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學培訓是一項系統性工程
教育督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確定的一項基本教育制度,是現代教育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督導工作,關鍵是要有一支專業化的督學隊伍。快速提升督學隊伍的素質及專業化水平,是當前工作中的一個重點。
歐美國家在19世紀就開始了對督導工作的探索,其中的一個重要經驗,就是建立系統化精準化的培訓制度。近年來,我國也有不少地區,開展了督學培訓工作,取得了一些經驗。為進一步提升督學隊伍的整體水平,各地須把督學培訓工作加速提上日程。
分級分類制定培訓內容和培訓方式。當前,我國督學隊伍被賦予督政、督學、評估監測的職責,不同級別、不同資歷的督學在實際職能分工中亦有所偏重。
市級督學更多地關注統籌管理方面的內容,可通過專題講座、深入研討、考察交流等方式,開拓督學視野,提高其工作領導力與管理水平。
區縣級督學多為責任督學,可在專題講座之外,加入與資深督學及一線中小學校長的交流,強化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的政策理論與實踐水平。
新任職督學需要儘快完成角色轉變,掌握督導工作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因此資深督學的「老帶新」實地指導效果更好。
對在職督學可組織技能提高性的專題講座,加強其組織管理、教育理論、科研決策及問題診斷等能力。
做好前期調研,關注培訓需求。在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前,可先通過問卷調查、座談訪談等形式,對督學個人情況、學習能力、工作側重點、專業發展以及培訓需求等進行全面測評和總結,了解目前督學隊伍的發展狀況。
根據測評結果確定培訓目標、學習主題與討論方向,使得基於這些數據制定的培訓計劃能夠充分調動督學的學習興趣,變被動接受為主動參與。
建立一套系統的、與督學隊伍專業化建設相配套的培訓體系。在這一方面,可以從企業培訓制度中尋找經驗。
培訓管理體系包括培訓制度、培訓政策、培訓信息搜集與反饋、培訓評估體系、培訓預算及費用管理、考核等。培訓課程體系包括入職培訓、在職培訓、專項培訓、管理和領導技能培訓等。
確保培訓制度的實施,並通過培訓活動的有效組織和落實、跟蹤和評估、改善和提高,體現培訓價值的一整套控制流程。
完善培訓考核辦法,確保培訓工作有效性。確保培訓有效性是前述各項工作的最終目標,各地可針對不同的培訓內容和培訓方式,制定相應的考核細則。
目前一些區縣僅採用計算出勤率的方式進行考核,而部分督學由於多種原因不能有效掌握培訓內容,大大削弱了培訓效果。
國際上,相當數量的國家對督學培訓有跟蹤考核機制,如法國、愛爾蘭、西班牙等,在每一階段的學習和培訓之後,必須通過考核才能參與下一階段的工作。這些方法都可以借鑒學習。
(作者:程蓓,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督導評估研究所博士,本文為「督學隊伍建設研究」項目的成果)
《中國教育報》2018年09月18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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