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救火小英雄賴寧嗎?死後追封烈士,光榮事迹引爭議!
大家可還記得多年以前的賴寧嗎?這位小小的救火少年,勇敢不怕犧牲的精神感染了校園裡的每位同學。曾經賴寧是小小學霸,十三歲時以第一名成績考入四川雅安市石棉縣重點中學。本來,他可以有特別美好的前程,誰知道意外發生了。
1988年3月13日下午,石棉縣的海子山因為電線短路導致大火四起,迅速蔓延開來。導致石油油庫著火,全縣出動去滅火。此時的賴寧剛剛寫完作業,想出門找同學玩耍。誰知道竟然看到了吞天大火,沒有來得及與病床上的母親告別,直接跟隨幾位同學一起參與滅火救援。
在救火現場,賴寧和同學們紛紛加入進去,也想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可是火勢沒有控制住,到了天黑特別危險。很多年紀小的學生都被送回家,但是賴寧和幾位同學又偷偷溜了出來,想幫幫忙。第二天,火勢被控制住,大人們回家的途中發現了賴寧的遺體,仍然保持著滅火的動作。
這位小英雄的事迹感動了全中國,在舉行追悼會那天,上萬群眾紛紛為小英雄送行。此後,賴寧被追封為烈士,並被授予"英雄少年"的榮譽稱號。就這樣,小小年紀的少年,用自己的生命與奉獻感動了所有人,也成為了全國學生們的榜樣。在教科書中都能學到賴寧的精神,幫助大家樹立正確的三觀。
可是,在21世紀來到之後,在教科書中在校園裡,找不到賴寧的事迹,為什麼?有人認為,賴寧英勇的行為應該被提倡和讚揚,讓更多人去學習這種見義勇為的行為。但是也有反對的聲音,有人覺得,如果過度鼓勵未成年人去做一些做不到的事情,有可能會讓未成年人受到傷害。
不管什麼時候,見義勇為都沒錯,但是卻不是一味的付出。要有選擇性的付出,自己沒有能力做到的事情就不要逞強,不然後果很嚴重。但是如果從此不再提倡賴寧的見義勇為的精神,對於學生們來說也是一種損失。所以教育部門不能直接撤銷對賴寧行為的宣傳與倡導,但是也不能鼓勵未成年人盲目的學習。告訴學生們,在危急的情況下,保護好自己的安全。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去幫助別人,自己都沒命了,怎能更好的報效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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