教的發展,國家相關部門也在密切關注互聯網宗教發展,並有智慧也有能力解決互聯網宗教亂象,雖然網宗管理辦法與我設想的略有出入,整體上,我認為符合我對互聯網宗教的認知和解決之道。

互聯網宗教在網宗管理辦法出台後,會結束目前野蠻生長的亂象,國家相關部門會進一步規範互聯網宗教行為,保護宗教人士的正當權益,懲治互聯網宗教亂象,對互聯網正能量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弘揚具有積極的意義,對互聯網宗教人士加強保護和監督雙重作用,相信未來五年到十年內,互聯網宗教亂象會得到有效遏制,宗教對於社會積極的一面會得到正面弘揚。

互聯網宗教路線之爭可以休矣,互聯網對於宗教人士的便利,理應讓宗教人士更好的傳遞宗教正能量與真正的思想,而不是用來發展自我宗教的信眾,更不應該是讓網民局限到宗教中,法律保障的是傳承傳播文化的自由,而不是提供網路傳教、發展信徒的便利。

本文系觀察者網風聞社區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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