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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最暢銷的一本法典,家家戶戶都得備一本,不然後果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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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初期的法律是很嚴格的。在《大明律》中有五種刑罰,分別是笞、杖、徒、流、死。翻譯過來就是拿荊條抽、拿大棍子打、把犯人關起來、流放在外、死刑。聽上去和前朝沒什麼區別,但是其中有很大的操作空間。比如死刑中就有很多酷刑。

朱元璋的出身是地地道道的小人物。劉備說是白手起家,織席販履,但還是有一個皇室宗親的頭銜;劉邦說是地痞流氓,好歹是一個亭長。就屬朱元璋最慘,開局一個破碗,乞討為生;之後出家當和尚,又重操舊業,被趕出去化緣。朱元璋可以說是嘗盡人間疾苦,最接地氣的皇帝。

因為貪官污吏剋扣朝廷賑災的錢糧,導致朱元璋的父母至親都死於天災。朱元璋家裡原來是個佃農,朱元璋求地主幫他們操辦後事,又被地主趕了出去。朱元璋因此對這些貪官污吏和高門大戶深惡痛絕,從後來朱元璋對官吏大力的清洗也能看出這一點。於是各種酷刑被發明出來,而且多次應用到實際生活中去。

朱元璋知道除了一些老學究,誰都不愛看《大明律》這種乾巴巴的法典。就像我們都愛看法制頻道,而不會逐條研究中國的現有法律法規。沒人看法律就失去了震懾的意義,朱元璋就編纂出了廣大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大誥》。

不同於《大明律》,《大誥》都是各種案例集合而成。比如誰誰貪污被凌遲,誰誰偷盜被挖膝蓋。看這本法典就好像「站在天堂看地獄,人生就像情景劇。」而且裡面的刑罰千奇百怪,絕對增長見聞。腰斬、凌遲都是小意思。比如剝皮實草:把貪官的皮剝下來,往裡面放上稻草,然後立起來示眾;刷洗:先用開水澆在犯人身上,然後用鐵梳子撒鹽來回梳,可以把肉都撕下來看到骨頭;抽腸:這個過程實在難以描述。總之裡面的內容非常的獵奇,而且充滿了威懾力。

好東西也需要推廣。朱元璋的推廣方式非常簡單,直接下令挨家挨戶都必須備上一本。為了讓這條規定順利被貫徹,朱元璋還設立獎懲制度。比如有人犯罪,按律應該流放。結果這個人從家裡拿出《大誥》,好,這回不用流放了,回牢里待著去吧;如果拿不出來,也不用流放了,直接死刑。而且在科舉考試中也從《大誥》裡面出題,考生讀的書不僅有四書五經,還得加上一本《大誥》。

參考文獻:《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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