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真正的秦朝法律,放到現在,保證人人拍手稱快!

真正的秦朝法律,放到現在,保證人人拍手稱快!

抹黑前朝在歷史上並不罕見,畢竟史書都是當權者命人寫的,尤其是紙張還未出現時,一切事宜都是由竹簡記載。竹簡不僅容易腐爛,而且消耗太大不宜存儲,所以關於秦朝的歷史,以前只認太史公一家。

然而在1975年,湖北出土了一座秦墓,裡面有大量竹簡,基本可以推翻『秦律殘暴』的不實言論,比如陳勝吳廣的大澤鄉起義,完全是欺負一群法盲,因為『大雨失期』並非『當斬』,而是『水雨,除興』,意思是沒點屁事!

那麼我們一起來看看,秦朝法律,是不是人性化到讓人拍手稱快!

一是家裡來賊了。

家裡遭賊了,如果你在家,那麼就給我使勁喊,街坊鄰居聽見了,不見義勇為,是要犯罪的,要是街坊鄰居不在家,就只能自認倒霉了嗎?不不不,你都是納稅人了,國家要保護你的私有財產!

『典、老雖不存,當論』。這話的意思,是不管基層民警在不在,只要是你的轄區範圍,有人家裡遭賊了,沒抓到就有罪!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不讓你的片區出現此類情況。

二是基礎工程沒做好。

秦朝的基礎工程,大多是修修補補,什麼城牆啊長城啊,國家撥款送勞役,當官的就給我好生辦事了!要是敢從中謀私,以致城牆啊長城啊,是個豆腐渣工程,用了不到一年時間,就倒塌了或者出現了裂痕,就罰到你全家揭不開鍋!

三是公款消費。

公款消費是歷朝歷代都存在的現象,屢禁不絕,為國家造成了非常大的鋪張浪費,秦朝法律對此做了一個很明確的罪罰,『當坐所贏出為盜』!大概意思就是,公款吃喝玩樂,一旦被抓到了,罪名等同行竊。輕則罷官,重則發配。

四是為官不作為。

做官就要為民辦事,秦朝的戰功換爵位,致使很多泥腿子出身的傢伙,當上了官員,然後層層庇護,所以很多基層官員,都是混混,比如劉邦。

但是,秦朝的法律也規定了,當官可以,必須做事。『嗇夫不以官為事,以奸為事,論何也?當遷』,怎麼說呢?就是當官的每天有自己的小算盤,不想著為國家做貢獻,那就給我滾蛋。

五是拐賣婦女兒童。

其實拐賣婦女兒童在我國封建社會裡,更加猖獗。而如今之所以還存在,就是有些人,知而不報。如果知道哪個婦女哪個小孩是被拐賣來的,直接報警,相信這種事情會驟減。

在秦朝法律中,隱瞞自己知道事情真相的那群人,一旦被查出來,罪責是很大的,『戶一盾,皆之』,先把你的家產充公,再發配邊疆。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剎那歷史 的精彩文章:

一場雪崩近兩萬人喪生,可真是天災嗎?
就這樣一個男人,一眼認定曹操,並把一生都給了他!

TAG:剎那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