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辦廠為何效率不高
原標題:內地辦廠為何效率不高
據媒體報道,東莞鞋企把工廠開到工資與廠租都遠低於東莞的內地時,發現內地辦廠招工不易、效率不高。媒體報道中提到,「有些人願意在家門口就業,但為了照顧老人和孩子,工作時間沒法接受固定的朝九晚五,更別提加班了。」
在筆者看來,雖然招的都是來自內地的農民工,但沿海與內地鞋企所招農民工並非同類。
本來,無論在哪裡打工,作為勞動力,農民工都應該同時承擔兩種家庭職能:既要通過工作獲得收入來養家,又要照看生活上無法自理或無法完全自理的家屬。現實中,工作在家鄉所在鄉鎮的本地農民工、全家進城的外出農民工,以及名義上在外縣甚至外省工作、實際上離家不遠、天天可以回家的統計上的外出農民工,都是邊打工邊照看家屬的。
但現實中也確實有這樣一大批前往沿海打工的內地外出農民工,他們的家屬留在家鄉,不需要他們花時間去照看;他們能夠為家庭做的,就是儘可能地多加班、多掙錢。《勞動合同法》對加班時間的限制,本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利益,但這部分農民工並不領情。
這部分農民工外出打工後,留下的老幼病殘由誰照看呢?現實中存在著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外出農民工年輕、未婚、沒有子女;他們的父母年齡四五十歲,正當壯年,不需要他們照看。因而這些青年農民工不需要承擔照看家屬的職能。以往,筆者在分析企業為什麼願意用青年農民工時,只看到青年農民工身強體壯、反應靈敏、動作準確;現在看來,家庭負擔輕也是原因之一。
另一種情況是:照看老幼病殘的職能,是由外出農民工家庭留下的另一部分勞動力承擔的。留下的勞動力數量相當大。以照看兒童所需勞動力為例。根據全國婦聯2013年發布的報告,全國鄉村留守兒童數量為6102.55萬。其中,父母僅一方外出的佔53.26%;父母都外出、兒童與祖父母一起居住的佔32.67%;父母都外出、兒童與其他人一起居住的佔10.7%;父母都外出、兒童自己單獨居住的僅占所有留守兒童的3.37%,即只有205.66萬。據此推算,僅照看約5900萬外出農民工子女而留守鄉村的勞動力,數量應在3000萬以上。加上因照看老、病、殘而留守在鄉村的勞動力,筆者估計總數應在5000萬以上。這些留守的勞動力中,一部分人在當地第二、三產業工作,但如前引媒體報道所言,他們「為了照顧老人和孩子,工作時間沒法接受固定的朝九晚五,更別提加班了」。換句話說,從用工方的角度看,這部分勞動力效率不高。另一部分人受當地產業發展的限制,除了少量農活外,找不到其他工作,當然就談不上什麼效率了。
以上分析表明,農民工勞動力市場上出現了「效率悖論」。企業為提高效率,希望招聘不用照看家屬的農民工;但一部分農民工不照看家屬,是以另外一部分鄉村勞動力照看家屬為前提的,因而沿海高效率農民工的存在,是以內地低效率農民工,甚至專職照看家屬的閑置勞動力的存在為前提的。
企業專招不用照看家庭的青年農民工的習慣,是在上世紀80~90年代鄉村有大量富餘勞動力,因而農民工嚴重供過於求的條件下養成的。隨著持續多年的民工荒,企業雖然對內地農民工因「照顧老人和孩子」而影響工作效率頗有怨言,但不得不把工廠開到內地去。由於大學連續多年擴招,大學畢業生勞動力市場同樣供過於求,也出現了用工企業專招不用照顧家庭,「可以無限制地熬夜、加班、出差」的青年,同時設法淘汰「要結婚生子,照顧家庭,對工作的投入自然會降低」的35~40歲員工的現象。有學者認為,企業這樣做,「這是沒辦法的事情」。白領勞動力市場是否會像農民工勞動力市場一樣,產生出一大批專職照看家庭的全職太太,甚至導致一部分勞動者被迫為工作而選擇單身,值得關注。
(作者單位: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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