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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判五章通別,通釋七番共解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一上

天台智者大師說

釋名第一 辨體第二

明宗第三 論用第四

判教第五

釋此五章,有通、有別。

通是同義,別是異義。

如此五章,遍解眾經,故言同也。

釋名名異,乃至判教教異,故言別也。

例眾經之初,皆安五事,則同義也。

如是詮異,我聞人異,一時感應異,佛住處所異,若干人聽眾異,則別義也。

又通者,共義;別者,各義。

如此通、別,專在一部。

通則七番共解,別則五重各說。

例如利鈍,須廣略二門也。

眾教通別,今所不論;一經通別,今當辨。

就通作七番共解:

一、標章;二、引證;

三、生起;四、開合;

五、料簡;六、觀心;

七、會異。

標章令易憶持,起念心故。

引證據佛語,起信心故。

生起使不雜亂,起定心故。

開合、料簡、會異等,起慧心故。

觀心即聞、即行,起精進心故。

五心立,成五根,排五障,成五力,

乃至入三脫門。

略說七重,共意如此。

文章 | 智者大師

圖片 | 玉泉禪寺數據中心

玉泉Monastery

微信:dy-yuquanchansi

天台祖庭 智者道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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