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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變證——上熱下寒證

導讀:

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之也。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

太陽病變證——上熱下寒證

講師/肖相如

太陽病變證治則(16 上)原文

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之也。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

【詞解】

仍不解者:指病邪不解,病證仍然不愈。

壞病:即變證。在此指因誤治而致病證發生變化,以病情惡化而得名。

不中:不可。

觀:在此作診察解,泛指四診,不只是望診。

知犯何逆:知,知道、明確。犯,觸犯,侵犯。逆,違背,不順,在此指誤治造成了變證。知犯何逆,指辨明發生了什麼樣的變證。

【講解】

本條文指出了太陽病誤治發生變證的處理原則。

太陽病,當汗,但汗不得法,病不除,醫者不查其原因,誤用涌吐、攻下、溫針等方法治療,不僅原來的病證沒有好,反致病情發生了新的變化,仲景名之為「壞病」。壞病,即變證,其發生是在患太陽病已有數日,已用過發汗之法,或曾用涌吐、攻下、溫針等方法治療,其起因多是由於誤治,故又多稱為誤治變證,也有不由誤治而起的,變證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原始證候已發生了變化,不復存在;二是不屬於傳經之變,難以用六經證候稱其名;三是其證候較複雜,變化多端。由於變證其原始證候(太陽表證)發生了變化,故桂枝湯一類的辛溫解表方劑,不能再使用了。這時應該全面診察病人的臨床表現,辨明因何種原因引起了什麼樣的嚴重病證,然後按證立法選方,即進行辨證論治。「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不僅是變證的治則,而且對所有病證的治療都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實為「辨證論治」之淵藪。

上熱下寒證-黃連湯證(173)原文

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欲嘔吐者,黃連湯主之。(173)

【黃連湯】黃連三兩甘草三兩(炙) 乾薑三兩桂枝三兩(去皮) 人蔘二兩半夏半升(洗) 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溫服。晝三夜二。

【講解】

本條文論述上熱下寒,腹痛欲嘔吐的證治。

本文所說「胸中」與「胃中」乃是指上下部位而言。所謂「胸中有熱」即指邪熱偏於上,包括胃脘,上至胸膈。「胃中有邪氣」,即指腹中有寒氣,部位偏於下,包括脾、下至於腸。今熱邪在上,胃氣不降,上逆而作嘔吐;寒邪在腹,脾氣受傷,寒凝氣滯,故腹中疼痛。病機為上熱下寒,升降不暢,治宜黃連湯,清上溫下,和胃降逆。方中黃連清上熱;乾薑溫下寒;桂枝散寒,交通上下陽氣;人蔘、大棗、甘草益氣安中。黃連湯證為寒熱並見之證,但其寒熱分居上下(熱在上而寒在下),病邪在胸在腹,而與心下無關,故不見心下痞證,而見腹痛欲嘔,治療當清上溫下,交通陰陽;瀉心湯證的寒熱並見是寒熱錯雜於中,病邪在心下,可見嘔、利、痞之證,治療當辛開苦降,分消寒熱。

登場書籍

《肖相如傷寒論講義》

書詳細講解了《傷寒論》的特異方證,即與證對應的特異性的方。作者認為,特異方證的運用沒有辨證論治的過程,是因為證與方的關係已經確定,臨床運用的時候可以省略辨證論治的過程,因而才使特異方證具備了準確、快捷、高效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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