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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216萬到手只有42萬,警方又打掉一套路貸團伙

文/深圳公安

因為幾千元貸款背上數百萬債務

還不上債務就會被暴力催收、被迫賣房

甚至有人為此想不開自殺

種種怎麼看都是敲詐勒索的行為

現在卻時常披上「民間借貸」的外皮!

但難改是違法犯罪的事實!

對於公安機關來說

只要是違法犯罪就要嚴厲打擊!

近期,深圳福田警方打掉一個「套路貸」敲詐勒索犯罪團伙,有效凈化了金融環境,為全市公安機關打擊此類犯罪提供了借鑒。

接完一個推銷電話

背上了200萬債務

2016年初,事主李先生因工程投資需要30萬元資金,當時他手中並沒有充足的資金,此時他接到一名自稱叫秦某的女子推銷小額貸款的電話。

後經秦某介紹,於2016年4月在某信息諮詢有限公司認識了自稱是該公司副總經理的劉某,在劉某的操作下,李先生拿到了第一筆50萬元的小額貸款(實際到手34.5萬元),但交易流水卻高達80萬元。

此外,李先生還在劉某等人的哄騙下簽下了空白借款合同、房產抵押合同等14種不同類型的空白合同,這便留下了巨大隱患。

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期間,劉某等人多次或以平賬的借口誘騙、或以李先生家人的安全威脅,逼迫其交出銀行卡及U盾給劉某操作,壘高其賬戶借款金額,簽訂更多空白借款合同,使李先生的賬戶顯示共收到216.5萬元的借款。然而事實上,這216.5萬元當天已轉回劉某賬戶,李先生實際一共只拿到42萬元。

為了壘高李先生的債務,自2016年6月開始,劉某、秦某及唐某虎等人在明知李先生已無還款能力的情況下,強行帶李先生到其他七家事先安排好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處再次進行借款,用新借款項償還之前的利息及部分本金。

為逼迫李先生「還錢」,該公司總經理曹某傑帶領吳某曉等人非法侵入被害人李先生住處長達數十天之久,嚴重擾亂了被害人一家的正常生活。

2018年1月21日

李先生不堪其擾終於報警

接到報案後

深圳福田警方迅速組織調查

發現該團伙不僅敲詐勒索

還破壞社會公共秩序,擾亂金融市場秩序

經過調查,專案組於今年5月

分批對該團伙成員展開收網行動

共抓獲團伙成員11人

扣押、凍結涉案財物及賬戶一批

據嫌疑人交代

他們以以民間借貸為幌子

有組織、有預謀地利用被害人

急需資金的心理

誘騙或強迫被害人簽訂空白或虛假的借款

大家以後可以注意

有以下四個特點的「借貸」

基本上是「套路貸」無疑

「套路貸」四大特點

製造民間借貸假象。

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與借款人簽訂合同。同時,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名目欺騙借款人簽訂不能按時還款時的「虛高借款合同」、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借款人的條款。

製造銀行流水痕迹。

刻意造成借款人已經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項的假象。

製造違約陷阱。

當還款日期臨近,借貸公司不主動提醒借款人,還常以電話故障、系統維護為名導致借款人無法還款。然後,公司就以違約為名,收取高額滯納金、手續費等,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虛高借款」。

惡意壘高借款金額。

在借款人無力支付的情況下,公司會再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與借款人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

涉案團伙「證據意識」、「法律意識」強

在各個作案環節刻意

留下有利於自己的法律證據

並且不給借款人留下任何有利證據

這正是「套路貸」屢屢得手的原因

然而違法犯罪活動無論採取何種形式

披上怎樣看似合法的外衣

也終究改變不了觸犯法律的事實

都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群眾

一旦發現或懷疑自己身陷「套路貸」

應果斷報警

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同時,對涉黑惡違法犯罪

一經發現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密保護舉報者個人信息

並對有效舉報予以獎勵!

來源 | 深圳公安

聲明 | 登載文章內容僅供傳遞信息,不構成投資建議,轉載請註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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