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機器人開啟應用潮,未來人機協作將是趨勢
多年來我國始終堅持法治建設工作,但隨著技術的發展其進程越來越跟不上時代的步伐,面對由此產生的各種法律矛盾與問題,機器人的出現帶來了行業升級發展的曙光與希望。
法律機器人開啟應用潮,未來人機協作將是趨勢
如今,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是法治型社會的擁躉,法律的制定和實施極大的推動了各國的有序發展,我國自提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以來,也依靠著持續不斷的法治建設,維護著國家的長治久安。
在我國多年來的法律建設和應用中,人一直身處核心位置,無論是律師、法官、執法人員還是立法人員,都很難看到人以外技術的應用。但你是否想過,有一天普法、用法、執法和立法的主體將不再是人?
別以為這是異想天開,眼下上述假想就正在變為現實,而轉變的關鍵就在於法律機器人的出現和應用。近年來,隨著人工智慧、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的發展,智能機器人已經可以勝任除立法之外的多數法務工作,其在法律方面的作用和價值正在不斷凸顯。
法律機器人恰逢其時
追本溯源來說,法律算是個古老的行業,從古羅馬時期就一直延續至今,始終代表著人們對善良和正義的追求。然而,在網路普及、數字化技術廣泛應用的今天,法律行業卻儼然有些落伍於時代的發展,法律發展的一成不變逐漸暴露出了不少問題。
一方面法律作為一個壟斷行業,卻沒有讓服務覆蓋到所有民眾,法律人才的不充備、基礎設施的不完善、法律普及的不全面、工作實施的不高效讓大部分的需求無法得到滿足;另一方面服務過程中出現的「諮詢難、訴訟難、賠償難」等問題,帶給人們「服務難、代價高卻價值低」法律使用印象,人們依法維權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遭受打擊。
供需矛盾的爆發以及民眾對用法認知的變化,都迫切呼喚著法律行業需要進行發展升級和技術創新。在這樣的背景下,法律機器人的應運而生可謂恰逢其時!
法律機器人的出現和應用,不僅解決了當前法律行業中的供給不足、價格高昂、效率低下等問題,還能夠通過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技術的加持,實現對「網路安全、網路欺詐、網路隱私和網路產權」等新型糾紛的解決,在破除舊有痼疾的同時也完成了對新型難題的攻克。
發展和應用日漸加速
2017年被稱為「科技司法」元年,從這一年開始我國的法律機器人有如異軍突起,不僅在技術研發上屢獲成功,相關產品層出不窮,在應用落地上也愈發頻繁,產品實用性獲得了良好反饋。
今年以來,市面上相繼出現了重慶「大牛」、廣東「找大壯」、青海「青小律」、遼寧「和平法寶」等多款法律機器人產品,它們不是在與人類律師的比賽中斬獲勝利、聲名鵲起,就是在法院、訴訟中心、司法機構、律師事務所等場景應用落地、有口皆碑。
國內對法律機器人的接受度和關注度的大幅提升,以及機器人數量的爆髮式增長,都催發了企業進軍新領域和研發新產品的熱情,其中甚至不乏一些跨界巨頭。據了解,身為電商巨頭之一的京東,就在9月17日正式宣布涉足法律機器人領域,並推出了首款智能法務產品——「法咚咚」。
而眾多產品的出現也在現實中獲得了實際應用。從重慶榮昌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出現的「棠城小法」,渝北區百事得律師事務所上崗的機器人律師「羅伊」,連雲港海州區司法局亮相的法律服務機器人「小法」,到佛山順德法院訴訟中心開發的司法智能機器人「小E」,四川瀛絡律師事務所推出的「律夢夢」......全國各省市對法律機器人的應用蔚然成風。
在具體效果方面,這些獲得應用的法律機器人在法律諮詢、法律普及、文件生產、智能檢索、合同審閱分析、案件預測等方面普遍展現出了良好的效果,在工作效率和質量上普遍高於人類執法者,在存儲量、精確性和效率上都具有明顯優勢。
未來是否會取代律師?
那麼,律師機器人的出現是否會對人類律師帶來衝擊呢?畢竟在「機器換人」大勢所趨,法律機器人又在人機大戰中屢獲勝果,優勢愈發明顯的情況下,機器人在法律行業對人類進行取代也不是沒可能。
但結合行業內專家觀點來看,答案是否定的。原因主要有兩點:其一是機器人情感交互能力不足,對於一些複雜的項目談判、交易結構設計等法務工作還無法勝任,只能從事一些簡單、重複性的工作;其二是法律機器人出現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取代人而是協助人,未來的法律構想是機器人是輔助人的法律工具,人機合作是預想狀態。
因此,不管是從技術發展現實來看,還是從機器人的應用初衷來看,法律機器人都不會對律師進行取代,相反可能是推動律師職業升級的一種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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