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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借給前女友的600塊錢,該不該要回來?

相見情已深,未語可知心。如果你不小心被愛情辜負,那就勇敢說出來,縱然愛情遠了,明一悅讀的友情依然支持你!

明一悅讀:你好。我是個男粉,32歲,一直沒交到合適的女朋友,今年3月份,老家親戚幫忙介紹了一個同鎮上的女生,比我小5歲,長相一般,但不挑剔我沒房沒車,所以家裡人勸我先談著。交往以後發現,人還可以,吃什麼,玩什麼,都很少挑,這點讓我很滿意,唯一不滿的是,她特別喜歡借錢。認識的第一個月,我打電話約她周末出去玩,她突然說手機話費不足了,問我能不能先幫忙交上。我給她充了一百塊話費。後來第二個月,她閨蜜過生日,讓我陪著去買禮物,選中了一隻200塊的玩具熊,是我替她交的,她說算借的。後來還有一次,她租的房子要交300塊錢的水電費,正好趕上我去找她,她說自己錢不夠了,又借了我的。前前後後一共600塊,本來我不想要的,結果上個月她提出了分手,說我們各種不合適,並堅決不再理我。明一悅讀我想問問,既然有心分手,那她之前借的錢是否應該還給我呢?我也是個靠薪水過日子的人,戀愛時花的錢也算了,可她明明說這600塊是借我的,該不該要回來?

明一悅讀:分手後,借給前女友的600塊錢,該不該要回來?從道理上說,不論金額大小,不管兩人是何種關係,凡是借的錢都應該歸還。但從情理上說,戀愛期間,男女間的經濟往來其實有時候並不能分得太清,何必為600塊錢撕破臉。通過你的描述可以看出,你倆雖然都大齡,但在情商上都略顯薄弱,你不懂得如何談戀愛,她不懂得戀愛時應該有的分寸感,所以分手也許是最合適的一條路。明一悅讀建議:不做戀人還可以做朋友,如果連朋友都不想做的話,600塊錢可以要回來,三思而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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