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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金洲模擬槍案再審開庭未宣判 其餘8名玩具店主被釋放

昨日下午,河南省內黃監獄,朱金洲模擬槍案再審開庭,未當庭宣判。

此案因同款模擬槍牽出至少9起刑案而引發關注。判決文書顯示,朱金洲被捕後,其「上家」董存林被刑拘。隨後,陳金龍、劉鵬、段雲飛、王雪峰、劉抗、馬元倉、張鋒逐一被刑拘。涉案諸人年齡均在30歲左右,都是分散在安陽市周邊地區的玩具店店主。因首案在湯陰發生,所以,案發後,9人均被湯陰警方刑拘。朱金洲被判刑後,被送往河南省內黃監獄服刑。其他8人被羈押在湯陰縣看守所內,至今已大半年。

9月14日,也即安陽中院就朱金洲案作出再審決定一個月後,其他8個人的家屬收到湯陰縣看守所出具的《釋放證明書》。其中明確,「經湯陰縣人民法院決定,予以釋放。」昨日下午,湯陰縣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向紅星新聞證實,此事屬實。

朱金洲辯護人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加曹、實習律師盧方舟告訴紅星新聞,朱金洲案是繼劉大蔚案以後,第二個再審的「模擬槍」案,「朱金洲以100餘元的價格,通過合法途徑批發、銷售質量較差的塑料製造的手拉玩具槍,完全符合『兩高』批複中關於無罪的情形,因此,我們將堅決為他作無罪辯護。」再審開庭完畢後,盧方舟告訴紅星新聞,庭審主要程序已經走完,結果需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宣判時間另定。

紅星新聞多次嘗試聯繫該案承辦法官,截至發稿,未獲回應。

案件回顧

朱金洲案一審判決文書顯示,2017年9月1日,湯陰警方在朱金洲居住處查獲9把「M51S」型號模擬槍。經鑒定,9支模擬槍槍口比動能在2.61~3.09焦耳/平方厘米間,符合公安部「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即為槍支」的認定標準。2018年3月22日,因非法買賣槍支罪,朱金洲被判刑7年。對此,朱金洲不服,遂提起上訴。一個月後,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朱金洲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8月14日,該案現轉機。紅星新聞從朱金洲妻子處獲得的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決定書》顯示,「經安陽中院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該案符合再審條件,將由安陽中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再審期間,不停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安陽中院立案庭一位工作人員向紅星新聞證實,再審文件屬實。

紅星新聞記者 王春 圖據受訪者

編輯 巫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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